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329】14.08爱之劳之
【原文】子曰: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
【思考与随想】
“爱”,多么神圣的字啊,可是现在越来越走向了狭隘和低俗。仅仅因为这一个字,我也是反对简化字的,没有了心,还怎么爱呢?或许现在人越来越习惯于用别的器官来爱别人,所以现在许多事情都是可以理解的了……。
孔子在这里提到的爱,到底是针对谁的呢?因为还有下半句说的是“忠”所以一般人认为这个爱,是针对下边的,指的是爱民,或者是爱下级,爱孩子。而后面的忠是对上的、指的忠于君、忠于上级、忠于父的。这种分法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的,我只能说是太狭隘了。和那种将爱局限于男女之情一样,都是太狭隘了。爱是博大的,忠也是一样,在孔子的体系中这个忠,从来就不是局限于对某位主子的愚忠上,在孔子看来,那个根本就不是“忠”。忠和爱在这里本来也就是一回事,没有必要去分开。
爱和忠,实际上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则,那就是要为对方着想。非如此,爱就不是真爱,忠就不是真的忠。不论爱或者是忠,原则都是一个,那就是为了对方好。如果真的是为了对方好,那么一切事情就很简单了。如果看到对方正在向着深渊走下去,到了悬崖边上也不拦着,还在后面大声的喊加油,那是为了对方好吗?别说是什么爱和忠了,不是有血海深仇的,也都不应该那么做的。道理谁都明白,可是当真的面对事情的时候,许多时候就未必能够做到了。甚至可能完全不是这样的。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父母对子女的那种爱,因溺生害的事情我们见得还少吗?现在孝顺儿子的比孝顺父母的人多得多。对孩子的任何要求,我们这些可怜的父母们不都是百依百顺的吗?不论是合理的不合理的,应该不应该的,办得到办不到的,我们这些家长们还不都是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努力着呢?但是结果是什么样子呢?当我们看到那些富豪的纨绔子弟在街上开着宝马宝驴横冲直撞的时候,我们都在说……。但是轮到我们自己呢?我们没有给孩子买宝马宝驴的,是因为我们没有条件,但是我们鞠躬尽瘁的心境也同样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相信每一个作父母的人也都是这样。我们觉得我们好像都不至于那样,我们觉得我们做的都不过分,我们每一次的溺爱都是有理由的,可是我们仔细想想呢?正是在我们这种“不过分”的宠爱中,我们的孩子呢?我们认为我们是爱他们的,但是结果呢?
对孩子是这样,对其他人呢?或者放在更博大的空间中,我们还不是这样吗?结果呢?所以,所有的爱都不应该是盲目的,不应该是无原则的。否则就不是爱人,而是害人。如果你真的爱他,真的是为了他好的话,也就真的知道怎么做了。劳之,不过是一方面而已。这里的劳之,指的也就是鼓励对方勤勉之意。
“忠”,也是同样的。什么是“忠”呢?中心为忠,只有真的为了对方好的,才是真的“忠”。这也是原则问题,对朋友,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这里面当然也包括对上的那种“忠”在内。那种“忠”也更是需要有原则的。否则就是谄媚!如果真的将心放正的话,如果真的是为了对方好的话,那么怎么做也是不言自明的了。这里孔子说的“诲”,也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了,看到对方在犯错的时候,也是不知道规劝,一味的奉迎,那还算是什么“忠”呢?可是在一直以来,在某些人的恶意曲解之上的那种没有是非的“忠“历来受到人的喜欢,包括非孔的那些人。那种永远忠于……,那种将XXX当成太阳的做法,难道不是吗?团结在……难道不是吗?心长在胯骨上的人,还谈什么忠不忠的事情呢?我自横刀向天笑的谭嗣同在他那个《仁学》之中早就说过这个问题,历史上也不都是胡涂人。有人说,谭嗣同不是为了某人掉了脑袋吗?那也是误解了,谭嗣同询的是道,不是为了某个人。为了某个人来殉葬,不论这个人是谁,也都是不值得的。
当我们明白了什么才是真的“爱”真的“忠”的时候,我们也就知道怎么做了。但是还是有一个问题的,我们知道了,对方知道吗?对方能理解吗?这又是一个问题。呵呵,就像我家的小丫说过的那样,“你总是在说我,是不是不爱我了呢?别人……”。是啊,这个也需要很多的解释,她才明白。当然她只有不到六岁,解释一下倒是简单。希望世界上的人的智商不要都在六岁才好。不过许多情况下,也还真的没有六岁更好些。这又是悖论。那么我们怎么办呢?也好办,我们还有另一个法宝嘛,是什么呢?“恕”如果每个人都懂得了,做什么事情也都未必是什么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