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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林丹汗西迁对漠南蒙古诸部落的一打、皇太极借机对漠南蒙古诸部落的一拉、而崇祯皇帝又将漠南蒙古诸部落错误地一推,总在一脚踏两船的漠南蒙古诸部落自然要倒向后金一方,这在无形中就成全了急于解脱困境的皇太极——辽东原来三方鼎立对峙的格局被打破,形势突变,变得对明朝更加不利了。

面对突然变坏了的辽东形势,明朝方面应该如何应对?这是我们要说的第二个问题。

崇祯元年七月到京的袁崇焕、以及由他推荐的王象乾的共同对策是:抚西以拒东(樊树志:《崇祯传》第八十八页)。

这个道理很简单:“西靖而东自宁,虎(林丹汗)不款,而东西并急”(《明史》卷三百二十七,《鞑靼传》)这一点不仅对林丹汗的察哈尔部如此,对一脚踏两船“犹持两端”的漠南蒙古来说也如此。

对于抚西以拒东的这个对策,曾经坚持错误政策闹出乱子的崇祯皇帝终于也想明白了——所以,才有袁崇焕在崇祯元年十月与郭广召三十六家“亲谕之”而三十六家“皆听命”之表示(明方大事记第十四条);才有林丹汗察哈尔部崇祯二年三月之“纳款”(蒙古方大事记第十条)。

显然,在明朝当时的情势下,抚西以拒东也许就是最好的应对方略。

该回答天山云等几位网友的一些质疑了。

一,网友天山云在《袁崇焕之孤城》的书评区数次发帖,以“高台堡卖米这段作者的逻辑真可笑”为题,质疑:

“袁崇焕自己亲自写奏章说朵颜部买了米就不会来犯,崇祯说回旨意说这个问题是你坚持要干的,最后出了事你负责。结果还没到3章,在你的书中就出现了袁崇焕极力担保的朵颜部落和后金达成了一致。那么我问作者你精通史料,有没有看过这样两段段话‘朵颜三卫及建虏大饥三卫夷半入于建虏’、‘束不的求督帅袁崇焕开粜于前屯之高台堡互市貂参边臣俱不可独崇焕许之盖束不的为建虏窖米谋犯蓟西虽有谍报崇焕不为信’。

“里面的关键就是‘虽有谍报崇焕不为信’。史料上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在卖米之前就已经有谍报说朵颜三卫和后金已经在一起了,而你自己在书中也说在卖粮的过程中有人上了奏章说来买粮食的不仅有蒙古人还有后金人:‘建州哨在束不的部内共计四百余人,不将弓矢’。最后的事实也证明朵颜束不的为后金的入侵带路‘既用束酋,阳导入犯’。

“那么,最后总结发言,卖粮这件事在事前就有谍报说不能卖,事情发生时也有人说有后金来买粮食,更重要的是,不论后金买到了多少粮食,这个买粮食的束不的部落在己巳之变中也来了!那么我要问作者了,你自己写的十二罪中是有‘卖粮资盗’这条的,蒙古人吃着大明的救济粮,却反过来给后金来带路,甚至一起来抢,算不算‘盗’,袁崇焕卖粮食给这样的人,算不算‘资盗’”

回答天山云网友的这一质疑,首先需要确定朵颜部(具体说,即后来为后金伐明带路的喀喇慎三十六家之束不的,又称苏布地)什么时候真正投靠了后金?

有人说,束不的在崇祯元年二月或七月就归附后金了。

不对——且看:束不的等在崇祯元年二月至书皇太极、又在其后之七月与后金“谈判议和,结成联盟”(后金方大事记之第三条,第五条),都是为了对抗林丹汗——这一点已无疑义了吧。

又有人说,束不的是崇祯二年正月归附后金的。

也不对——再看:从崇祯二年正月皇太极令蒙古归附各部“悉遵我朝制度”(第七条)看,喀喇慎三十六家是否就俯首听命了呢?——对照一下天聪三年六月皇太极“议伐明”,下令依附的蒙古诸部落“科尔沁、喀尔喀、扎鲁特、敖汉、奈曼诸国,合师并举”(第八条)。其中却独独少了喀喇慎部——对“伐明”这样的重大事项,喀喇慎都没有在册,还侈谈什么“悉遵我朝制度”?难道皇太极一句话,就等于喀喇慎真正归附后金了?

那么,喀喇慎束不的部什么时候才真正归附后金呢?

应该是在崇祯二年八月:天聪三年(即崇祯二年)八月,喀喇慎部遣使到沈阳与皇太极密谈(第九条);这次密谈的内容虽然没有记载,但束不的与后金在其密谈后不久即联合劫掠锦州的行动表明,此次会谈的内容应是合作攻明,“乙丑,清兵合束不的入大鎮堡,分二道——自杏山高桥铺、自松山直薄锦州。庚午,入双台堡。辛巳,出大小凌河,毀右屯卫城,乃出。””(第十条)这应该就是喀喇慎部真正投靠后金的开始。

弄清楚了朵颜部束不的归附后金的时间是在崇祯二年八月,那么:

第一,天山云网友所谓“史料上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在卖米之前就已经有谍报说朵颜三卫和后金已经在一起了”,这“史料”就是皇太极单方面命令蒙古各部落“悉遵我朝制度”以及《明史纪事本末》之《插汉寇边》中所记载的“崇祯二年三月,朵颜三卫半入建州”吧?这显然是将皇太极的一句命令直接等同于喀喇慎归附后金,或者是一听说“科尔沁、喀尔喀、扎鲁特、敖汉、奈曼诸国”投了后金,就想象喀喇慎也必然与它们一道投了后金——恐怕这都是传来传去传失真了的流言所致,天山云网友竟以此为据,也相信了“朵颜三卫半入建虏”,那就大错特错了;

第二,也正基于上述,大概天山云网友错后又错地认为喀喇慎非友即敌,不加分辨地又相信了“束不的求督帅袁崇焕开粜于前屯之高台堡互市貂参边臣俱不可独崇焕许之盖束不的为建虏窖米谋犯蓟西虽有谍报崇焕不为信”——想想,这是不是有点空对空了么?而由此,也一定会让人们明白:“以市米则资盗”原来就是从这些流言中推测出来的。

再说其次,我想问天山云网友一个问题:你认为袁崇焕和王象乾之“抚西以拒东”的对策是否就是当时明廷不错的一种选择呢?

