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应该有几年消停的时间好好享受。
几年?一年都不到!
好戏才刚刚开锣呢!
皇帝没想到的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个张角倒下去了,又有数不清的张角站了起来,没有一点消停的迹象。别的不说,光说他们的旗号就够吓人的:
黄龙、左校、于氐根、张白骑、刘石、左髭文八、平汉大计、司隶缘城、雷公、浮云、白雀、杨凤、于毒、五鹿、李大目,白绕、眭固、苦蝤等,举不胜举,眼晕了吧。由于文化水平有限,大家把骑白马的叫做白骑,把眼睛大的叫做大目,把胡子多的叫左髭,把会一点轻功的叫飞燕。虽然不如天公将军、地公将军那样响亮,但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深得人民群众喜爱。
大家以张角同志为光辉榜样,纷纷揭竿而起,很快便成遍地开花之势。
而且好汉也特别会拉队伍,吼一嗓子,动辄就跟来几千人,但那只是保底数!稍微像样一点的也有二三万人。
这些还不是最厉害。
势力最大的几家甚至有百万人,比如张燕的黑山军,比如后来的青州军,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他们的偶像张角拉人头还厉害。虽然打仗的水平不咋的,但数量一多,玩人海战术,四面出击,让你招呼都招呼不过来,让皇帝大人头疼不已。
国家如此混乱,责任在他这个家长。
活着,表面风光,实际上是生不如死,对于皇帝是如此,对于东汉公司,更是如此。
第五章:后宫也疯狂
(1)
天下乱了,真是什么倒霉事都有,灵帝欣喜地发现,除了张角这类的阶级敌人出来折腾外,自己手下的员工也不安分守己了。
公元188年五月,冒出三个人来,险些要了皇帝的命。
这三个冒险家的名字是:冀州刺史王芬、南阳人许攸、沛国的周旌。
几个人为共同的理想走到一起,准备开创造反工作局面。王芬同志的如意算盘是带兵杀掉宦官,绑架并废黜皇帝,自己当开国功臣,甚至他连皇帝的候选人名单都拟好了——合肥侯刘某。
但造反这样的大工程,利润和风险总是成正比的,就像阿迪力走钢丝一样,一不小心掉下去,连骨头渣儿都不会剩下。
实际上,王芬是没资格动手的,枪没几条,将没几个,而他找的狐朋狗友既不是少林派也不是武当派,而是空谈派,一点都不凶,怎么搞政变?最关键的他们还缺一样东西——兵。
枪杆子里出政权,没有兵,说啥也是白扯。
于是他向中央打报告谎称,黑山军又在造反了,为了保卫皇上您的安全,我打算招募一点军队,还望领导批准为谢。
这是明显的谎报军情,且漏洞百出:他所说的黑山军早在中平二年(185年)就已被朝廷招安,改邪归正了。现在黑山军的头目张燕捧着国家给他的铁饭碗(平难中郎将)吃得正香呢,反什么反?
但王芬忽悠的对象是灵帝,这家伙的神经时好时坏,经常短路。这次他没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仔细思考就批复同意了。更巧的是这位极品皇帝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回故乡河间国一游(河间国属于冀州)。
皇帝准备自投罗网,机会难得。
时间越来越近了,王芬他们心里却越来越紧张了。
原因很简单,手里虽然有兵了,但自己的斤两自己最清楚,如果这种水平也要勉强自己的话,无异于是自杀。
自己不能干,就找能干人入伙。
王芬决定,广撒英雄帖,继续招聘造反急需的各类人才。
不久,一个真正的实力派进入他们的视线——曹操。
原来,曹操同志从济南相岗位上隐退后,便在老家谯县搞起了隐居工程,他在低洼地带盖了一座幽雅的书房,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生活。
其实也不是真的隐居,而是在为自己充电。
一边专心读书,一边精练射猎。
充电的目的是为了学以致用——想要真正隐居谈何容易。
中平三年(公元186年),作为政府公务员的马腾响应韩遂叛乱后,曹操便被征召出山,当了都尉,重新开始带兵。
带兵了,有实力了,就成为许多人的座上宾,比如王芬。
王芬向曹操同志详细地介绍了此次行动的宗旨及重要意义,最后饱含热情地邀请文武兼备的曹孟德同志加盟他们的队伍,大家有难同当有福共享。
但人家不干。
给多大的好处也不干,搬金山银山来也不干,不仅自己不干,曹操还不住地给这些头脑发热的冒险家泼冷水降温:“自古以来,更换领导都是最不吉利最危险的事情,没有十足的把握,这种把脑袋别裤腰带上的买卖你们千万别做。一个要人民拥护,一个要有权,很大很大的权,要知道,伊尹、霍光行废立帝王之事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伊尹,是宰相;霍光也是大将军,再加上老百姓的拥护才最终获得成功的。一句话,能废黜皇帝都是强势人物,而就凭你们几个无名之辈,想做这种惊天动地的大事,那不是要命吗(而造作非常,欲望必克,不亦危乎)?”
还是那句话,冲动是魔鬼!赶快踩刹车吧!我不反对废黜皇帝,但你们几个轻量级的选手不行!
有理有据,无可辩驳。
这是曹操的心里话。
事实上曹操也是这样要求自己的,比如后来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汉献帝刘协同志就是他案板上的肉,想咋滴就咋滴,自己就是想当皇帝也不是梦,但他偏偏没有废掉皇帝的武功,而是将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了他的儿子曹丕。
曹操的态度很认真,但几个人还是螃蟹吃秤砣——铁了心,他们头脑热得发烫,别说是泼冷水,就是送进冰窖也冷静不下来啊。
他们不想踩刹车。
你曹孟德胆小怕事,不给面子,没关系,咱们重新招人,只要待遇合适,还怕招不到人才?
不久,王芬又找到一个名人——华歆。他当然意识不到,这个华歆的胆子竟然更小。
华歆(157-232),字子鱼,平原高唐(今山东禹城西南)人。汉末三国时期名士,最后担任魏国的相国、太尉、司徒,但在汉灵帝时期他时运气不怎么好,先是被举孝廉,任郎中,都是些芝麻大的小官。
华歆虽然品行上有污点(如捉拿伏皇后),但平心而论,他这个人身上还是有不少闪光点的,《世说新语》记载的几件事更能说明,他和你我一样,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人。
华歆和好朋友管宁在园子里锄菜,管宁一锄头挖下去,竟然挖到了一块宝贝——金子。发了,发了,吃肉喝酒的钱都有了。
但管宁同学属于清高派,视金钱为粪土(挥锄与瓦石不异),还是实用主义的华歆同学眼尖,守着宝贝当叫花啊,我看看再说。看过后,在管宁同学强大的精神感召下,还是依依不舍地扔了(捉而掷去之)。后人引用这个典故,往往说管宁品行高洁,而华歆同学如此贪财,实在是龌龊。但以我看来,管宁固然高洁,似乎迂腐过头;而华歆同学只是上前摸了一把金子(还没有揣进兜里),却无端被人非议,实在不值。金钱,是人都该爱,见到宝贝当破烂,那是败家子。
(2)
还有一个故事更能说明问题。有一次,华歆和管宁一起读书,有个大户当官人家的轿子招摇而过,吹吹打打的十分闹热,管宁同学不为所动,继续学习(宁读如故),真让人佩服他的定力。而华歆同学实在忍不住好奇,就跑出去看闹热去了(废书出看)。
这下管宁同学生气了,后果很严重——割席!断交!(即所谓的管宁割席)而且放出狠话:“子非吾友。”
多大一点事啊,连朋友也没得做啊?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许多读书人就是这么变成废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