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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案最引人深醒的是,当年逃到北美的教徒,居然也象欧洲迫害他们的人一样,不能容忍持不同意见的人。这种宗教纯一性的执着,变成了迫害异端的可怕动力。

然而,北美广阔的生存空间,为非主流教派提供生存与发展之地。前面讲的罗杰•威廉斯等人,就是迁徙到罗得岛,创立新的定居地,推行信教自由。边疆地区常常成了少数教派的“庇护所”。

马里兰、宾夕法尼亚从开始就实行宗教多元政策。

有些殖民地为了吸引移民,也实行宗教自由,打破了主流教派一统天下的局面。

在一些老殖民地,一个教派唯我独尊的做法,也遭到抵制。因为如果坚持宗教的纯一性,就必须赶走大部分居民,这对急于要开发土地的业主来说,无异于自杀。因此,只能选择宗教宽容。

经过各教派的长期斗争,到18世纪上半叶,许多殖民地形成了众多教派并存的局面。

宗教纷争一旦结束,其正面效应就能更好地发挥出来。各教派相互合作,逐步实现了宗教本土化。宗教中蕴含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法治的思想,以及重视修养、追求财富、回报社会的人生观,深刻地塑造了北美人,对美国的独立和崛起,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第十六节 第一个蜚声国际的巨人(1)

时间,在静静地流淌,殖民地不紧不慢地发展着。在大多数欧洲人眼里,那里还是一片遥远的、尚在开发的贫荒之地;对那里人的印象,如果实话实说的话,那就是:土里土气的乡巴佬。

总之,那里的人大多是没文化、没品位、充满乡野味的“乡里B”。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这种印象。欧洲人开始意识到,原来,遥远的北美,也能产生人杰。

这个非凡的人,1706年诞生于波斯顿一个手工作坊家庭。他一周岁生日,可以当作殖民地成立100周年纪念活动来庆祝,因为第一块殖民地----詹姆斯敦就是100年前建立的。

100年,就是一个世纪。在红尘中,这是一个很长的时间概念。不觉间,殖民地已经晃过100年了。

不过,这家主人来到北美的时间并不长。他叫约赛亚,1682年才携妻带子,迁居北美,满打满算,不过24年。

他祖居英格兰诺桑普敦郡的爱克顿,因为笃信清教,属于非法人士,饱受打压,不得已远走他乡。

约赛亚据说体格健壮,天资颖悟,多才多艺,善画能歌。更难得的是多谋善断,行事果决。他不是街委会主任,但邻里间有什么争执,总请他调解;他不是领导,但当地的领导常常向他请教,听他吩咐。

生了大胖小子,本应该高兴。但他并没有太多的兴奋。因为,生孩子是他第二门拿手的本领。第一门拿手的本领,当然是赖以为生的皂烛制造。

之所以称生孩子是他的拿手本领,是因为他有点太能生。来波士顿之前,生了3个,之后,生了4个。第一任妻子不幸去世。续娶之后,一口气又生了……8个。

在波士顿24年,生了12个孩子,当然不会太激动。

算起来,这个男孩排行第15。

呜呜……有点晕。不讲别的,起名字、记名字,就是件不容易的事。

约赛亚憋了半天,也想不出好名字。能够想出的,都用完了。最后没办法,偷工减料,把他哥哥的名字直接安给了孩子,取名本杰明,加上姓,就成了本杰明.富兰克林。约赛亚和哥哥,感情特好,所以在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名字之后,就想到了哥哥的名字。

也就是说,这小男孩,与他的伯伯同名。

约赛亚还没有打住,后来又生了2个女孩。

这个家,父母+孩子,一共19人。无论怎样,有点惊人。

富兰克林生在这样一个大家庭,当然无法指望父母能给他太多的宠爱。

这小家伙却很幸运,他在男孩中排名第10,被父亲当作 “什一税”奉献给教会。进教会,必须读书,小富兰克林8岁时,进了语法学校(相当于中学)。而他的9个哥哥,早早地离开家庭,去当学徒。

