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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统100人口述史》 (745)

吴醒亚听了,“沉思片刻”,对黄敬斋说:“给党做工作,无论去什么地方,干什么都是一样的,重要的是要看哪里最重要就留在哪里。”

吴接着说:“我有重要的事要你去做,希里你能留在上海不去西安,因为你留下工作比较人地两宜;假使你同意的话,邱玄(元)武是我的熟人,他那里我会去信打招呼婉谢的。”

黄敬斋回忆说:“当时,黄万万没想到和吴的首次会面,竟会有此不经谋求钻营,突然从天而降的‘好事’, 黄喜出望外,满口感激地答允了下来,吴醒亚在黄应允留沪工作之后,当即写了一张‘兹委任黄敬斋为本局总务科编纂股主任’的字条,要黄即去市社会局报到。”

接着,吴醒亚又对黄说:“你暂且在局里待一下,我将在不久后另派你去担任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黄敬斋回忆说:“两个月后,黄果然奉吴命参加干社,并兼任这个干社文书组主任干事之职。虽说是兼任(兼职兼薪),实际是让黄把全部精力和时间都用在文书组的工作上。社会局方面,除月底去领工薪外,是不用去上班的。”

或许是出于吴醒亚的“知遇之恩”,在回忆中,黄敬斋对吴评价极高,他说:

“社长吴醒亚是湖北黄陂人,孙中山先生开府广州时,吴曾任大本营的秘书。他到上海任职之前,任安徽省国民党省党部主任委员、安徽省民政厅长、安徽省政府代主席。他是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由于上海市国民党CC系领导集团内部潘公展(浙江系)和吴开先(江苏系)之间不断的斗争,阻碍了CC系在上海的发展,CC系头子两陈才请准蒋介石,调派吴醒亚这个既能直接面奏蒋介石的CC系中央级大将,又是清洪帮中够得上辈份的人(出马)。吴与上海地方封建势力、地头蛇清洪帮头子杨虎、杜月笙(吴开先派的支持者)之流是平起平坐、称兄道弟的‘爷们’。”

黄称赞吴说:“在宦海中,他久历沧桑,刚柔兼俱,长于肆应。其胆识气魄之恢宏,二陈莫能与之相比,更非潘公展、吴开先这些分毫必较之徒所能企及。”

黄敬斋说:“CC系头子二陈奉蒋介石钦命要整理和发展上海党务这张急令王牌,利用吴醒亚的霸气才能,把潘公展、吴开先均置诸吴醒亚的节制下的安排,确是煞费苦心。而吴醒亚欣然应命去上海屈任上海市政府社会局长之职,是因为负有另一项秘密任务:蒋介石要他暗中监视上海市市长政学系的吴铁城。就吴醒亚本人来说,他也确有猎取上海市市长桂冠的野心。”

对于潘公展、特别是吴开先,黄敬斋则丝毫不掩饰其轻蔑:

“副社长潘公展是CC系头子二陈湖州(吴兴)小同乡,性格胸襟,与二陈可谓物以类聚。潘公展曾在上海美国教会办的圣约翰大学肄业,中英文的底子,都比流氓气息重、没什么文化水平的吴开先高得多,而吴开先在当上了党官后,才从上海法学院取得荣誉毕业生的荣誉和学士学位。”

——看来,如果不是吴醒亚在45岁上暴病而死,上海滩上,还轮不着潘公展说话,更轮不着吴开先。

“干社”的第二组是事务组,主任干事是“二陈”的堂弟陈宝骅。陈宝骅的亲哥哥即蒋介石侍从室第一组组长陈希曾。

“干社”的第三组是情报组,主任干事即李士群,干事唐惠民,公开身份均为《社会新闻》编辑(社长即丁默邨)。

此外,“干社”还控制着很多报刊,其中之一即外论编译社,主编就是袁殊。

据黄敬斋自述,大约在1936年3、4月间,他意外地发现李士群将一箱丨炸丨药秘密运至“干社”所在的绸业银行大楼,经黄举报,吴醒亚连夜羁押了李士群和袁殊,并令陈宝骅将“干社”文件紧急转移。黄敬斋评价说:

“这是吴醒亚对干社采取的一项迅雷不及掩耳的果断措施,这场疾风暴雨把干社打得粉身碎骨。”

