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人懵逼的是,激进派在庭审中说,约翰逊是谋杀林肯的幕后指使人,目的是窃取总统大位。议员巴特勒怒喊道:“他是靠最凶残的谋杀,才得以登上总统职位,他是刺客选上去的,不是人民选上去的。”
自从约翰逊与共和党杠上以后,社会上开始流传,林肯是约翰逊谋杀的,共和党国会议员时常这么说,但又没什么证据。现在,这种不靠谱的东西竟然堂而皇之上了审判庭,作为弹劾理由之一,实在是让人们大失所望。
整点靠谱的,行不?
共和党不是不想,而是不能,他们辛苦了几个月,也没有找到约翰逊的“罪证”。
没有靠谱证据怎么办?共和党思来想去没办法,就干脆说直的:审判约翰逊,不是刑事程序,而是政治程序,不把约翰逊弹劾下台,南方重建工作就搞不下去。
议员巴特勒就说,弹劾“就其本质或后果而言,是对破坏政府的根本或必要原则,或不利于民众利益的做法提出起诉。
另外一位国会议员说,约翰逊的罪行是“为了那些将南部各州拖进叛乱的要犯们的利益,而用自己的意志去重建各叛乱州的重大图谋。”
这么一弄,弹劾就走调了,有点变味了。
总统辩护律师团反击共和党的议员们,在辩护中说,审判总统要的是事实而不是情绪。你们激进分子要弹劾总统,就必须证明总统犯了严重的罪恶。如果约翰逊没有犯罪,这就纯粹是一场政治审讯。
他们警告说,如果总统因政治原因被解除职务,那将是对美国政府形态(体制)的严重损害。如果这次开了一个不好的头,将来的总统只要与国会意见不一致,被众议院的多数和参议院的2/3反对,就会受到攻击,甚至被解职。这样一来,就会打破国会与总统的权力平衡,破坏宪政,这与美国的立国精神不符。
不得不说,他们说得也在理。
审讯断断续续进行了十一个星期,当初的激情和愤怒慢慢消退,共和党激进派依旧主张弹劾,温和派则日渐理性,不太赞成弹劾,一场弹劾案进入了囫囵吞枣的拉锯战。
温和派找约翰逊协调,要他在南部重建问题上软化态度,约翰逊答应。他不再发表演说,或召开记者招待会指责国会;他保证执行“重建法令”,而且也付诸行动,任命约翰.斯科菲尔德将军为国防部长。
斯科菲尔德在任第一军区----弗吉尼亚军管区司令时,处事公正,办事迅速,为各个派别都能够接受。
一番复杂的政治妥协之后,共和党内部出现分歧,能不能弹劾成功,就看最后定罪投票。
当时有参议员54人,其**和党42人,民主党12人。若共和党团结一心,那就完全可以弹劾成功。问题是党内意见不一致。共和党事先估算票数时,激进派35人全部表态赞成弹劾,离三分之二多数只差1票。只要从7个温和派中争取1票,就可以大功告成。
可温和派态度暧昧,急得激进派抓耳搔腮。
激进派料定这7人不会赞成约翰逊有罪,但又必须从他们中至少挖一票过来。于是,激进派的挖票手段华丽丽出笼了。
首先是拿钱买票。激进派不相信7人中,人人会跟钱过不去,关键是价码问题,只要出钱够多,肯定有人转变态度。可实际让激进派的眼镜碎了一地,无论激进派出多少钱,这7个人居然不为所动。
敬酒不吃吃罚酒----共和党领袖出面,威胁这7个人,如果不执行党的意志,你们的政治前途堪忧!
