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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嗣得到诏命,不日即下令:河东、朔方两处军镇,步兵留下,以防备突厥入侵;骑兵皆随之出征,以北伐契丹和奚。这时距离王忠嗣当上节度使也仅过去两年,但由于他经营有方,河东、朔方两处军镇的实力一下子跃居所有军镇之首,仅两镇的骑兵就足足达十万人。当这支全副武装的骑兵大军在王忠嗣的率领下浩浩荡荡抵达营州,宣布接管东北战场时,帐下骑兵人数仅为王忠嗣十分之一的安禄山嫉妒得眼珠子都绿了。他实在想不明白,同样是节度使,凭啥自己和王忠嗣的实力差距会这么大;别说他了,唐玄宗也没料到王忠嗣首次以节度使身份出战,是这么大的手笔—好小子,不显山不露水,竟然已手握一支可以与朝廷抗衡的私人武装。身为节度使,他有权就地招募士兵,这一点好理解,但这么多战马,他又是从哪弄来的?

欲知王忠嗣为何突然鸟枪换炮,在短短两年之内便组建成十万精骑,得去看他担任节度使期间,到底做了什么。简单的说,王忠嗣干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修城。

此时,在位期间主动示好大唐,使得两国维持了近二十年和平的毗伽可汗已经过世,时任突厥可汗是其侄乌苏米施可汗。乌苏米施可汗成为后突厥最高首领之后,终止了与大唐的停战、互市盟约,使得两国边境又一次剑拔弩张,随时可能爆发大战。王忠嗣为防止突厥入侵,决定先下手为强,他当上节度使之初,便亲自巡视两国边界,对所有战略要地皆一一作了标记,然后他下令,在这些要害地区,若之前唐军已修筑有长城或者城堡,立即着手对旧城墙、城堡进行加固,配备烽火台,若之前没有修筑任何防御设施,那就据险修筑新城,同样配备烽火台。在他亲自监督下,一道坚固的防线很快成型,自西向东延绵数千里,横贯于大唐、突厥两国之间。突厥若派兵南下入侵,唐军凭借烽火台发出的讯号,可以迅速集结成一支庞大的军队,依托城堡的优势,防御固若金汤;突厥若安分守己,王忠嗣也下令士兵卸甲归田,与当地百姓一道操持农务,从而在经济上实现自给自足。因此他担任两镇节度使期间,一不要朝廷援助,二不用横征暴敛,将士、百姓们在许多城堡的保护下安居乐业,两处军镇自然也就富足起来。

第二件事:节约。

两处军镇因避免了战火,呈一片欣欣向荣之势,这在王忠嗣的预料之中。出乎他预料的是,即使在非战争状态下,两镇的军费开支依然略显高昂,除了将士们每日必须消耗的食物,另有许多莫名其妙的其他开支。经王忠嗣核查,这些开支主要出自以下原因:由于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以及节度使制度的确立,大唐的招兵方式也随之由府兵制改成了募兵制。这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府兵制是“兵农合一”,也就是说府兵基本上都是地主,他们战时打仗,闲时劳作,人人有自己的田产,待遇极好,所以他们的战马、武器、盔甲都要自备;而募兵制所招募的士兵,他们虽然也会参与劳作,但由于没有私人田产,所以他们的战马、武器、盔甲须由朝廷和地方军镇提供,从而保证其作战能力。随之引发的问题是,募兵制所招募的士兵,相比之前的府兵,他们对自己的战马、武器、盔甲都不知爱惜,一会儿某个将军的马死了,一会儿某个士兵的长矛没了,甚至个别缺德的还会把他们的盔甲武器私下拿去集市换钱,反正他们无需自备盔甲武器,少了什么再去府库领取就是。王忠嗣了解这一情况后,随即采取对策,他下令:河东、朔方两处军镇所有的将士,其战马、武器、盔甲,哪怕是一弓一箭,持有者必须将其姓名刻在这些物品之上。每隔一段时间,他会派人核查这些物品,谁的马没了,谁的武器丢了,根据遗失物品的价值,将直接从其军饷之中等价扣除,连续遗失多次,依军法治罪。有了这条军令,王忠嗣的部下一下子变得人人勤俭节约,有时候一把刀,一支矛使上好几年都不坏,除了基本的粮食消耗,两处军镇在非战争时期几乎没有额外的军费开支。

第三件事:买马。

王忠嗣拼命挣钱、省钱,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两镇的防务。与对自己士兵的苛刻不同,他对待其他国家的使者、商人着实大方的紧。王忠嗣常年派人手持金帛等候在边境之上,向各国使者、商人放出风声:谁带马进入境内,他愿意出两倍的价格收购,如果马匹品质上乘,他甚至愿意出三倍、四倍的高价。突厥、吐蕃等各国胡人听说有这等好事,即便明知他们的国家与大唐处于战争状态,互市也早已被明令中止,仍然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冒着杀头的风险向王忠嗣大量出售战马,王忠嗣照单全收,只要钱够,有多少买多少,一时间,几乎各国的优质战马全部涌向了河东、朔方两镇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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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华夏之名将传奇(两千年逐鹿中原史)第9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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