一百五十六、慎终追远(1)
唐太宗的分封诸王绝不是如此简单,他想的还是要实现诸王世代统治一个地方。
在改封诸王之后,二月四日,唐太宗就下诏任命李元景为荆州都督,李元昌为梁州都督,李元礼为徐州都督,李元嘉为潞州都督,李元则为遂州都督,李灵夔为幽州都督;李恪为潭州都督,李泰为相州都督,李祐为齐州都督,李愔为益州都督,李恽为安州都督,李贞为扬州都督。在兄弟们中间,除了李元景等六人被封为都督外,其余则担任刺史:郑王李元懿“厉郑、潞、绛三州刺史”;霍王李元轨“历绛、徐、定三州刺史”;虢王李元凤“历虢、豫、青三州刺史”,道王李元庆“授豫州刺史”。在唐太宗封王的儿子们中,只有李慎未被任命为都督,“贞观中,迁襄州刺史。”晋王李治在贞观七年就已经“遥领晋州都督”了。这一次,虽然任命魏王李泰为相州都督,但也是遥领,以金紫光禄大夫张亮为相州长史,代行都督职权。李泰爱好文学,对士大夫非常尊重,唐太宗对他也十分喜爱,特意命其在魏王府设置文学馆,任由其招揽文学之士。
第二年(即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一月五日,唐太宗又改任吴王李恪为安州都督,晋王李治为晋州都督,纪王李慎为秦州都督。三子上任时,唐太宗写信告诫他们道:“我打算送给你们一些珍宝,但唯恐你们会玩物丧志,不如就送给你们这封书信吧。”同年六月六日,唐太宗下诏荆州都督李元景等二十一王所担任的刺史一职,全由子孙世袭;十五日,又下诏任命功臣长孙无忌等十四人担任刺史,也令他们的子孙世袭,没有大错,不得罢免。其中,以长孙无忌为赵州刺史,以赵为公国;房玄龄为宋州刺史,国于梁;杜如晦赠密州刺史,国于莱;李靖为濮州刺史,国于卫;高士廉为申州刺史,国于申;侯君集为陈州刺史,国于陈;李道宗为鄂州刺史,王江夏;李孝恭为观州刺史,王河间;尉迟敬德为宣州刺史,国于鄂;李勣为蕲州刺史,国于英;段志玄为金州刺史,国于褒;程知节为普州刺史,国于卢;刘弘基为朗州刺史,国于夔;张亮为澧州刺史,国于郧。
唐太宗裂地封王的举动几近疯狂,他的理论依据是:西周分封诸侯,国祚绵延了八百年,秦朝没有分封诸侯,经过二世就灭亡了;吕后危害到西汉社稷,也有赖于宗室力量,西汉政权才转危为安。然而,唐太宗仅仅看到这些,却没有看到分封诸侯的很多弊端,如果真的实施起来的话,数十年之后,李唐必将分崩离析,再现春秋战国交争或者西晋八王之乱的局面。幸好唐太宗的身边有一群忠心耿耿的臣子,他们不计较个人得失,以长孙无忌为首一起向唐太宗进谏说:“群臣披荆棘,追随陛下,如今四海一家,我们实在是不想远离陛下身边,去世代镇守外地,这与流放又有什么不同?”又与房玄龄一起上书,指出了四条不可:一是“违时易务,曲树私恩”,肯定会招致后世的嘲讽;二是我等本来就才能低劣,再蒙厚赏,更是不妥;三是假如孩童继承爵位,扰乱百姓,一定会招致大祸,陛下仁爱,本想让功臣们世代富贵,反倒会让功臣家大祸临头;四是当今全国实行郡县已久,仅仅因为我等就予以改变,百姓失望,将如何去使用民力?
