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朱荣死后,尔朱兆继承了他伯父的主要遗产,因此实力比尔朱天光、尔朱世隆等人更强,拥兵足足达二十多万,即便这样,尚敌不过纥豆陵步蕃等人;高欢援军一到,尔朱兆很快转危为安,打败了纥豆陵步蕃,并将其斩杀。在此要说明一下,高欢此次增援尔朱兆,之所以会取得这等立竿见影的效果,高欢本身的军事才能当然不可忽略,但这只是次要的因素,更主要的因素是因为高欢独特的身份—六镇人。
前文说过,尔朱荣的另外两位部将,贺拔岳、宇文泰都是六镇人,其实高欢也是。区别于贺拔岳、宇文泰的是,前面两位都是鲜卑族人,高欢却是汉族人,而且是鲜卑化的汉族人,简单来说,就是高欢自小生活在六镇,说的是胡语,穿的是胡服,但他的血统是纯正的汉族血统,他的外貌特征也是汉人的外貌特征。
生活在六镇地区的鲜卑人未曾经历过魏孝文帝领导的那场汉化改革,大多数人都是血统纯正的鲜卑人,还保持着当初的鲜卑习俗,在他们之中,高欢便成了一个异类—和他们说一样的话,穿一样的服饰,长得却和他们大不一样(未通婚的胡人和汉人的外貌特征有明显差别)。因为这一点,童年的高欢过得比陈庆之还惨,因为其他孩子都不把高欢当作自己人,都将他视作异类;这还不算,高欢自幼丧母,他的母亲在他出生时就死了(难产),他的父亲高树生又是一个不事产业,整日游手好闲的浪荡子弟,常年不见踪影,幸亏他有个姐夫名叫尉景,待他还不错,时常接济他食物,这才使得高欢不至于因为饥饿而早早的夭折。虽然处境艰难,高欢和童年时期的陈庆之一样,自小不甘于平庸,立誓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在六镇地区,要想出人头地,唯一的方式只有当将军,这里遍地是军人,可没有靠下棋当官这样的捷径可走。高欢明白,要想当一名将军,首先必须要熟读兵法,其次要精通武艺,因此他童年时期生活再不如意,却常年苦读兵书、锻炼武艺不倦。好不容易捱到成年,十七八岁了,高欢兴冲冲跑到六镇之一:怀朔镇的军营报道,在演示过自己的一身文武双全的才能之后,高欢提出了自己的请求:在怀朔镇当一名偏将,要求不高,像当初的杨大眼那样,授他一千人指挥就行。怀朔镇的将军为人倒也不错,他没有嘲笑这位初来乍到,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而是向他提出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
“这位壮士,请问你有马吗?”
“马?”高欢愣住了,他饭都吃不饱,哪会有马。那时候一匹马就相当于今天的一辆汽车,可贵着呢!
“如果没有马,那你主动参军可以,但只能当一名普通的士兵。因为在怀朔镇,哪怕当一名职位再低的将军,至少需要有一匹马,没有马,你用什么带领士兵们冲锋陷阵?”
这个要求已经算够低的了,在那个时候,想要不当士兵,直接当将军,不是不可以,但大多时候都是一个人带着百来号手下前去参军,甚至连武器、战马、食物都随身携带,于是这个人便能直接跳级成为将军,他带来的百来号人也就顺理成章成了他的士兵—典型的例子,刘备。可是高欢没有哪怕一匹马,也没有张飞这种有钱的义弟,更别提有百来号人甘愿听他指挥了。所以高欢最终什么职位也没得到,仅仅分到一根长矛,他垂头丧气地扛着这根长矛,成为了一位在城墙上站岗的士兵。
当时,六镇起义尚未爆发,因此高欢站了一段时期的岗,也没得到出征的机会。没有机会出征,就意味着不能杀敌立功,不能得到晋升机会,只能继续把岗站下去。高欢不是一个甘心永远当士兵的普通人,他的目标要当将军,可是从当时的情形来看,这一目标遥遥无期,看不到任何希望。那不站岗行不行呢,不行,高欢没有父母留给他的任何遗产,也没有除当兵之外任何谋求生计的本领—他这些年只学会了兵法和武艺,不会种地和经商啊。高欢是好样的,即使梦想和现实大相径庭,他也没有怨天尤人,就此放弃,而是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站岗。也许是高欢本身仪表堂堂,看起来很威武吧,加上他军姿站得又十分标准,别的士兵站的久了会寻找机会偷个懒,他永远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怀朔镇的将军很欣赏他,认为这么好的一名士兵在怀朔镇站岗实在太可惜了,于是给他推荐了一个新的岗位。
“你到平城去吧,到我们大魏的旧都城去,在那里,你就像在这里一样,把岗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