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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禄山,这个不知老头是谁的“安史之乱”首恶,果然是私生子够聪明呀,这个从小就偷鸡摸狗的强人居然也学得奸中第一人的真传,口甜舌滑,巧舌如簧,又会装孙子,居然骗得达官贵人直至皇帝的信任,成了大军区司令,还成了杨贵妃的姘头,最后成为反贼,又被自己的儿子莫名其妙地做掉了,做反派死得这么“悲壮”可能也只有他了。

再就是杨国忠,这是一个很有背景的人物。吾国行事总是说渊源,裙带飘飘花枝招展耶。比如23年听了一次孙总理的演讲,你就是同盟会会员了,熟人好办事嘛,没什么大不了的。国忠兄既是杨贵妃的堂兄,又是武则天男宠张易之的外甥,亲上加亲呀。名字叫国忠,却对国家一点也不忠,还因和安禄山争宠而引发了“安史之乱”,为大唐的衰落埋下了伏笔。

还有什么猛人劳你自己亲自补充吧,我们是开放的论坛,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尊重你的话语权。

……

第3章细节决定成败

让我们先来听一个关于史思明的诡智故事。

公元736年,史思明因亏空公款无法偿还,于是学香港黑社会“着草”跑路,逃之夭夭,却因祸得福引来了一段锦绣前程。

史思明一直跑到边境地区,然后越过奚族人的地盘。奚族人却是一个著名的排外民族,非常憎恨外国人,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憎恨外国人,可能是仇富心理作怪,又或者是奚族人有点自我陶醉吧,反正他们捉住了史思明,并立即想用他来祭旗。

临死之际,史思明脑子里一道闪电,就像70年代流行的想起雷锋大叔什么的,慌称他是大唐的和亲使者,是为你们送美女来的,俗话说棍棒不打笑面人,何况又是来送礼的,还是大唐美女,奚王看史思明也是相貌堂堂气度不凡,一个标准帅哥周润发的派头,真把李鬼当成了李逵,以为他是真的送靓女使者,于是带他八菜一汤海吃海喝一顿,以国宾的待遇接待了他,还决定派100人随史思明去面见唐王,以示礼尚往来。

事情至此,如果是庸才,那早就心花怒放幸福得不知爹妈姓甚名谁了。 可是史思明却对奚王说不,也活该他有一段锦绣前程。

史思明居然对奚王狮子大开口,就像当代的一些大骗子专说自己是顶级高官的亲戚才有派头一样,他嫌奚王派的使者级别不够高,指名道姓要奚族最有才学的琐高带300人跟他去拜见大唐皇帝老儿,奚王果然应允,谁不想攀上阔亲戚?

当一干人等兴高采烈一路游山玩水到平卢(今辽宁朝阳一带)的时候,诡计多端的史思明先着人去向当地武装部长慌称奚族人派琐高和精锐部队以朝拜天子的名义偷袭平卢,我大唐军队应先下手为强云云,部长果然立功心切,在奚族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雷厉风行将琐高的300手下一锅端,一个不剩全干掉了。

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超级奚人琐高就这样糊里糊涂地成了恶意逃债者史思明(这如果在当今的法制社会里他可是能上法院逃债榜前列的人物)口里的一块肥肉,真有点怀疑琐高的才华是不是自吹的,至少他的最高学历有点灌水的味道,是不是奚人党校假的真文凭就无从考究了,看人这么走眼的,这严格说起来也算是一种渎职罪吧,看人失察啊!给国家造成多大损失呀。

不知是不是史思明太会演戏,总之可能不是我们愚蠢而是唐人太狡猾了,可能这也是奚族人排外的深层原因吧,不按牌理出牌谁会喜欢?反正你注定要上当,骗你没商量。

奚人超级大腕碰上了唐人的超级白眼狼,也算是倒霉透了。退一万步说,假设聪明的琐高即使用火眼金睛识破了史思明的真面目,他可能也只能干瞪眼,因为这差事是奚王派的,奚王交办的任务谁敢说不?那时是唯上主义的封建时代,不怕脑袋搬家?可能高人琐高也能看出老狐狸史思明的伎俩,只不过不想点破这皇帝的新衣罢了。

然后史思明把琐高送到军分区司令张守珪也就是安禄山的养父那里,张见奚族人最有威望的琐高(相当于奚族的诸葛亮)都被捉了,高兴得不得了,便对史思明青眼有加,认为他太有才了,这不是“空手套白狼”的超级圣手和成功楷模吗?要是史思明生活在现代,怎么说也该是一个胡润富豪榜的前五百强之一吧?正一一个超级“皮包公司”的最有竞争力的CEO人选。由于战绩不俗,从此引来了一段平步青云的仕途,前途无量的样子。

史思明原来是去偷越国境亡命天涯的,居然让他歪打正着临时来了一个“大变活人”的把戏,终于骗来了不错的政治资本。

天才呀,你不得不佩服到五体投地。如果不是“安史之乱”的主角之一,而是别的什么凡夫俗子,早就被憎恨富朋友的奚人吓死了。

不得不说史思明是食脑一族,这么高难度的政治手段也被他无中生有了,他不做大官肯定是怀才不遇,上帝有意为难人。

哈哈,有趣吧?如果我的这书里充满这样的有趣故事,你是不是会有一点喜欢甚至于有一点点感动?

