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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对之法

一是施行德政,争取民心。据《宋书·武帝本纪》、《南史·宋本纪》记载,刘裕即位之初,即向全国派遣使者巡视,了解民众疾苦。在他即位一个月后,他又下诏:1、释放劫匪及流放犯人的家属;2、中央需运输木材及运输船只,一律由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不再麻烦地方;3、官府所需物资,均向民众公平交易,不得强行摊派;4、不得利用特权,强行借用百姓的车辆、驾牛;5、降低关税,鼓励商品流通;6、抚恤关中阵亡将士家属。他还下诏,废除战时严酷的法律,一切恢复正常,特别说明,对于法律规定的只有反叛、奸淫、盗窃这三种特定的罪集于一身的,要将该犯罚为冶炼苦工,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只要是三罪集于一身的罪犯,地方官员就执行该条,是违背了立法本意,应予纠正。八月,他又下诏,对于过去逃亡的,如果在期限以内回乡,免除两年应缴布帛,恢复原有户口;废除过去的法律规定无故自残的罚为冶炼苦工一条;郡县前冠以“北”字的,全部去除,冠以“南”字的,继续使用。同月,他在册立皇太子以后,又下诏,对于迄今一百天以内的所有罪犯,不论罪行轻重,全部赦免;过去因战争征发的奴仆,全部放归原主人,战时死亡或者立功而免除奴仆身份的,由官府按照规定的价格偿还原主人。闰八月,他又下诏,停止了各地在冬季到来之前向朝廷派遣的“冬季供奉使者”,除了每年新年各地派往中央的贺使以外,县里派往郡里、郡里派往都督府的使者,也全部停止。在刘裕在位期间,他还分别于永初元年十二、永初二年四月、五月、六月、八月,亲自到延贤堂或者华林园审理案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刘裕发现法律规定的杖刑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轻重不一的情况,他下诏要求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永初二年十月,刘裕还下诏:“对于应负兵役的人死亡或者逃跑的,过去要牵连该人的很多旁支亲戚,以至于无休无止。如今,对于犯罪充军、全家应该服劳役的,交给有关部门统领即可;如果本户无人或者根据法律不用让亲属连坐的,不得再行牵连他的其他亲属。”

二是强干弱枝,巩固中央。刘裕即位之初,即恢复了五校三将官,增加殿中将军名额二十人,另外还有员外将官。五校,即屯骑校尉、步兵校尉、越骑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均为汉武帝创立,当时,屯骑校尉和步兵校尉掌管上林苑的屯兵;越骑校尉一说是掌管越人部队,一说是因其材力超越而命名;长水校尉掌管胡人组成的骑兵部队,长水是一个胡人部落的名字;射声校尉掌管弓兵部队。三将,为虎贲中郎将、冗从仆射、羽林监,均为护从皇帝的禁卫军将领,羽林监在晋代撤销,至此恢复。另外,殿中将军、殿中司马督在朝会中身着武士服装,侍卫皇帝左右,深夜开城门的时候,也是由其手持白虎幡到场监督。在东晋只有十名,至此刘裕增加到二十名。永初元年九月,刘裕又下令设置东宫殿中将军十人,员外将军二十人;第二年五月,设置东宫屯骑校尉、步兵校尉、翊军校尉三校尉,三校尉各七人。据《宋书·百官志》的记载,除此之外,刘裕还为太子设置了太子冗从仆射七人、太子旅贲中郎将十人、太子左积弩将军十人、太子右积弩将军二人等等。与加强中央力量的同时,刘裕鉴于荆州处于上游,举足轻重,他规定荆州幕府将领编制不得超过二千人,官吏不得超过一万人,其他州的将领编制不得超过五百人,官吏不得超过五千人,士兵数量不在此限。

三是诛杀恭帝,免除后患。刘裕在代晋第二年的九月,即派人杀死了晋恭帝。对此,历代抨击的人很多,比如,我们在东晋中说过的宋代王应麟在《困学纪闻》卷13中说:“魏之篡汉,晋之篡魏,山阳(汉帝)、陈留(魏帝),犹获考终,乱贼之心,犹未肆也。宋之篡晋,年而弑零陵(晋帝),不知天道报施,还自及也。齐梁以后,皆袭其迹,自刘裕始。”明代在《读通鉴论》卷15中说:“恶莫烈于弑君。篡之相仍,自曹氏而已然,宋因之耳。弑则自宋倡之。”还有清代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54说:“刘裕首行大逆,……其恶大矣。”刘裕为什么非要诛杀已经退位的晋恭帝呢?除了刘裕本人刻薄猜忌的性格以外,究其原因,与当时的客观情况不无关系。王夫之就认为:“宋武之篡也,年已耄,不三载而殂,自顾其子皆庸劣之才,谢晦、傅亮之流抑诡险而无定情,司马楚之兄弟方挟拓跋氏以临淮甸,前此者桓玄不忍于安帝,而二刘(裕、毅)、何(无忌)、孟(昶)挟之以兴,故欲为子孙计巩固而弥天下之谋以决出于此。”因此,不杀晋恭帝,就难保有朝一日有人象自己过去那样,以晋恭帝为号召,再推翻自己。不过,刘裕残害晋宗室、诛杀晋恭帝的行为,也带来了不小的负面作用,正如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中说的:“宋武以猜忍起家,肆虐晋室,戾气所结,流祸于后嗣。”逃亡在外的司马氏宗室子弟,不惜投靠异族,与刘宋王朝成为不共戴天的仇敌,不断发动武装暴动,主要有刘裕死后,永初三年司马楚之在陈留协助魏军;宋少帝时期,司马灵期、司马顺之进攻东莱;元嘉5年,司马朗之等人在东莱发干县暴动;元嘉9年到元嘉14年,司马飞龙益州起义;元嘉28年,司马顺则在齐地暴动,自称齐王等等。

