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相较无组织的农民,有组织的农民的杀伤力更大。一部分组织起来的农民甚至应该清净无为的僧人们集结成群,攻击国府,杀死国司。八五七年的对马、八八四年的石见、九五五年的骏河、一零四九年的大和都曾发生类似的事件。

这还算是温柔的,象物部氏永等人更是组织成东国马党、西国海贼、板东群盗等强大的山寨组织,聚啸山林,打家劫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朝廷对这些被他们斥为强盗、山贼、海贼的人很是头疼,加之执政能力之低下,经常数年或是十数年都拿不下来——偷抢固然不应该。但是,如果一个人经过自已的艰苦努力、付出极大的代价也无法生存得下去的话,这就不是他的问题,而是社会体系的问题。他去偷去抢,只不过是为生存而已,无对,亦无错。

在一般情况下,带领农民们直诉中的许多人并不是粹纯的农民。比如说元庆八年在石见国攻击国府、杀死了国司的领导人就是当地的郡司;对马国的事件也是郡司带领下的农民干的好事;即便是尾张国的直诉,郡司也是功不可没。

因此,单纯将这些事件定义为“被剥削阶级”向“剥削阶级”主张权力的观点大抵是很有问题的,或许将其理解为各阶层在社会体制的变革中,因分赃不匀从而导致的冲突或者更适当些。农民们在郡司们的鼓动之下,打头阵,当棋子,作为炮灰冲锋在前,撤退在后,在“官们”的争斗的夹缝里艰难的主张着他们的权力——作为普通的老百姓,在任何社会变革的大潮中都没有太多的选择权,只能投向对自己更为有利的一方。即便其中有人不相信那些“带头大哥”的蛊惑,明知道自己只是一只卒子,也只能拼命的往前拱,为只为了日后事成分赃之时自己能有上一点好处。

当然,事情毕了之时,大多数卒子都会变成兑子的牺牲品,享受胜利果实的往往只有将相车马炮。

在农民们坚持不懈的斗争下,朝廷作出让步,把承包的年限进一步放长,并且先后出台了《公田官物率法》等一系列的限制国司无限扩大税收权的办法。田堵们争取到只要按合同办事,就不需要重新更换合同的权利——这样基本上等于承认田堵们对土地的拥有权了。

于是,欣喜若狂的田堵们随之在属于自己的土地前面填上自己的名字——这种性质的土地,就是名田,名田可继承,可转让,可转包。政府对此采取粗放的管理方式,只要农民们按时按量交地租,国地的产权怎么搞,是农民自己的事儿。

随着名田的越来越多,农民们大概嫌原来“田堵”的名字不好听,便改成了“名主”;作为名主需要履行的义务,则被称为“名主职”。

根据各人承包土地的多少,名主进一步被细分为小名主和大名主。一般小名主大多是自己动手干活的富裕农民或者自耕农,不算根正苗红却也不是黑五类;大名主按阶级划分来定的话,却是如假包换的剥削阶级。他们或者保持部分直营田由自己耕作以外,其它大部或全部的田地是租给没有地的作人或者少地的农民耕作,而且后者占多数。

这些名主是班田制的公民的延续与发展。由于他们是向国司承包的土地,打的是国司的工,随着土地私有化进程的推进,他们事实上已经成为具有“私民”的性质了。

随着庄园向名田的扩张,部分大名将名田与自己开拓的私地打包,升级为庄园;小名主则带着名田投奔庄园。到了这时,农民们身上“私民”的特征更加明显,属庄园里的名主要向庄园领主交纳年贡,提供各种日杂物品,在必要时还领主们派出去为领主或者政府打工等等。

班田制无法维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土地数量的不足,采取田堵制之后,这一问题依然无法解决。除了部分人得通过承包,最终在事实上获得了土地得以升格为田堵、名主阶层外,有一些人因为无地可耕而成为了“小百姓”、“作人”、“名子”、“下人”——这些人只能靠给名主们打工维持生计,是真正根正苗红的无产阶级。

二十二 日本的三农问题(二)

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就这么放给田堵、放给庄园,对皇族们来说无疑是很肉疼的事。更要命的是,把地分下去吧,层层收上来的年贡同样不够朝廷花,亲王们朝臣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削减工资——天皇也知道在物价飞涨的年月应该给大伙儿涨点薪水,别闹得象某国一样,年年狂嚎鸡的屁增加多少多少个百分点,薪水却N年雷打不动,也不全球皆冷我独暖的经济增长是增长到哪个国家去了。但是,连赏大臣的布都要跑去找外公借的天皇,那里有钱给人加工资呢?

日本这几百年的生产力不能说一点长进没有,“公元10世纪前后,铁制农具和使用牛马耕作在田堵、名主中已普及,水稻生产方法获得显著进步。如实行播种前浸种,插秧,开始用水车灌田,还懂得田间除草,利用稻架晒干的干燥法等等。水稻产量因之有了提高,从前国家从农民那里充其量只能收缴产量3%的租,而现在庄园领主却能够从名主那里征收产量30%的贡租。”(引自《日本史》,南开版,吴迁谬等著)——名主们在被收取原来10倍的贡租还能维持对前代还好的生活,甘心情愿的把土地寄进,说明生产力至少也有数倍的提高。

生产力越是提高,朝廷就应该越是有钱才对的。可是事实上并非如此,那么,这些钱都到那里去了呢?

都跑到藤原道长们的手上去了。

想当年,宇多天皇和醍醐天皇所搞的宽平新制和庄园整理令虽然没有能解决本质上的问题,却把庄园纳入了国家规范管理的渠道。庄园的设立就象是开公司,必须通过国家的认定,庄司、庄园的规模、庄子、寄人的数量就象公司的法人代表、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是不能随意私自更改的。“除了”不输不入庄园以外,其它的庄园还是要向国家交税的。

因此,到了十世纪初期,原始的庄院迅速衰落,并没有能转变成为平安时代的庄园经济的主要形式。随着名田的出现,名田与免田(不输租田)组织起来形成新式的庄园,并因为整理令中的那个很不彻底的“除了”,从而使得庄园向寄进型庄园的形式发展。

起初,人们的相法很简单:政策上不是有允许“不输不入”的空子吗?咱们认个有权拥有“不输不入”庄园的官老爷,把庄园挂到他的名下,给他交点收成,不就完了吗?

随着各地的庄园主纷纷把庄园向朝廷的重臣们寄进,这些第一手的开发者也有了专门的称呼,被叫做“下司”或者“预所”,而他们所寄进的对象叫做“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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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扶桑—日本自神代至1911年的流水账第2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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