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内战,共有62.5万名士兵丧生(最新数据可能是63万),其中联邦军超过36万,南军超过26万,是美国史上其它战争死亡人数的总和。当时无论南北,没有一个家庭不哀悼阵亡的亲友。直到20世纪初,美国各地仍能经常看见残肢断臂的内战残废军人。
造成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是什么?美国的历史学家们对此争议很大,莫衷一是,争来争去居然说原因不清。也许他们的学问“太深了”,深到若讲一个浅显而真实的原因,会觉得自己没水平。
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当然是奴隶制。当时的人,如林肯等就说过,奴隶制是导致战争的根本原因。由于奴隶制导致南北经济水平、社会生活、思想观念差异巨大,很多方面南北无法协调一致。比如关税,北方要提高,南方受不了,南方要降低,北方受不了,矛盾激化;比如金融业,北方要大发展,南方的低效的农业(棉花)却很难承受金融利率的“剥削”,南方人把北方金融佬爷视为吸血鬼。更不要讲南北对解放黑奴的巨大分歧了。差别导致矛盾,矛盾导致斗争。
在立宪时,北方为了建国大业,在妥协时让南方占尽了便宜,结果在立宪建府后最初的几十年里,南方在国会、政府的力量比北方强,国家政策多向南方倾斜。新英格兰很受伤,率先提出脱离联邦,好在劝住了。后来,随着北方工商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增长速度比南方快,国会议员人数逐步水涨船高,实现对南方的反超,中央政策也就渐渐向北方倾斜,南方觉得很受伤,也渐生脱离联邦之意。奴隶制争议恰恰成了导火索,点燃了愤怒的火焰。国会、内阁、最高法院、群众等为了协调矛盾、破灭火焰,付出了艰苦的努力,所有和平解决的手段用尽,但依然无法妥协和解决,于是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拳头解决!
这是历史真实的逻辑。
可是,说好的美国体制很先进,为什么这先进的体制,没能避免这场灾难?
其实,这正是美国体制的先天不足之处。
当年立宪会议上,南北就解决奴隶制吵得天翻地覆,无奈之下达成妥协,允许南方存在奴隶制,容留了一个本应该淘汰的旧制度。这个先天的基因缺憾,在以后的岁月里不断放大,终于折断美国。
再则,当年立宪建府之时,大家都怕中央权力太大,故而授予给中央的权力极其有限,各州很好地制衡了中央。可反过来,中央却没有有效手段制衡各州,一旦各州闹事,中央发现,居然没有有效的政治手段管制地方,最后只能闹到以暴制暴的地步。
以暴制暴,正是以前人类惯用的手法,也是美国立宪力图避免的事情----美国制度建立的目标之一,就是希望用和平手段代替血腥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可由于中央和地方分权制衡不对称,终于导致失衡,靠拳头决定谁听谁的。
有的人喜欢刨根究底,问南方脱离联邦到底合不合法?提这种问题的人,一般是书呆子,或者是不懂历史真实逻辑的人。在美国当时的条件下,合法与不合法,并不是实质性问题。只要南方铁心分裂,即使合法,北方群众也不会同意的;即使不合法,南方也会找理由论证自己是正义的。你想想看,强迫他人为奴这么残忍缺德的事,南方都能说得义正词严,还有什么事他们不能说成是正义的呢?
因此,不管合法与不合法,这仗是非打不可的。
如果真要咬文嚼字的话,那就先看看宪法吧。按宪法来衡量,南方和联邦政府都是违法的。
先说南方。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十款规定:“各州不得缔结任何条约、结盟或组织邦联。”南方显然违法。有的人钻牛角尖,说南方开始几个州先独立为国,然后以“国”结盟,不是以“州”结盟,算不得违背宪法。但是他们忽视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南方几个州,是先串通好了,才一一宣布独立,随即结盟的。
按照宪政原则,独立与否必须由人民决定。南方各州如果要独立,必须先全民公投,或者合法议会授权才行,但南方开始的几个州,都是先独立,再投票的,程序走反了。
这些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南方独立结盟,最大的目的是为了保存和扩张奴隶制,这显然违背了宪政“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实质性原则,与宪法原理背道而驰。
武装分裂联邦,违背了程序正义;拥护奴隶制,违背了实体正义---南方不可能是合法的。
再说联邦政府。
为什么说它也是违法的呢?因为宪法虽然规定各州不能缔约、结盟和组织邦联,但宪法没有说明,一旦出现这种违法行动,联邦政府该怎么做,更没有说要武力镇压。宪法只规定,联邦政府可以武力保护联邦的财产,林肯在动武之前,也这么警告南方的。可联邦政府真正动武时,其目的不仅仅是保护财产了,更主要的是“维护联邦统一”了。
宪法可没有授权政府,对独立势力可以武力镇压。从这个角度讲,林肯政府动武,也是违反宪法的。
吼吼。
林肯违法归违法,只要你站在公正立场上,就不会谴责林肯动武的决定。因为,林肯的决定,符合正义原则。
自古以来,不同国家和民族的统一,往往是通过武力征服实现的,或者以武力为后盾强迫实现的,也有通过联姻或附庸的方式合并的,但一点也不牢固。不流血的统一,是不可靠的。
但美国的开国先贤们,幻想通过平等缔约的方式建立一个国家。华盛顿居家赋闲期间,看到各州闹矛盾,担心矛盾积累,引发战争,最后通过血腥战争以大吃小,以强凌弱,统一13州。为避免这一残酷的后果,先贤们齐聚费城,平等缔约,立宪建府,建立统一的实体国家。想以人类的理性,来取代人类的本能,以人类的理智取代人类的偏激,避免暴力。
但现实无情粉碎了先贤们的理想,立宪建府只是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各州的国家意识、中央意识、服从意识十分淡薄,州权意识十分强大,一遇到问题,往往州权凌驾于国权之上,丝毫不把中央放在眼里。
这说明,美国统一的基础十分薄弱,遇到奴隶制这样一个依靠理性无法调和的矛盾,只能依靠战争来调和了。
先贤们的梦碎了,战争还是没有躲过。
美国建国欠下一场战争,70多年后还是必须得补上。
也许,先贤们的想法太超前了,当时芸芸大众的思想素质和认知水平,还远远没有达到依靠理性,就能处理利益争端的程度。遇到争端,依然还处在愤怒谩骂、喊打喊杀的水平,在这种水平层面,只有通过铁血手段,才能彻底征服对手。
1862年9月,刚刚担任普鲁士首相的俾斯麦,在议会的演讲中说:“德意志所瞩望的不是普鲁士的自由主义,而是普鲁士的威力……当代重大问题不是用演说和多数人的决议所能解决的,而是要用铁和血来解决。”
此刻打得正酣的南北战争,是俾斯麦之语的最好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