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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259】11.17鸣鼓而攻之

【原文】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思考与随想】

孔子要开除学生了。

谁呢?冉有。

为什么呢?因为冉有忠于自己的主子。

很奇怪吗?一点也不奇怪。

冉有是孔子学生中成名比较早的一个,年龄上和子贡颜回差不多。属于孔子弟子中中生代的代表之一。跟随孔子的时间不短,和孔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而且孔子最后能回到鲁国,直接的原因就是和冉有有关。《史记.孔子世家》的记载是这样的:“其明年,冉有为季氏将师,与齐战于郎,克之。季康子曰:「子之于军旅,学之乎?性之乎?」冉有曰:「学之于孔子。」季康子曰:「孔子何如人哉?」对曰:「用之有名;播之百姓,质诸鬼神而无憾。求之至于此道,虽累千社,夫子不利也。」康子曰:「我欲召之,可乎?」对曰:「欲召之,则毋以小人固之,则可矣。」……会季康子逐公华、公宾、公林,以币迎孔子,孔子归鲁”。

可以说冉有是为孔子出过力的,而且在孔子归鲁以后,冉有对孔子也是尊敬有加。我们在后文可以看到,冉有每天上朝以后还要到孔子哪里聆听教诲。能做到这样也算是不错了,我们想想现在做了官的学生是如何对待老师的,也就知道冉有怎么也算是不错的一个学生了。至少是比许多忘恩负义的东西要强许多。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对孔子个人有过帮助的学生,却被孔子赶出师门还不够,还要号召学生们敲着鼓去攻击他。这里的“攻”,当然未必要学生们出手,但是出嘴是免不了的了。至少也要像祢衡击鼓骂曹那样的攻击冉有了。这个到底是为什么呢?我们看看冉有做了什么样的事情让老夫子如此的动气呢?

“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季氏,在我们前面也是经常出现的人物的,我们也多多少少的有些了解了。是当时鲁国实际的执政者,同时也是冉有的老板。冉有当时作的是什么官呢?是季孙氏的“宰”,直接的翻译就是大管家。但是实际上这个“宰”的权力却不是和我们想象中的那种,和鲁贵给周朴园当管家是不一样的。我们知道,当时的国家的总理叫做什么?宰相。也就是说,宰相不过是君主的“宰”。而冉有作的是季孙氏的“宰”,季孙氏是“大夫”,但是在当时,已经俨然如一个国家的首脑一样。季孙氏的“家”也是和一个“国”没有什么两样。有固定的领地,甚至有固定的“都城”,也就是领地的所在地的一个堡垒,季孙氏的城就是“费”。

可以说,春秋末期的“大夫”的“家”已经和当时的“国”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了。甚至大国上卿的“家”比许多小得诸侯国还要大得多。百里为国,当时的大夫们早就不止百里的。我们知道春秋的结束就是三家分晋为标志的。当时的季孙氏在鲁国的地位,绝对不比后来分了晋国的三家要差,甚至是比后来篡位齐国陈(田)氏也是有过之无不及的。我们在看看冉有当时做的官,也许该有不同的理解了。我们还可以看看,冉有之前季孙氏的“宰”,也就是那个叫做阳虎的家伙,做过的事情是什么?也许就看的更清楚了。

冉有这个“宰”实际上还是不错的,至少他没有违背原则。他是衷心的为季孙氏服务的。受人之禄,为人服务,这个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冉有是个好员工,有着所有老板都喜欢的质量,第一忠诚,第二能干。冉有所做的一切在某些人的眼中是无可厚非的。他是季氏雇佣的,是给季氏打工的。一个打工的竭尽全力的去为自己的老板服务,是应该受到表扬的。用后世的说法,这个就是“忠”。这难道有什么不对的吗?几千年来,我们的“忠臣”不都是这个样子吗?大部份不都是得到了正面的评价吗?冉有为季氏打工,自然是要一切都为了季氏的利益着想,这个有什么不对吗?古往今来,包括已经神话了的孔明先生不都是这样做的吗?冉有敛财又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的主子,他自己又没有贪污一分一厘,他有什么错呢?

但是孔子说他错了,而且大错特错。这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下面我们来看看冉有到底是错在哪里了?孔子是不是冤枉他。

孔子第一句话说的就是“季氏富于周公”。这话就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这里的“周公”到底指的是谁呢?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只要提到周公,我们想到的就是鲁国的先祖周公旦。孔子指的是他吗?孔子不可能将季孙氏和他心目中的圣人比。而且是隔了几百年,想要比财产也不太容易。何况季孙氏也真的不太可能比周公旦更富有,这样比也没有太多的意义。我个人觉得可能性不大。

