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373】15.08失人失言
【原文】
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思考与随想】
如前所述,本章说的仍然是“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道理。因为前一章所说的是直道而行的事情,提到的就是直言而谏的史鱼,所以历来的解读者总是难免将本章的“言与不言”联想到是对上的劝谏。应该说这样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但是如此解似乎文中的“失人失言”来说又比较牵强。夫子这句话里的确是包含这一方面的意思,但是也绝对不局限于此,尤其对于我们来说更是不必。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何谓“失人”呢?杨伯峻老先生翻译为“错过人才”也真是太过局限化了。如果按照此种翻译,那夫子此言就只成了专对为上者所发了。就如同俺们这样,自己也还是如卧槽马一般闲着呢?失不失“人才”和俺们有啥关系呢?杨老将此处的“失人”解释为“失去人才”应该是和论语中另一个常用的词有关,就像前文孔夫子对子游所言的那句“女得人乎?”(语见第六篇),再加上上一章史鱼之事在《孔子家语》等书中记载的故事中说,他尸谏的具体事件就是进用蘧伯玉(根据《左传》这件事是靠不住的),所以此章如此解释“失人”也就无足为奇了。
作为我们来说也的确是没必要非要将之理解成这样,在前面“事君数则疏辱”的那一章里我们己经探讨过,事君与事人皆一理也。儒家其实并不是如某些人所想的那样将南面者当成不是人的东西,至少孔孟不是那样的。对上和对其他人的道理是一样的,“应该说的,又可以说”的却不去说,那就是没有尽到作臣下或作朋友的本分。失去的也不仅仅是“人才”而己。应当规劝的而不去规劝,应当提醒的不去提醒,不论是作下属还是作朋友来说都是很“不讲究”的行为,也就是没尽到责任!这样的人要之何用呢?眼瞅着朋友就要掉井里了也不喊一声,这样的人谁跟他混啊!别人又不是傻子!既便是一时没反应过来,迟早也会明白的(当然有些傻透腔儿的南面者除外),一旦明白过来了,还能对这样的人怎么样呢?遇到如祟祯皇帝那样喜欢委过于人的主儿,恐也难免引刀成一快了。
这是该说话不说话的下场,某些尸位素餐的高位者听好了!别以为不说话就没你的事儿了!那分赶上谁,赶不厚道上位者不说话也一样能掉脑袋!教训啊!都是不学之故也!
该说的不说是这样,不该说的说了呢?“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其实这话还用孔夫子他老人家说吗?几千年的历史中因为说话掉脑袋的人加起来够填平太平洋的了!杨伯峻老先生将“失言”译为“浪费语言”。如果真的这样简单也就好了!反正说话也费不了多少力气,最多费点口水,咱还真的不在乎。可是,哪里是那样啊!如果“失言”的对象仅仅是朋友的话也还好说,如果换成南面者也真的是要小心了!
也正因为如此,为了不“失言”而装聋作哑、玩太极、打哈哈的油条们越来越多了,也真的怪不得他们,毕竟说不该说的话成本太高了,高到令人没法子承受的程度,而收益又如此之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世界上毕竟还是傻子少,所以真的敢于什么话都说的人总是凤毛麟角的,什么时候说话的成本低下来,也许才会有真的和谐。不过我们历史上还真的不缺乏啥话都敢说的傻子们,哪怕掉了脑袋也在所不惜。这样的人总是值得崇敬的,但是未必都值得效仿。“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我们的传统,但是当年说这话的人还有一段“亡国、亡天下”之辩,为了一国一姓一家人掉脑袋其实什么也不算。“失言”后果很严重,所以还是小心些好。白白的断送了身价性命,于事无补的傻事也还是少干些好。牺牲未必都是美德,有时候也是愚昧。
孔夫子认为不论是“失言”还是“失人”都不足取,所以接下来就说了“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孔子说的轻松啊,关键想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也真的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啊,难怪夫子称知道这个的人为“智者”。的确,能够掌握好之中的尺度,能够明白如何去做,的确是一种智慧。
在这一章我们又看到了“中庸”的影子,于是又有人要拿起刀来猛砍,不过不管你承不承认,这都是智慧。这两章说的都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但是到底什么需要为,什么需要不为呢?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的几章说的就是这个,我们一起看看孔子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