不管正智还是诡智,智总比愚耐人寻味点。

这世界大体上有四种人:聪明的好人、聪明的坏人;愚蠢的好人、愚蠢的坏人。史思明属于哪种人呢?

好,我们废话少说,言归正传。唐朝故事开始了,将分四部来写,保证原创。

第一部初唐光辉

第4章流言也可得江山(上)

对于初唐的分界,其实是有很多争论的。好在我这不是在编如司马光般的编年史,而是手法松散的野史乱弹,专找正史没有大张旗鼓记载的有趣事儿来开刀,也就是俗话所说的“专找软柿子来捏”,武术都是专找软肋来攻击的,天机不可泄露。

最记得的是小时候读过的一首十分有趣的小诗:鹅鹅鹅,曲颈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此诗通俗易懂,明白如话,却又引起共鸣,据说这就是诗歌的最高境界,一如李诗仙的“床前明月光”晓畅淋漓。

这诗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写出来的,它的主人就是初唐四杰骆宾王七岁时的名作,神童呀。我最欣赏的就是那绝妙的色彩,白绿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泾渭分明,就如解放区明朗的天一样赏心悦目,战地的黄花一样别有风情。也像他在著名的《讨武氏檄》所说的“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一样有气势,弄得被炮打司令部的天下一姐武则天一愣一愣的,如此人才居然不是我们阵营的,还对她的总理大臣乱发了一通女人特有的怪脾气,说他没有笼络人才的雅量,没有团结同志的水平,搞不好安定团结,差点撤了这个倒霉蛋。

哈哈,爱死这个小屁孩,七岁时我们撒尿还不知道方向呢,他已经白毛浮绿水小荷已露尖尖角了。像他这样的人在唐朝也是俯首皆拾,初唐四杰的另一杰王勃也是少年得志,《滕王阁序》光照千古,一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惊艳千百年,引用率之高没人能统计得出来。大唐人,强呀,这么好的题材不写,怎一个浪费了得。

既然对于唐朝的几个阶段分野大家都有争议,不如用一个另类标准来标新立异一下,那就是以文学史家的标准,从唐朝开国到唐玄宗开元初年,大概就一百年左右吧。反正这些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大家知道一点就够了,此为背景。以下我们一起来重温初唐的光辉岁月。

唐朝的江山是如何得来的,众说纷纭,不一而足。有的人说是隋炀帝太残暴太**,弑父夺妃,不亡国才是老天爷瞎了眼。而当时的李氏家族又是陇西军事贵族,也就是近似于民国时期拥兵自重的大军阀集团,李渊的几个儿子又都是带着虎狼之师,往往有摧枯拉朽之势,当然是非李莫属了。

其实,据一个小道消息说,李渊是借助一个“莫须有”的政治谶语得天下的。

这个,基本上是有点玄乎,也有一点儿戏,信不信由你。

中国有一个十分奇特的政治现象,那就是几乎每一次的改朝换代基本上都是先从谶语也就是政治谣言开始的。从陈胜、吴广利用 “鱼腹丹书”的政治谶语 “大楚兴,陈胜王”到红巾军的“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的歌谣,无不蕴含超强的政治号召力,这便是舆论的力量!

据说,唐朝就是因为一个政治谶语而得天下的,舆论先行呀。

第5章流言也可得江山(中)

隋朝末年,天下大乱。隋炀帝的横征暴敛醉生梦死更加速了隋朝的灭亡。

社会动乱的时候往往是盛产谣言的时候,这是屡试不爽的事实,这谣言甚至能顶三十个师用。这正如一个开国皇帝一出世就有异象一样相映成趣。不是开国皇帝的母亲梦见和神龙交媾,就是飞沙走石,雷电交加,天文大潮,神物出现,以表要降生的人与芸芸众生的有别之处,说穿了这就是宣传,宣传是另类原子丨弹丨也。

当时的社会上流传着这样的神秘谶语:“李氏当为天子”。

鬼知道这样的巫婆语言似的无从考证的闲言碎语是怎样传开的,它的传播源出于何处,谁是始作俑者,大家一概不知,是不是李氏的陇西军事贵族的间谍故意为之都已经成为了千古之谜。反正是吹牛不上税,法不责众,你奈我何?

反正,这引起了以隋炀帝为核心的隋朝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极大恐慌, 特别是在那种火星四起的乱世,隋国的统治者非常害怕群众的力量,于是集中力量扑灭星星之火,以防它成为燎原之势,烧焦了自己。

于是隋国的谍报部门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他们都深刻领会太上“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过一人”的精神实质,大开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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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大唐-李世民和他的子孙们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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