那么能和季氏相比的“周公”是谁呢?有一种说法是说,孔子拿来和季氏比的是当时东周天子那里的辅政大臣,也就是周公次子的后代周公黑肩。周公旦辅佐成王的事情是大家熟悉的,周公的长子封到了鲁国。周公旦本人是没有到鲁国去的,所以称周公为鲁国的始封是不确切的。后来周公的次子和次子的后代,在周王的身边辅政为世卿,也都称为周公。同样的例子还有召公,长子封道燕国为诸侯,次子的后代也是在天子哪里作世卿。之所以被称为周公、召公,其原因大概在于他们的采邑在“周”和“召”的地方。诗经里面有周南,召南也就是和这俩个采邑有关。当时的“周公”在低位上,也是的确是和季氏在鲁国的地位相似。这样的确是有可比性的。但是我们都知道,那时候的周天子的地位,那个周公会很富有吗?好像许多人都比那个周公更富有。呵呵,觉得比那个“周公”富有真的也不算什么。但是许多人认为孔子比的就是这个周公,包括钱穆先生也是这么认为的。这是有意义的,一个诸侯的卿,比王的公(实际上也是王的卿)还富有,也是说明问题的。但是我觉得意义也不是特别大,因为那时候已经是很普遍的事情了。

孔子未必那样不识时务,我的猜测孔子说的“周公”更多的是一种指代,指代什么呢?周公的嫡系子孙,也即是当时的鲁君。这样更有意义,实际上也是这样,鲁君(鲁哀公)也的确是没有季氏有钱,也没有权。而孔子最反对的也是这个。

这样一看,季氏敛财,就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而是要命的问题了。那么冉有的做法就不仅仅是打工那么简单了,那就是叫做“助纣为虐”!这个罪名是了不得的。呵呵。所以孔子才会如此的反对他,说出如此绝情的话来。

如果从冉有的角度上去看,冉有是不是会觉得自己被冤枉了呢?冉有恐怕是会这样想的“我只是一个打工的,为自己的老板尽忠有什么不对呢?如果错了,那也是老板的错,和我一个打工的有什么关系呢?”在后面季氏将伐颛顼的哪一章,冉有就是这样给自己辩护的。冉有心里面想的是难道“忠”也有罪吗?后世许多胡涂虫也都是这样认为的,以为这就就是“忠”了,以为这个是正当的了。

但是孔子告诉我们说,这是不对的。那种奴才式的愚忠,在孔子看来,根本就不是“忠”。作为一个读书人,作为一个“士”。做事是要有自己的良心,有自己的原则的。即便给人打工,也是一样的。打工不仅仅是为了混那口饭吃,而是要实现自己的理想的。如果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宁可不作。这就是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道理。就像孔子在后文说的那样,“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在孔子看来,实践“道”是比对某个人的“忠”要重要得多的。如果不能践道,“忠”也就是一种有害的东西。虽然你是为他打工的,但是也是必须有自己的原则的。

对于治理国家是这样,对于其他的事情也是这样。比如,突发奇想的在牛奶中加作料的那些东西。不仅仅是哪个老板该杀,就是那些具体的执行者,操作者能够逃的了干系吗?比如某些事情发生了,许多执行者都会一脸无辜的说,都是“上级”让我们这样做的呀,我们也是迫不得已呀。都是一群无耻之徒,都是上级的错,你们又是干什么吃的?呸!猛然的想起了一些伤痕文学的代表,一些“反思”wg成名的作家和一些非作家们。无不把自己描绘的单纯、善良。都在讲述着自己当年事如何被迫,如何被骗。即便做了什么样子的事情,也都是受了上面的欺骗,都是……。

这样的人都是很能博得世界的同情和原谅的,有些人还为此留下了感动的泪。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希望这些已经老去的“知识青年”们,也想想自己,当年用皮带抽打自己的老师时候的快感,那时候自己的良心又在哪里呢?自己的同情心犹在哪里呢?别用被骗来敷衍自己的罪责。在委过于他人的时候,最好看看自己的脸上是不是还有没擦干净的血污,再来说话。我们看看巴金老人晚年说的话,也许应该重新想一想。

对不起,扯远了。只不过是有些东西郁闷在心中,需要发泄一下罢了。

看过这一章,我们应该能体会到一些东西的,那种只是为了主子的利益的“忠”,不是孔子提倡的。不论做什么事情,还是要有自己的原则的。冉有的主要问题就在于忘了自己是干什么的了。给季氏打工不假,但是那不应该是“士”的目的,也不是目标和终点。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么就是小人儒,就是无耻之徒。为谁打工?为谁服务?就是最大的问题。包括前面我不忍说的一个问题,子路的死,到底是值不值的问题。看来就是不值,虽然很壮烈,但是毫无意义。君子当重有用之身,何以轻托于人。如果不是为了天下苍生,不是为了更多的人。为谁卖命都是不值得的,哪怕这个人是他的老板。中心为忠,且不要再把那些奴才的愚昧来冒“忠义”之名!

这也是我们中国知识分子的一种气节,一种良知。有些东西是不能妥协的,有些东西是不能作的,哪怕自己吃不上饭。这是我们传统中非常可贵的一些方面。可是这个东西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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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得其乐读『论语』第1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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