礼部侍郎李百药还上书驳斥分封诸侯这一做法,他在奏表中指出,一个国家国运的长短,主要在人,不在其他。历代王朝的覆灭都是由于帝王自己的昏乱,而不在于是实行郡县制或者分封制,现在再去实行分封制无异于胶柱鼓瑟、缘木求鱼。被封为诸侯的,子孙会慢慢变得骄奢淫逸,无法无天,形成上不能侍奉君主,下不能爱惜百姓的状况。中书舍人马周也上书劝谏,他说:我相信陛下把功臣们封为诸侯,令他们的爵位王国传之子孙,确实是出于爱护他们,然而,即便是尧舜也会生出丹朱、商均这样无能的儿子,更何况是不如尧舜的人呢?如果一个孩童就继承了爵位,万一骄纵起来,对百姓和国家都将是一种灾难,与其让他们祸害百姓,倒不如对那个已经去世的功臣割爱,这表明,对他们的爱护恰恰成了对他们的伤害。臣认为,应该对宗室、功臣只赏赐给土地作为封邑就够了,他们的子孙如果确有才能,可根据才能授予相应的官职,就算他们能力不强,也可免除过失,这实在是陛下对他们的爱护啊。
看到群臣坚决反对,唐太宗这才说:“割地分封功臣,我是想让你们的后代世代成为帝国的藩国,可是你们却轻看誓言,反而牢骚满腹,我又何必非要给你们土地呢?”于是,此事这才作罢。《资治通鉴》记作贞观十三年二月,停止世封刺史。
二、进一步完善府兵制度。贞观十年,唐太宗下令把过去的统军改称为折冲都尉,别将改称为果毅都尉。李唐把全国划分为十个道,设置634个征兵府,其中关内道就有261个,全部隶属于各个卫将军以及太子宫的六率。唐朝的征兵府分为上、中、下三种,上府有1200名士兵,中府1000名,下府为800名。以300人为一团,校尉统领;50人为一队,队正统领;10人为一火,火长统领。《新唐书?兵》记载:一火要配备6匹拉装备的马,要准备乌布幕、铁马盂、布槽、锸、�6�1、凿、碓、筐、斧、钳、锯各一,甲床二个,鎌二个;一队要自行配备火鑽一个,胸马绳一个,首羁、足绊各三个;每位士兵要自行准备一把弓,三十只箭,胡禄、横刀、砺石、大觿、氈帽、氈装、行藤各一,麦饭九斗,米二斗,这些东西与自行准备的铠甲等都存在仓库内,出征之前,根据情况再交给士兵们,至于那些轮流到皇宫值班的,只发给弓箭、大刀。
所属兵府的百姓,年满二十岁就要服兵役,年过六十岁,就可以不再服役了。那些擅长射箭的士兵被分配到越骑兵团,其他人则为步兵。每年年末农闲,折冲都尉就率领下辖到服役年龄的百姓进行军事训练,需要给其配备马匹的,政府拿出现金到市场上购买;凡是需要轮流到京师值班的,兵部根据各个兵府距离京师远近,编派来京的次数,距离越远来的次数就越少,但到京师以后的值班时间都是一个月。
这种寓兵于民的做法,在挑选兵员时遵循“财均者取强, 力均者取富, 财力又均先取多丁”的原则,即贫富差不多的,就挑选强壮的;力量差不多的,就挑选更富裕一点的;财力差不多的,就先挑选男丁多的人家。白居易曾对唐太宗确立的府兵制度有过中肯的评价,他在《白居易集·策林三》中是这样说的:“太宗既定天下, 以为兵不可去, 农不可废。于是当要冲以开府, 因隙地以营田, 府有常官, 田有常业, 俾平时而讲武,岁以劝农, 分上下之番, 递劳逸之序。故有虞则为战卒, 无事则散为农夫, 不待征战而封域有备矣, 不劳馈饷而军食自给矣。”府兵制是理想状态下理想的制度,但一旦出现了大的战乱,府兵制就会遭到破坏,这是因为,一旦边疆有了战事,就需要有大量的兵员长期驻扎在那里,这在客观上就不可能像过去那样轮流驻守,既让全国各地的兵员轮番上阵,疲于奔命,又不符合军事规律,这势必要招募专业士兵去打仗,募兵制也就应运而生了,唐朝中期以后府兵制的破坏就说明了这一点。
三、完成《贞观新礼》和《贞观律》的修订。礼仪规范和法律制度历来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两驾马车,颁行《贞观新礼》是唐太宗巩固统治的一个重要举措。唐朝建立之初,唐高祖即鉴于“礼典湮缺”, 因大丞相府司录参军窦威又“多识朝廷”, 因而命他“裁定制度”。唐太宗即位后,即在贞观二年下诏任命房玄龄兼任礼部尚书, 修订隋朝所定的《五礼》,到贞观七年, 修订完成,唐太宗“始令颁示”。此后,唐太宗又命令房玄龄、魏征等主持对《五礼》再次进行修订, 这次修订又邀请了颜师古、孔颖达、李百药、令狐德棻等著名的学者参加。至贞观十一年三月,“房玄龄、魏征上所定《新礼》一百三十八篇。丙午, 诏行之。”唐太宗在将《新礼》颁行天下的诏书中说:“广命贤才, 旁求遗逸, 探《六经》之奥旨, 采三代之英华, 古典之废于今者, 咸择善而修复, 新声之乱于雅乐者, 并随违而矫正。”据《贞观政要· 礼乐》记载, 礼部尚书王珪之子敬直娶太宗女儿南平公主为妻, 王珪认为:“根据《礼》,有新妇拜见公公、公婆之礼,近代以后风俗不良,公主出嫁,就不再拜见公公、公婆了。当今皇上圣明,动辄依法行事,我接受公主的拜见,难道仅仅是为了自己?我是为了成全皇上的美德啊!”遂与妻子二人坐着,令公主亲自手持盥洗用具在一旁服侍,仪式完成后,公主这才退下。唐太宗听说后,大为赞赏,从此以后,凡是公主出嫁的,都要举行此礼。
至贞观十一年一月,经过长期修订的《贞观律》正式颁布了。在颁布这一法律前夕,唐太宗对臣下们说:“法令不可数变, 数变则烦,官长不能尽记, 又前后差违, 吏得以为奸。自今变法, 皆宜详慎而行之。”强调保持法律稳定的重要性,在唐太宗这一指导思想下,如《新唐书·刑法志》所言:“自房玄龄等更定律、令、格、式, 讫太宗世, 用之无所变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