四是重用宗室和寒门人士。据万斯同的《宋将相大臣年表》统计,刘裕在位的两年里,刘宋执政大臣分别为:永初元年,太尉长沙王刘道怜,镇南徐州(治所京口,江苏省镇江市);尚书仆射徐羡之,兼丹阳尹;中书令傅亮,兼侍中、太子詹事;侍中为谢晦兼中领军、谢方明、褚淡之、临川王刘义庆;护军将军檀道济;扬州刺史庐陵王刘义真。在这九人中,宗室三人,寒门三人,高门三人。到永初二年,太尉刘道怜、司徒刘义真、尚书令徐羡之兼扬州刺史、尚书仆射兼中书令傅亮、侍中刘义庆、谢方明、阮万龄、王敬弘,护军将军檀道济兼丹阳尹,中领军谢晦。据《南史·王镇之传附阮万龄传》,阮万龄为阮裕的孙子,阮裕是兖州八伯之一的阮放的弟弟,同为阮籍的族弟。阮放与温峤、庾亮、、桓彝同志友善,并为中兴名士,而阮裕则是王羲之、刘惔为同一时期的名士,《世说新语》曾称其:“骨气不及右军(王羲之),简秀不如真长(刘惔),韶润不如仲祖(王濛),思致不如渊源(殷浩), 而兼有诸人之美。”王敬弘即王裕,是王胡之的孙子,王廙的曾孙。谢方明,是谢安最小的弟弟谢铁的孙子。在上述十人中,宗室三人,寒门三人,高门三人,次门一人。永初三年刘裕去世前后,太尉刘道怜;司徒刘义真,后改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镇南豫州(治所历阳,安徽省和县);司空徐羡之兼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卫将军王弘,开府仪同三司,仍镇江州;尚书令傅亮兼中书监、护军将军;吏部尚书先是王裕(即王敬弘)、后是王惠;中书令谢晦兼领军将军;侍中刘义庆、谢方明兼丹阳尹、王韶之、程道慧;原护军将军檀道济外镇南兖州(治所广陵,江苏省扬州市)。王韶之与王敬弘同属王廙的曾孙,曾根据刘裕的旨意毒杀了晋安帝司马德宗,入宋以后,王韶之撰写《晋书》,曾写到自己的同族伯父王珣贪财,同族叔父王廞叛乱,因王珣之子王弘为江州刺史,王廞之子王华是荆州刺史刘义隆的西中郎将主簿、谘议参军,王韶之担心被王珣、王华堂兄弟陷害,因此投靠徐羡之、傅亮一党。王惠与王弘、王华均同出自王导一支。程道慧生平不详,仅从《宋书·谢晦传》中可知,他后来为江夏内史,当属与徐羡之一党,同属寒门。刘道怜在刘裕死后一个月也去世,刘义真出镇南豫州,檀道济外镇南兖州,不算执政大臣,此时的8位执政大臣中,宗室仅余刘义庆一人,寒门三人,高门四人。当然,此时处于非常时期,没有代表性。

五是诸子镇守方镇,巩固基础。刘裕篡位之前,他已经将自己的第二子刘义真任命为扬州刺史,第三子刘义隆任命为荆州刺史,继位以后,又任命自己的第四子刘义康为豫州刺史,根据万斯同的《宋方镇年表》的记载,到永初二年,刘宋各大方镇如下:荆州刘义隆,南徐州、南兖州刘道怜,南豫州刘义康,江州王弘,司州毛德祖,雍州赵伦之,广州和交州仍然分别是张裕和杜慧度。

六是选拔人才,稳定官吏。即位以后,刘裕就下诏增加官员们的工资。永初二年二月,他又亲自驾临延贤堂,出题考试各州推荐的秀才、孝廉,其中扬州秀才顾连、豫州秀才殷朗面试合格,被刘裕提拔为著作佐郎。同月,他又下诏对于中两千石的官员,增加一顷的公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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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两晋南北朝——三百年的洒脱与偏执,恬淡与血腥第8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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