就这样,小富兰克林开始集天地之精华,汇人间之灵气,勤奋好学,潜心苦炼,在殖民地百年熔炼出来的人文精神的氤氲孕育之下,把自己打造成了精美绝仑的旷世人杰----18世纪美国的实业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思想家和外交家。

一般人,有一个“家”就足以欣慰一生了,他可有五个“家”。

他被喻为“比美国人还美国人”,也就是说,他被人们公认为美国精神的代表。

下面,让我们开始欣赏他勤奋精进的前半生,这是他非凡人生的天育之章。

小富兰克林一进学校就卓尔不凡,不到一年成绩窜至第一,不是班上第一,而是全年级第一,提前升入二年级。

天下做父母的,都会为孩子的优秀而自豪。

约赛亚却笑不起来,因为没钱。家大业不大,实在难以为继。如果这孩子成绩太好,一定会一读到底----升大学。

到那里找学费?

况且,书读得多,并不表明将来就会本领强、就业顺、生活好。有很多读了大学的人,最后还是一贫如洗、穷困潦倒。

约赛亚决定,让富兰克林读职业中专----去学写字和算数。这是谋生的基础。

又读了一年,约赛亚让他回家当学徒。在约赛亚看来,能够写字、能够算数,就可以了。谋生本领,学校不一定学得到,还得跟师傅学。

这孩子聪明,又小,跟自己学吧,将来也好子承父业。

10岁的富兰克林,呆在家里,学习用牛油制作肥皂和蜡烛,兼做站台先生、正堂杂役、跑街伙计。

他一点也不乐意。不乐意,倒不是因为辍学,而是因为父亲没让他学航海。他感到,架着大船在大风中劈波斩浪,那才超刺激。

父亲不让他去,他就在业余时间,纠集一批小喽啰,到水里玩,很快学会了游泳和划船。他天生就有领导才能,小家伙们都听他的。

业余时间除了这件事,他就喜欢看书,而且看得惊天动地。小小年纪,就把把父亲的大部分藏书看完了。然后买来《约翰•班扬集》、《计划论》、《希腊罗马名人传》这样大人看的书来看。

约赛亚看着他的孩子,心里犯嘀咕:这孩子,一点都不喜欢自己的手艺,指望他继承自己的事业,恐怕靠不住。如果他也像他的一个哥哥那样,独自逃跑去当水手,那就麻烦了。我得找一样他喜欢的事让他做。

于是,约赛亚常带孩子出去,边散步边看木匠、泥瓦匠、镟工、铜匠干活,看看富兰克林喜欢干什么。让父亲欣喜的是,富兰克林什么都喜欢,什么都干一干,做得还不错。

两年过去了,看到时机比较成熟,约赛亚问富兰克林:

孩子,你喜欢干那样?

反正不管挑那样,都可以开店谋生。做父亲的很有把握。

富兰克林的回答,差点让父亲背过去:

爸爸,我喜欢航海。

不行,不行,坚决不行。航海,除了危险之外,还难以养家糊口。

两年的努力等于零,约赛亚感到前所未有的失败。

算了,算了,你不是喜欢看书吗,那就去学印刷吧,天天印,让你看个够。

不,我不去。

不去?随你吧,你爱啥干啥,就是不能学航海。

富兰克林抗拒了一段时间。但孩子就是孩子,那里抗得过大人。他想了想,印刷总比做蜡烛强,印刷就印刷吧。

富兰克林的一生,就此与印刷结下了不解之缘。

第十七节 第一个蜚声国际的巨人(2)

根据父亲的安排,富兰克林拜师了。师傅不是别人,是亲哥哥詹姆士。詹姆士开了一家印刷所,办了一份《新英格兰报》,生意大致过得去。

说美国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小说在线阅读_第14章_作品来自网络或网友上传_爱巴士书屋只为作者by潇湘观渔_的作品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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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美国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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