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放于利而行,则多怨。”这里“放”字有两解:一则为放任之放;一则为“仿”也就是“依据、依照”的意思。因为在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还是不做过多的纠缠的好,孔子在这里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是很明确的,不论何时何地,如果一切都是要唯利所指,是一定会招来怨恨的。孔子说的道理是很简单的,难道不是这样吗?如果做一切是事情都是要想是不是能得到好处,这样的人真的有人会喜欢吗?当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侵犯了你的“利”的时候,你有事什么表情呢?难道你就不会怨恨吗?孔子说话是很实在的,不论是谁都不愿意别人抢自己的东西,对抢了自己的东西的人,都会恨之入骨的,虽说有时候很不值得。孔子很了解人性,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人。如果你不想被别人侵占自己的利益,那么你就不能作什么事情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去侵占别人的。否则遭遇到别人的怨恨是免不了的。怨恨,当然没有人怕什么怨恨,但是怨恨以后呢?你侵占了别人的利益以后呢?有那么傻的人心甘情愿的就被你占便宜吗?那么别人会干什么,也就不言自明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似乎我们都知道并相信人性是自私的、丑恶的、利己的。趋利避害是人之本能,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什么事情只要一但是恐怕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趋利是一种本能,这没错,但是这是什么层次的本能就成了问题了。任何一种动物都知道趋利避害,连植物也是啊,葵花还要向太阳不是?人类,自然也是这世界化生出的一份子。如果按照生物学上的分类,也不过是哺乳纲,灵长目的一种。那么人类自然要承继着灵长类动物的习性。于是,我们称之为本能。但是,难道说人类就仅仅是一科两足动物吗?

总是拿本能来辩解,恰恰同样怱略了人性的另一面。如果仅仅关注生物性的本能,那还能称之为人吗? 比如说。我们最常想到那个脐下三寸的本能。是的,除了所谓不能人道估柳下惠以外都是有的。但是我们如果仅仅因为这是本能,就可以xxx 吗。(呵呵!此处删除八百字)。当然不可以,那是犯罪。

人不仅仅是自然性的,同样也是社会性的,这是人类群居的特点决定了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否则仅仅生物学的人类,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既然每个人都是必须要和其它的人类打交道,都是只能生活在“别人”构成的社会中。那么每一个人的利益都一定是有限度的,否则也就必然会侵占其它人的利益,结果通常是一种零和游戏,甚至可能是一种负数的游戏。都想占便宜,结果可能是都没有占到便宜,甚至原本属于自己的那一部份利益也可能在相互的争斗中同时受损。在人类的历史中,也可以认为是在每个人都在追逐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产生了类似道德、法律等等游戏规则或者是行为规范。其目的就是保证群体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尽量保证个体利益相对最大化。这种游戏规则的也就是“道德”的由来,

道德的本意和其产生本身都是维护利益的。道德本身不是凭空产生的,更不是唱高调唱出来的。

提到道德,我们总是以为有多么高尚,多么不可攀。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道德的本质也是为了“利”的,道德的目标也就是保证更多的“利”的。

在这一章,似乎孔子是在否定“利”,但是实际上讲的也是“利”。不要以为孔子和他的弟子们整天的谈德、谈仁、谈礼、谈道,就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就是不食人间烟火,就是虚伪。其实谈道德,本身也就谈利。当然也许这种“利”不一定是眼前的、个人的。

道德永远不仅仅是理论问题,而是现实问题!

这一章孔子说的也就是如果仅仅依据或者以自己之利而行事,必然就会引来怨恨。而引来怨恨的结果呢?自然会损害到自身,结果同样是利益受损。如果要获得真正的利,必须要在一定程度上对自己的利有所限制,否则最终受损的仍然是逐利者本身。“德”和“利”不是矛盾的。归根竭底,有德和无德是还是一个智慧问题。道德本身就是智慧,你要得到最大的利吗? 请先抑制自己的欲。这就是孔子要告诉我们的。

这一章孔子讲到“仁”了吗?已经讲到了,“仁”的前提就是将别人当成和自己一样的人。如果你不喜欢,就不要强加给别人,否则别人就会将同样的东西强加给你。你一味的求利,你以为你占了多大的便宜,你在那里乐的时候,最好小心点,因为千万双眼睛在看着你,千万个人恨不得吃了你,这样的日子,“乐”又何在呢?你的日子真的就能过的舒坦吗?如果你能这么想,也就离“仁”不远了,因为这个就是“仁”这个概念最重要的一部份。但是这样就是“仁”的全部吗?不是全部,也差不多。还有其它的吗?既然不能完全的唯利是图,那么应该怎么办呢?那就要让出来一部份给别人,也许你得到的回报会更多些。所以下一章讲的就是“让”。

【参考译文】

孔子说:如果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利”,那么就必然会招致怨恨。

【连载76】4.11怀德怀土

【原文】子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思考与随想】

上文讲的是决定君子要到那里去的是“义”。那么如何做到呢?决定一个人到那里去的当然是脑袋,而不是腿。当然也有人喜欢腿决定脑袋,那俺也是没有什么办法。这一章孔子要说的就是通过君子和小人的对比,来告诉学生们应该想的是什么,不应该想的是什么。那么君子应该想着的是什么呢?

