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三面日本(三)
以双方的分歧,似是没有根本没有弥合的余地。久谈无果,大久保利通佯怒装做要回国,却暗请英公使威妥玛(Sir Thomas Wade)出面调停——如果大清一声不吭,日本人肯定会在台湾赖着不走;然而日本人大概不会天真到指望清国对此一声不吭。所以,虽不能说明治政府此时一点占领台湾的心思都没有,但他们并不认为在这个时候跟大清开战会讨到什么好处,占领台湾并不是日本人发动这次战争的真正目的,他们不希望谈判破解。
大清这边,比较清醒些的李鸿章等人也知道这事理并不完全在自方,终于也接受了老外们的调停。10月31日,两国签订了《中日两国互换条约》,大清承认“日本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赔偿遇难琉球人抚恤金10万两,“(日本)在台湾所有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准给费银四十万两”,清方承诺对生蕃进行管制等等。
平心而论,这一份协议,并不存在什么不平等的问题。出兵,那是因为你同意“听凭贵国办理”,你不把自己主权当回事,怪得着谁?赔偿抚恤金,天经地义;日方遗留设施的补偿费,实际等于赔偿战费,固然有些牵强,可你自家事没管好,要别人出手,也勉强说得过去;管制生蕃,这更没得说,简直就是太应该了。
问题出在“保民”这两字上。
日本保民,当然是保本国之民。日本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力以军队去保别国的国民。你大清承认我日本的举动是保民,不就是承认琉球是咱日本的地头了吗?日后,咱日本在琉球上搞些什么动作,你可要少吱吱歪歪喔!
这,才是日本大费周章,又投诉又出兵又和谈的真正目的。台湾什么的,至少在此时还不在他们的计划之内,或是说日本出兵台湾,只是迫使大清在琉球事务上让步而已。
1875年,明治政府强令琉球终止与大清的册封、朝贡关系,使用明治年号。琉球为了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请求日本让自己继续保持对大清的关系。大清亦就此事向日本提出“严重”的抗议。日本人我行我素,只是不理。
四年之后(1879),明治政府出动了400多人的军队,占领了首里城,宣布将琉球王国改为冲绳县。末代国王尚泰王及其一族被“请回”东京,700年的琉球王国、7年的“琉球藩”就此完结。
大清政府一如既往地向日本提出了严重的抗议。
于是,次年,日本人来交涉,提出将八重山、宫古岛予以大清,由日本占有“冲绳”本岛的“分岛改约案”。
不过,日本的“慷慨”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享受与列强一般的内地贸易权利。
清政府本来也没打算占领两岛,更不可能为了两岛让日本人跟列强一起分享特权,这事就这么泡汤了。在此后的十数年里,尽管双方也就此问题进行过一些接触,但始终没有任何进展。待到甲午战争结束后,这事儿已经没有人再提及了。
这是日本人对自以为势均力敌的对方摆出的一面,C面。
而下一面,就是对弱小者的一面了。
明治政府与朝鲜的初期的恩怨情仇在征韩论之争里已有描述,毋需重复。总之,就是正方选手西乡隆盛们下台了,反方选手大久保利通、木户孝允上台了;而木户孝允和大久保利通又在台湾问题成了正反方,大久保利通胜利了;然后就是主张暂缓征韩的大久保利通开始打上了朝鲜的主意。
1873年底,大院君在公公媳妇大战中下台,闵妃把持了朝鲜政府的权力,对外锁国的态度有所缓和,有与日本缓和之意。日本方面在观察一段时间后,认为可恢复与朝鲜的谈判,便于1875年初决定向朝鲜派出使者。
然而,大院君虽下台,其影响尚在。日方使者森山茂理事官在与东莱府的交涉中因其礼服问题被挡了驾;同情大院君的一派亦在朝中要求政府停止与日本停止谈判。
为向朝鲜方面施加压力,森山茂及其副手广津弘信向国内提出以测量航道、开辟航线为由向朝鲜海岸派上几条战舰——日本不愧是个擅长学习的国家,人家列强拿舰炮才敲开了自家的门不久,自已就拎着几门炮去敲更弱小的人的家门了。
1875年5月25日,日本军舰“云扬”号(舰长井上良馨)驶入釜山草梁;6月12,“第二丁卯”号(舰长杉盛道)前来汇合。两条不足300吨的小炮舰在朝鲜沿岸又是操练,又是放炮,折腾得倒是满热闹。朝鲜人给吵得睡不着觉,跑过来问:你们来折腾个啥?这大热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日本人回答说:“咱们的两位使者来那么久,还没谈出来结果,咱们来催催他。”
日本人折腾得固然起劲,可最终还是白折腾。朝鲜人说:“头几年西洋人来的船,比你这船大十倍还有余哩!”
