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共和党人也写信个给总统,愤怒谴责总统出卖同党。
海斯面对同党的讨伐,双手一摊:我有什么办法?不撤军行吗?我党能忽视北方主流民意吗?
海斯祭起民意,他的批评者哑口。但他们不甘心,就控告大选选票监督委员会,说其成员捏造某些地区的选票报告。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深挖南部选举的问题,进而否定海斯当选的合法性。
这一招很狠。
但海斯聪明地保持沉默,不卷入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争端。
布莱恩的招,也就没多大用。但他成功地使共和党高层和大部分共和党议员,不再支持海斯。
海斯的民意支持在增强,党意支持则剧降。
海斯还有一个竞选承诺必须兑现,那就是改革文官制度。海斯为此推进行政改革。
也许,大家想不到,美国第一个提出改革文官制度的总统,不是海斯,而是任人唯亲的格兰特。
格兰特担任两任总统之初,亲朋好友、党内同志求职者络绎不绝,自认为在格兰特竞选中出了力的人,一窝蜂地找他要职位。那些党内自认为有功的议员、阁员,都向格兰特推荐“人才”。格兰特最怕人多的场面,最怕别人跟着不放,最怕处理政界人情交易。格兰特无论躲到哪里,一天到晚有人像无尾熊一样跟屁股,摆都摆不脱。
好烦噢,好烦。这种烦恼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哈哈。
怎么办?
旁人建议,改革文官制度,推行考试任职,不就没人总跟着您吗?
格兰特一听,好主意呀。于是,他记住了这件事,并准备启动。
其实,文官改革的思想,从1850年代初就有了。当时有识之士鉴于政党分赃制弊病丛生,提出借鉴英国的做法,实行考试选拔政府雇员。
英国的文官制度,脱胎于中国的科举制。
1835年前,常与大清帝国打交道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就参考中国的科举制,实行考试竞争选拔人才,效果良好。一位常住中国的英国人撰文,天才地预料到:“或许将来有一天,它会像火药和印刷术一样,在(英国)国家制度,甚至欧洲国家制度中,引起另一次伟大变革。”
他把科举制的重要性,比肩于中国两项超级有影响力的发明----火药和印刷术,可见科举制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只不过,他还是小瞧了科举制的影响力,今天,其影响力远远超出了欧洲。
第一次鸦片战争,英国军人击败了大清,他们除了从中国抢掠了大批珍宝,还洞悉了科举制的秘密。他们回到英国后,也大力呼吁学习中国的科举制。
当时处于绝对辉煌盛世的大英帝国,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自己的制度是最好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氛围很浓。但是头脑清醒的人,并不认为自己是胜利者,就一好百好;中国是失败者,就一无是处。相反,他们认为落后者的文化中,也有好的东西,应该借鉴和学习。
学习还是不学习?两派进行大辩论。
英国光荣革命后,任命官吏的做法演变成双轨制----重要官员的任命由国会掌握,实行政党分赃制;一般官员由国王和枢密院掌握,实行的是带有封建恩赐式的个人赡徇制,政府官职常常成了个人赡恩徇私、相互赠受的礼物。双轨制让卖官鬻爵之风盛行。
官场腐败让辩论很快有了结果:学习!
但是,政府还是没有实质性行动。
1853年,英国在克里米亚战争惨败,国内朝野猛烈抨击政府官员的腐败无能,强烈要求改革文官制度,实行考试选人,摒弃无能之人,减少政府失误。
当政的帕累斯顿内阁被迫答应改革。
1854年,国会议员诺斯科特(StanffordNorthcote)和杜维廉(CharlesTrevelan)广泛调查后,提出了改革文官制度的方案,即著名的“诺斯科特-杜维廉报告”。提出了四项建议:
一是将政府行政工作分为智力工作和机械工作两大类,前者由大学生来担当,后者由低级人员来充任;
二是初任人员均应在年轻时通过选拔考核;
三是各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可在各部之间互相转调、提升;
四是官员的提升以上级的考核报告为依据。
在考试形式上,也想中国科举制一样,要初试和复试。
这些建议,后来成为法令,逐一实施,英国近现代文官制度终于建立起来。
英国官员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政务官从胜选的党派中产生,事务官考试选拔。“事务官”的职责是执行政府政策,不参与政党活动,在政治中保持中立。
政务官随选举而换来换去,事务官则基本保持稳定。独立于党派的文官团体,逐步成为英国政治中的定海神针。
几乎同步,美国也开始了探索。1851年有的议员提出了分级考试的设想,1853年和1855年,国会仿照英国的做法,通过两个法案,正式施行考试。
大家满怀希望,想凭借此举根治用人腐败。
可是,考试第一年,报名者极少,效果极其一般,最后没有坚持下去。
究其原因,主要是法案过于简单,考试不太正规,起不到预期作用。
有的同志不死心。1865年,众议员托马斯.艾伦.詹克斯向国会详细介绍了中国、英国、法国、普鲁士的官吏制度,提出了新的考试方案。
国会认为他的意见很好,然后没了下文。
无论是总统,还是政党领袖、国会议员,都有推荐官吏的权力,大家正从任人唯亲中获取大量好处,谁还费力自废武功?
只有格兰特这个对讨官者不耐烦的人,才傻乎乎地要搞考试。他说过:“任命官职的权力是总统的祸根,在这个国家里,没有一个人比总统更渴望进行文官制度的改革。”
可国会还是爱理不理。
格兰特没法,就让财政部长、内政部长和司法部长,在各自部里实行公平考试,来确定部分职务的提升和任命,效果不错。
取得初步成效的格兰特,信心大增,于1870年年度咨文里,再次敦促国会立法。国会两院见总统发话,作出联合决定,授权总统成立一个委员会,为文官制定新规则。
格兰特组织一个委员会,制定考试规则,并下令于1872年起实施。
但是,舍不得丢弃手中权益的国会议员们,明面上支持,实际下面作梗,国会拒绝拨给足够的实施经费,结果格兰特的愿望落空,只有极少数部门采用了少量规定,改革基本胎死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