“君子怀德”没什么可说的,至于是不是如杨伯峻老先生说的,“怀”就是怀念,倒是不一定。“德”如果仅仅是靠怀念的话,世界也就真的没什么希望了!这恐怕也和小人怀土的解释有关,如果“土”解释为“乡土”的话,自然是要怀念的。难道说君子就不怀念“故乡”吗?至少孔子不是的。这也是我们中国人的一个特点,每一个中国人都会有一种对故乡的眷恋,这是正常的。外国人就没有吗?至少从我们看过的老电影里面不是这样的。所以我倾向于把“土”解释为土地,这样就和后文的小人怀利联系起来。也就是说,小人念念不忘的就是那点土地和小小的好处。这当然没有什么问题,土地对于数千年的农耕文明来说,就是命根子。所以最关注的是土地,本身也没有什么。

“君子怀德”我们自然没有什么疑义。我们都知道,孔子把“德”放在什么样的地位。孔子说出这个有什么可奇怪的,不说才奇怪呢!接下来“君子怀刑”就绝对是震聋发聩的声音了。多年来的教育告诉我们,儒家都是搞那些德呀、仁呀、礼呀一类东西。法家才是强调法律的。儒从来都是搞些“刑不上大夫”的等级制度的“礼”的;是维謢统治阶级的;是腐朽的;落后的;开历史倒车的……。法家才是禀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正义的捍卫者!是进步的;顺应历史潮流的……。三千年的政冶史,就是在儒法斗争中不断地象车轮一样的前进着的。这就是我们的教育告诉我们的,虽然这些年似乎不太强调这个了。但是,持这种观点的人还真不少。许多骂孔子的也都引此为证。

儒家是重礼的,法家才是重视法的。似乎已是公论,但是这是真的吗?儒家真的不重视法律吗?所谓的法家就不重视礼吗?

这一章孔子就说了“君子怀刑”。“刑”是什么?古汉语中,这个“刑”指的就是法律。比如著名的法家如商君、申不害的学说,当年就被称为“刑名之学”。所以这个“刑”,指的就是法律或者是律法。那样,孔子在说“君子怀德”之后,如果按照一般性的思唯,第二句和“小人怀惠”相对的。就应该是“君子怀仁、或是怀礼”才对。然而孔子的话中仍然怀的是“刑”!!!!这难道还不说明问题吗?

其实如果不是故意的曲解的话,礼和法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东西。法是一种形为规范,礼同样也是。我们不妨这样去理解,法律规定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礼的。而法律并没有绝对禁止的行为,也可能是违礼的。比如我们乘车,没有给老人让座,这绝对不是违法的;但是,这是违礼的。也就是说,礼是在法律之上的接近于道德层面的行为规范。所以,儒家重礼,并非不是不重法。儒和法不论在目标上;还是行为上,并没有实质上的冲突。

具体化到个人,亦是同样。比如那个变法而闻名于世的王荆公,当时同样被称为大儒。呵呵!那种认为儒不重法的观点也该歇一歇了!还是仔细看几本线装书再说话吧!!!!

哦,还有个误会,就是前面提到的,被人们逅病最多的那句:“刑不上大夫”。这句话是儒家的。但是,我们对这句话的理解是有问题的。此“刑”非彼“刑”也。现代的汉字(并不是简化字)“刑”字都是一个写法,都是左开右刀。但是其实还有另一个“刑”字,写法是左井右刀,但是通用汉字中并没有,这两个字,类而不同。前一个指的是法律,后一个指的是刑罚、或者是刑具、行刑的意思。而所谓的“刑不上大夫”里的“刑”,恰好是后一个。

这有区别吗? 有,当然有!“刑不上大夫”指的不是说法律管不了高官,而是刑具不砍高官的脑袋。呵呵!我们听传统相声,那个刘罗锅的故事里有一句话“有砍中堂的刀吗? 有砍皇上的刀吗?”说的就是这个。不是说高官犯了罪就不用死,不过是死法不同而已。不玩砍头、车裂的游戏。同样也是难逃一死。比如给杯毒酒;赐把剑;或是个上吊绳之类的。让他自己料理也就是了,这就叫“刑不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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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得其乐读『论语』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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