6月20日,云扬号启航,沿朝鲜东海岸进行测量,并返回长崎。
就在朝鲜因日本人不再纠缠,已经撤离而松了一口气时,9月,云扬等舰又一次出航。按日本人的说法,此次出舰是为了研究从长崎到营口的航路而来,绝绝对对的为了和平而来。
以下皆出自于云扬号舰长井上良馨的描述:
9月19日下午4时半,日本舰队在永宗岛兜了一圈,确认了岛东部永宗炮台(日方称第一炮台)的位置,竟施施然地在对面的月尾岛下锚泊舰(你一武装军舰,不知会不通报,跑到对方水域,还故意在人家炮台对面干甚?找打?)
9月20日上午8时半,日舰起锚,北上。10时,在永宗城北方的海域再次下锚。
下午1时40分,同位置,日舰队首舰放下小舰。小舰上包括有井上良馨等20名日军。按井上良馨的说法,他们是因为舰队缺水,特意去找水去了。(找水,要等于舰队司令官身份的人去找?)
下午4时07分,舰队在项山岛炮台(第二炮台)前通过。
下午4时22分,日本人到达江华岛南侧的草芝镇炮台(第三炮台)(找水,测量,为什么专找别人的军事要地上凑?)。
8分钟之后,当他们计划从草芝镇炮台通过时,突然遭到了炮台大炮小炮的轰击。日本人一边以步枪还击,一边向后方的舰队发出信号,后方舰队随即升起日本国旗军旗。
当晚9时许,日军小舰人员全员无伤撤回舰队。
关于此事件,韩朝两国认为,这纯粹日本方面为以武力胁迫朝鲜打开国门而制造的事端。而日方现在主流的看法则是日方事先并无预谋,纯为测量航道而来,是朝鲜在锁国排外意识之下先向日舰开火,违反了国际的公法,日军才予以还击的意外事件——抄书者不知道到底有多厚颜无耻才能够有这样的结论。且不说这一天多的时间起,日军干的都是“找打”的挑衅举动,明显就是要引发事端,试想有哪个“和平”行动的执行者没事找事,不打招呼便在别人的军事基地前面游来晃去,测量水文,勘察地理,刺探机密,还一个经儿地试图向离别国首都才几十公里内河方向闯的?试问,又有哪个国家允许别人这么做的?由于各执一词,我们无法知道到底是谁开的第一枪。但在此事中,是不是朝鲜人先开的第一枪已不重要了。因为无论他们先发还是后发,其举动都不过是为了保家卫国而已,而非故意挑衅。
21日上午8时,日舰队挂上了日旗。30分钟后,日航拔锚,驶向第三炮台。
10:42分,日舰队抵达第三炮台前。由于水浅潮急暗礁多,日本人只得在距炮台16町处下锚,向朝方炮台轰击,朝方也随之还击。
12:40分,由于无法靠岸,日舰放弃登陆计划,给第三炮台造成一定损伤后,拔锚退回第二炮台。
14:40分,日军登陆第二炮台,烧毁了朝鲜人的工事。
19:33分,日舰退回早上的出发点(这回不敢到第一炮台的眼皮子底下抛锚了)。
22日7:18分,日军向永宗岛上的第一炮台展开炮击,并以小舰两艘登陆作战,对永宗城进行火攻。朝军经过激烈而短暂的抵抗(1小时内400人中伤者不计,仅死亡便35人),败走出城,日军占领了炮台。
8:20分,井上良馨上岸,将老百姓赶出城外,下令将城内烧毁,“全军颠仆,火焰满城,民家比烧,燃及公廨”。
23日,日军将昨天尚未搬完的战胜品拆搬走后,拔锚南驶,并于次日离开朝鲜海岸。
这便是江华岛事件,朝方则称之为云扬号事件。
得知事件爆发的消息,日方上下一片义愤填膺:数年来,朝鲜方面屡拒我国书,今日又不顾国际公法,悍然炮击我军舰。我军舰奋起还击,实在大快人心。政府里的那些缩头乌龟们,你们也应该多少有点表示表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