黄回忆说:“事后,据陈宝骅告诉黄说,李士群这次秘密寄存的皮箱里,满载着爆炸物,那管状的东西就是引爆的丨雷丨管。如果这箱爆炸物爆炸开来,那座五层楼的绸业银行大楼,就会被炸成废墟。”

黄敬斋说:“至于李士群等究竟要利用这箱爆炸品搞什么,事后谁也不曾再谈及过。就是李本人,也从未对人透露过,所以这事就成了一个‘永远的秘密’了。”

黄敬斋在回忆中谈到的这件事情,袁殊在其回忆中亦约略提到,但言辞闪烁,更没有说他自己也被“打在网里”。袁回忆说:

“有一天袁殊去《社会新闻》,李士群拍着袁殊的肩膀说这里有样东西你看看。二人在沙发坐定后,李拖出一个香烟罐头箱,箱里装着电棒,电棒里面塞满了黑色丨炸丨药,李说:‘过几天报纸上会登出惊天动地的大新闻。’原来李士群准备去炸陈立夫。”

按:袁殊的回忆有个特点,那就是该说的事情他绝不回避,有关的人他都会谈到,但就是看不出前因后果,更看不出事情发生时相应的背景;仿佛每一个人都是孤立的,每一件事都是偶然的,其笔法,较之陈恭澍,则又胜一筹。看来,舞刀弄枪的,终究不如摇笔杆的。这位貌不惊人的矮个子,委实深不可测!

“丨炸丨药事件”对“干社”造成极大打击,袁殊评论说:“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干社的白色恐怖活动也就不了了之。”再加上此后不久的1936年8月,吴醒亚突然病逝,“干社”无形中解体。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除陈宝骅外,上述“干社”干部丁默邨、李士群、唐惠民、袁殊、黄敬斋又以不同途径聚到了一起,其中黄敬斋接着干其老本行,当上了“七十六号”的“机关报”《国民新闻》社社长,并与陈恭澍成为了“朋友”。

在回忆中,陈恭澍继续试图解释他的《蓝衣社内幕》:

“‘原稿’中,有五、六个人的笔迹,我认得出的是傅也文的,还有一个傅也文机要秘书刘×的。刘×,安徽人,就是前文多次提到在傅也文办公室中,埋头摇笔杆的那一位。此外,据黄敬斋略告,其中也有编辑人员的手笔,不过,大都是填填补补的。”

陈恭澍说:“这份‘原稿’在我手中保存了很长一段时间,到了民国三十三年才算遇上机会,托由王道生兄(真名黄毅斋,现健在台湾,也快八十岁了。下文中有一大段会写到他,故此处从略。)带到了於潜,而后辗转的送达局本部。”

陈还说:“是否为了这个原故,局本部从未追究过这件事,个人无法肯定。当民国三十五年笔者被扣押后,当值的法官余××也没有问过这件事。到后来被判徒刑的判决书上,也没有把这件事列为罪状。论‘公案’,就这样了结,不会再生余波。”

不过,“公案”虽然可以了结,但“公道”却自在人心,《蓝衣社内幕》到底还是跟了陈恭澍一辈子,有事没事就被人拿出来“敲打敲打”,令陈极为郁闷。他说:

“记得有一次,有个交情不浅的老朋友和我有争论,他掘根子指摘我写过《蓝衣社内幕》,很明显,是在揭我之短。……我有一门远房亲戚,已多年不通音问,前两年在《传记文学》上看到我的名字,打听到地址,先通了个电话,他说:‘在大陆的时候,我们就看到您老写的《蓝衣社内幕》那本书了。……’不久之前,朋友家便饭,在座的有一位北方籍的代表,介绍之下,他劈头就说:‘多年之前,就拜读过大作《蓝衣社内幕》了。……’”

陈恭澍无奈地说:“如此看来,我说不是我写的,也难以抹掉人家的印象了。”

特别要说明的是,在陈恭澍的“英雄无名”第四部《抗战后期反间活动》中,陈恭澍一直到第六章才提到《蓝衣社内幕》,故意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好像是在他被捕很久以后,《蓝衣社内幕》才出笼的——事实上,早在1941年12月初,也就是陈恭澍被捕之后仅一个多月,文强就已经拿到了载有《蓝衣社内幕》的《国民新闻》,并准备带到重庆去“献礼”的。

不料,文强刚到香港,这张报纸就给他找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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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国时军统的那些事第7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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