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韦尔斯利是爱尔兰人,1769年5月1日出生于都柏林。他出身显贵,是爱尔兰大地主的儿子,这个大地主是新教徒。这个大地主,就是莫宁顿伯爵第一。
阿瑟.韦尔斯利的哥哥,理查德.韦尔斯利,就是莫宁顿伯爵第二,不过,莫宁顿伯爵的两个儿子显然比老子更有出息,大儿子后来当了侯爵,二儿子更猛,当了公爵。
在英国,军衔和爵位都是了不起的,虽然纳尔逊到死只是个子爵,可是考虑到出身问题,这也是难能可贵了。不会出现法国那种元帅一抓一大把(也不是很多)的情况。
威灵顿公爵的哥哥书读得较好,进入了传说中的牛津大学。毕业后不久开始从政,是小威廉.皮特的忠实粉丝。
他们这富贵二代,确实让现在中国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汗颜。看看人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根本不靠拼爹。
阿瑟是莫宁顿伯爵的第四个儿子,只是出名的就是查尔斯.韦尔斯利和阿瑟.韦尔斯利了。阿瑟显然不是读正经书的苗子,他家虽然是地主,可架不住人多娃多,而且到威灵顿上中学的时候,老伯爵已经挂掉了。他老妈为节省金钱,便没让他上那个著名的伊顿公学(英国著名贵族学校,坐落在离伦敦20英里远的温莎小镇),而是让他去学法律。结果,小阿瑟在学校没干别的,光去拉小提琴了。
母亲担忧之下,认为这小子只能当丘八了,便把他送去了法国,去学习军事。没想到,这一举动,不仅使英国打了名元帅,而且让法国吃尽了苦头。
阿瑟就读的军校,就在里昂。那时候,法国的社会矛盾已经空前尖锐,社会即将骤起变革,而法国贵族军官们仍然醉生梦死。
而醉生梦死的生活,小阿瑟也不排斥。因为,他也是贵族,不会排斥他从小就耳濡目染并深以为然的东西。和大多数正常男人一样,他也喜欢权力、金钱和美女。
从法国回国后,阿瑟就从军了。不过,一开始他的军事生涯并不顺利,如果不是查尔斯提携他的话,也许以后就不会有威灵顿公爵了。
24岁那一年,他恋爱了。他喜欢的姑娘和他门当户对,可是,家道中落的韦尔斯利家并不比人家有钱,而且阿瑟还欠下了一笔不小的债务。他喜欢的姑娘就是朗福德勋爵的三女儿凯瑟琳.帕克南。
他向姑娘表达了爱意,但是,姑娘却对他说:“俺不是不喜欢你,只是俺还小,而且,俺这个人喜欢英雄,喜欢大人物,10年之后,要是你成为一个大人物的话,那就来找我吧。”
情窦初开的阿瑟倍受打击,他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为什么她喜欢大人物?难道,小说和诗歌中描写的爱情不存在吗?”
这也不能太苛责姑娘,这姑娘实在是美若天仙,追求者太多了,再说美女爱英雄,好婆姨费汉……
在沉沦了一段时间后,阿瑟砸碎了自己的小提琴,此后,终生没拉过一曲。然后,他就花钱弄了个中小军衔,开始追逐名利。他想要在军队中干个文职,那时候文职比武职吃香,比军衔更难搞,于是阿瑟没有搞到。
于是,经过认真思考,阿瑟横了横心,自告奋勇去印度打当地土著去了。
印度是英国重要的殖民地之一,阿瑟认为,自己在那里应该有很大的作为。况且,他哥哥查尔斯,现在已是莫宁顿爵士了,正是英国驻印总督。
那时候的印度,正处于一个个小邦国的时代。内部的不统一使得印度在列强面前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英国为了殖民不得不打这些邦国。
法国也对印度垂涎三尺,不过,这种局面下他们无力发动这么一场殖民战争,但是不妨给英国佬搅搅局。于是,他们派出军队,支援“印度”兄弟们,派出教官,训练“印度友军”。
有“迈索尔之虎”称号的迪普苏丹,就曾借助法国人的力量让英国人大吃苦头。
不过,这些邦国尽管得到了法国人训练,尽管有友军帮忙,也仍然不是装备先进的英国人对手。威灵顿到印度后,立即被哥哥总督委以重任,施展对印度土邦的军事打击。
1799年,英国发动对南印度迈索尔王国的第四次殖民战争。他指挥一个师去进攻迈索尔,因强弱悬殊,迪普苏丹被迫退守都城色林卡帕坦。威灵顿陈兵城外,层层包围。5月4日,威灵顿军队用大炮轰开城墙,冲进城内,击毙了迪普苏丹。
1803年,中印度马拉塔联盟各国发生内讧,英国乘机发动对马拉塔的第二次侵略战争。英总督莫宁顿爵士的计划是分南北两路进军马拉塔,南路的前线指挥就是他的弟弟阿瑟。
阿瑟率领7000人,在阿萨耶战役中将马拉塔王公辛迪亚的近5万大军打了个落花流水。在此战中,他也结识了自己以后的心腹爱将柯林.坎贝尔。这是威灵顿第一次指挥大型战役,就此一战成名,进入名将的行列。
威灵顿一开始并未料到自己会遇到近6倍于己的敌军,这完全是情报错误惹的祸。不过,接下来,便是威灵顿的神奇时刻了,他用巧妙的战术赢得了自己人生中关键的一战。他在这场战役中两批坐骑都阵亡了,正像当时在土伦冲杀的拿破仑一样。他新认识的坎贝尔在攻城时从云梯上高高地摔了下来,结果哥们跟没事人似的,拍拍屁股接着干,不久又爬到了云梯顶端。
靠着过人的胆识,韦尔斯利终于打赢了拥有百门大炮的马拉塔军。
为了筹集军费,1803年4月份,拿破仑卖掉了一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