如果回答说“是”,那么——袁崇焕之高台堡市米,不就是其“抚西”的一项具体举措吗?尽力拉拢还没有完全投靠后金的喀喇慎部落,有什么错呢?更何况,这也是崇祯皇帝在闹出了乱子后所不得不认可的呢。

如果回答说“不是”,那么——你认为什么才是当时明廷更好的对策?特别是对于一脚踏两船的喀喇慎束不的部,非友即敌?干脆一把推开了事?说实在话,这不就正中皇太极下怀了:你推过去的越多,他就拉拢得越多,笑起来也就越开心,是不是?

第三,即使崇祯皇帝,虽然曾严旨禁止高台堡市米,但在袁崇焕上疏申述理由之后,他在反复权衡得失后,也还有“计口量许换米”的旨意。说到底,崇祯皇帝总算没有忘记他曾经同意“抚西以拒东”的对策,虽然心里还有一百个不愿意,也还是金口玉言吐了口啦。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找出袁崇焕违背“计口量许换米”旨意的证据,加上天山云网友说的“这个买粮食的束不的部落在己巳之变中也来了”一条,再治袁崇焕“资盗”之罪——“蒙古人吃着大明的救济粮,却反过来给后金来带路,甚至一起来抢”——也许还有那么一点说服力。

的确,高台堡市米没有笼络住喀喇慎三十六家束不的部,它最终投靠后金并为其带路破口犯明——袁崇焕旧债未还、又添新债,坑未填好、又有新坑,这是袁崇焕在“抚西”中的一个失败。但是,没有袁崇焕违旨的任何证据,凭什么就要给他硬扣上一顶“资盗”的大帽子?难道“计口量许换米”也资盗?既然如此,袁崇焕岂不成了“奉旨资盗”?这“资盗”的大帽子岂不是又反扣到崇祯皇帝自己的头上了?还有比这更荒唐更可笑的吗?

二,网友211.137.181.*说:“至于满清老档里面说建虏在天启末年经济困难,很明显是捏造!”

回复:捏造还是没有捏造,都要凭事实说话——即使你说的“满清老档”明显捏造,也只须摆出事实反驳就是了,仅仅凭“捏造”两个字就想颠覆别人论证之后的结论,恐怕是作不到的。对吧?

三,网友222.132.80.*说:“就在哈喇嗔部归附建州之后,明廷这才想起弥补失误,又从蒙古内部纠合反对林丹汗的部落,以“永邵卜合卜石兔诸部之兵抗插”,然而收效并不大,甚至仓促纠合在一起的联军很快就被林丹汗击败了。所谓的插汗部,楼主贴文竟然指的是林丹汗。抗插居然也是抗林丹汗.......

“狂吐中,原来明廷打来打去是组织敌人去打盟友啊,这样的论证,叫我们说什么好呢?

“我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狗屁不通。”

回复:首先要弄清一个概念——对明朝来说,林丹汗的部落是其盟友,永邵卜诸部落也是其盟友。至于“永邵卜合卜石兔诸部之兵抗插”,是王象乾在回答崇祯皇帝的问话时提出的一种应对方略(明朝方大事记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这反映了明廷特别是崇祯皇帝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决策的摇摆不定以及无奈的心态——例如对林丹汗西迁,明廷在事前既不制止,事后也不补救;四月还派兵增援林丹汗(第五条),九月又要组织抗插(第十二条、十三条);对于漠南蒙古的请求,态度暧昧地置之不理;在“盟友”出现倒戈时,却又反应迅速地认定非友即敌等等。

如果明廷能象皇太极那样坚持对漠南蒙古诸部落的招抚政策,能将抚西以拒东的对策实施到底,而不是非友即敌、更不是坚拒正确主张(第八条)、反倒态度强硬地一把将“盟友”推向后金(第九条,第十一条),也许辽东当时的形势也不会恶化,至少不会恶化到那种程度,也许还会出现这样的可能:历史又将是另外的一种模样了。

但对于你所说的“所谓的插汗部,楼主贴文竟然指的是林丹汗”,恐怕一定会让很多网友都要“狂吐中”了——可能你还不知道吧,第一,“插汗部”之“汗”应为“汉”;第二,它指的原本就是林丹汗统辖的蒙古察哈尔部!现在,该你自己说说了,你出这类洋相能不能也用你那“四个字来形容”呢?

第373章 争议袁崇焕引出的思考之六

关于袁崇焕,又有草根如是说第三章争议袁崇焕引出的思考之六

六流言(人言),谗言,金口玉言

说起流言(人言),就想起前不久翻《崇祯实录》时看到“卷二,崇祯二年十一月丁酉”条下的那一条记录:“孙承宗入朝,袁崇焕抵左安门。时戒严,报不即入;漏下,始驰奏薄城下。都人竟(竞)谓崇焕召□,上心动。”

□在此处究竟代之何字?“奴”字?或“虏”字?也许是撰者不敢直书?虽然不得而知,但其意应该十分清楚:乃一“敌”字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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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之孤城第2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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