这7个人居然回应,即使政治前途完蛋,也不会屈从于压力。
激进派愤怒了。他们动员这7个人的家乡选民写信,劝7个人转变态度。
美国的政治人物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己选区的选民,这是衣食父母,万万不能得罪的,除非你不想干了。
激进派用上了这一大招,要选民给每个人写数百封信,逼迫7人屈服。
还是没用。
缅因州的一名参议员面对选民来信的压力,回信拒绝,信中一句话说得好:“先生,我希望你和我的所有其他朋友们知道,是我,不是他们,正坐在判断总统的位子上;是我,不是他们,已经宣誓作不偏不倚的审判;是我,不是他们,要对我的行为及其后果向上帝和人类负责。”
堪萨斯参议员埃德蒙特.罗斯也回信选民:“我确信,我将有勇气按我判断的最好的选择去投票。”
激进派手段用尽,效果为零。
估计这7个人从小接受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哈哈哈。
快临近投票的几天里,7个人中有6个人明确表态,将投反对票,只剩下堪萨斯参议员埃德蒙特.罗斯没表态,激进派盯住他不放,这是最后的希望。
激进派找到罗斯的兄弟,愿意出2万美元,请他从罗斯口中弄清投票意向。
2万美元在那个时候算一笔巨款。格兰特内战前年薪在普通工人中算中等偏上,也只有600美元,2万美元相当于普通工人33年的年薪。
一条普通口信,换33年年薪,你干不干?注意,不是要你改变罗斯的态度,只是要你打听罗斯的态度,不难,也无不良后果,你还不干吗?
激进派还是一无所获。
激进派发动全社会逼迫罗斯,罗斯同学发现,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人敦促他投有罪票。
罗斯装作没听见,就是不表态。
5月16日,审判第一次表决开始。参议院座无虚席,决定总统政治命运的时刻开始了。
表决从第10条“罪状”开始,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蔡斯点名,要每个参议员判定总统是“有罪”还是“无罪”。
42个人,41个人的态度早就知道,唯一的悬念就是罗斯。一个接一个议员表态,都没有意外。当蔡斯叫到罗斯的名字时,整个大厅鸦雀无声,大家都死死盯住他。
巨大的压力让罗斯有点不堪重负,他说出了自己的裁决,但由于声音太小,很多人没听清。蔡斯要他重说一遍,他大声说:“无罪”。
刹那间,激进派个个面如死灰。
接下来其他议员继续投票,没有一个改变原定立场,最终结果定格为35:19,“有罪”票少一票,没有达到三分之二多数。
蔡斯宣布,总统在这项“罪状”上无罪。
第一次表决激进派失败,并不意味着最后结果失败,因为后面还有表决,激进派依然加紧做7个人的工作。
5月26日,对另外两项“罪状”表决,结果还是一样!
所有的表决结果都是一样的。
蔡斯宣告约翰逊无罪。
民主党欢呼胜利,奔走相告。约翰逊在家中获知消息,激动不已,眼里满含泪水,立即拿来威士忌庆贺。
共和党恼怒不已,纷纷痛骂那7个人,吃着共和党的饭,却帮民主党的忙,完全是叛徒、内奸、党贼!
朋友和选民都严辞指责他们。罗斯等人的政治生命到此为止,再也没有连任议员,也担任政府的一官半职。
他们为了心中的原则,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罗斯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当他5月16日站起身来的时候, “当时就好像在俯视一个大开着的坟墓--友谊、地位、财富--对一个雄心勃勃的人来说,生活中这些可贵的东西都会因为我的回答被一扫而光。”
即使友谊、地位、财富全部失去,他也还是说出了“无罪”这个裁决。
罗斯告诉妻子:“今天诅咒我的几百万人,明天会感谢我把国家从最大的威胁中挽救过来。”
可以预见,约翰逊如果真的遭到弹劾,那就意味着,总统必须服从国会的意志,总统就变成了首相。美国将由总统制国家变为议会制国家。约翰逊的胜利,巩固了总统的独立地位,保持了三权分立的宪政设置。
约翰逊立即命令斯坦顿辞职。斯坦顿担心总统派人来抓他,赶紧撤离办公室,灰溜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