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
在南开中学读书时,叶公超翻出父亲遗札,重温父亲教诲,写下《自振》一文,勉励自己发奋读书。
叶公超是我国第一位介绍艾略特诗与诗论的人。早在1934年叶公超就写过一篇相当深入的评论,题为《艾略特的诗》,发表于当年四月出版的《清华学报》第九卷第二期。
梁实秋回忆,叶公超起初不擅中文,而且对于中国文化的认识也不够深。闻一多常戏谑地称他为“二毛子”,郑洪年也曾讥诮他为“外国名士派”,他受了刺激,于外国文学之外对于中国文学艺术猛力自修,不久即变了一副面目,成为十足的中国文人。
叶公超曾任《北京英文日报》、《远东英文时报》主笔;并与徐志摩、陈源、胡适、余上沅、闻一多等同好结盟,为《现代评论》、《剧刊》撰稿,介绍当代英美文学;还在北京《晨报》上发表以英文写作的十四行诗,成为诗友们相传的佳话。
1932年9月,叶公超接编《新月》,他主持“海外出版专栏”,介绍海外文学近况,除自己执笔外,还邀请自己的学生,清华的钱锺书、曹葆华、余冠英、李长之、杨绛以及北大的卞之琳、李广田等人投稿。叶公超的妹妹叶崇德回忆说:“他们大抵因投稿《新月》而成名,后来也都继续创作、翻译,为30年代的重要作家。”
叶公超曾对学生介绍他的读书习惯,他说,他无论事务如何繁忙,总要保证每日夜读不少于两个小时,比如,参加晚会回来已是午夜,仍必须读书到凌晨两三点钟。
鲁迅去世后,叶公超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把鲁迅的所有作品重读一遍后,在天津《益世报》增刊发表了《关于非战士的鲁迅》。他历数鲁迅在小说史、小说创作和散文上的成就,指出鲁迅作为非战士的另一面之伟大。叶盛赞鲁迅说:“我有时读他的杂感文字,一方面感到他的文字好,同时又感到他所‘瞄准’的对象实在不值得一颗子丨弹丨。骂他的人和被他骂的人实在没有一个在任何方面是与他同等的。”
叶公超言犹未尽,接着又在《北平晨报》发表了一篇更长的文章《鲁迅》,作了更全面、更公正的分析。他在文章中说,五四之后,国内最受欢迎的作者无疑是鲁迅。主要的原因是在他能满足一般人尤其是青年们在绝望与空虚中的情绪。不过,鲁迅那反抗的咆哮,无情的暴露,只能充实一时的空虚,有时还能给我们一种膨胀的感觉,但转眼之间又依然是空虚与绝望。其实,连鲁迅自己也很明白这一点,常常劝大家不要弄到恨恨而死。他不但能怒,能骂,能嘲笑,能感慨,而且还能忏悔,自责,当众无隐讳的暴露自己。叶公超还写道,鲁迅其实是一个浪漫气质的人,他是抒情的,狂放的,整个自己放在稿纸上的。但一个浪漫气质的文人被逼到讽刺的路上,实在是一件很不幸的事。在文章的最后,叶公超再次热烈地称赞鲁迅的杂文:“在这些杂感里,我们一面能看出他的心境的苦闷与空虚,一面却不能不感觉他的正面的热情。他的思想里时而闪烁着伟大的希望,时而凝固着韧性的反抗,在梦与怒之间是他文字最美满的境界。”
叶公超对学生艾山等说:“庞德翻译中国的《诗经》,林琴南翻译西洋小说为中文,其中美妙传神处,可以拍案叫绝。虽然庞德本人并不十分了解中文,林氏不懂英、法原文,翻译时通过别人叙述情节,但一段情节还没有完结,林氏早就把那一段译文写得妥妥当当了,有时比原文还要通达简洁,真是了不起的事!”
叶公超主张,新诗也要有自己的格律,他说:“格律是任何诗的必须条件……恰如歌德所说,只有格律能给我们自由。”他反对将旧诗看做背负和镣铐,主张:“新诗人也可以大胆地读旧诗。”
1966年,叶公超应邀主编《二十世纪人文科学》的《艺术篇》,亲自撰写了《结语》和《六十年来之中国绘画》。他说:艺术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可惜现在的社会不能培养艺术家,甚至不能给有抱负的艺术家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他认为,古人在书画方面为什么成就卓越,能千古流传,主要原因是当时大半的艺术家有皇帝或贵族供养生活,能一心一意为艺术而艺术,但如此一来,艺术家缺乏独立性。社会进入工业化之后,如果能把部分资金用来支持艺术,使艺术本身不用去敷衍官方或有钱人,那样艺术才能独立。“现在最迫切需要的,是独立而严格的艺术批评。”
1973年11月,“第二届世界诗人大会”在台湾举行,主题是“弘扬诗教,促进大同。”11月13日下午,由叶公超主讲“诗与画”。叶说,这个题目不如叫“诗在画中的地位”更为恰当。中国诗和西方诗起源的时间差不多,虽然中国没有像《荷马史诗》那样的长篇史诗,但《诗经》的文学价值和地位也是相当高的。他说山水画是中国画的骨干。大约11世纪,大部分的中国画中都有诗味表达的特点,一幅画可能表达的是一个风景,也可能是一首诗。在画上题诗成为必要的一步。这是诗与画的第一层关系。画家可能把前人的一首诗配在自己的画中,用来衬托自己的观念或意境,这是第二层。古人讲究诗、书、画三绝,任何好的画几乎都是如此。他感慨现代的画家有很多不是诗人了。
1974年“诗人节”前夕,“第一届中国现代诗奖”举行颁奖典礼,主持人余光中请叶公超为颁奖人。那天叶公超在致辞中,从白话诗谈到现代诗,从徐志摩谈到艾略特,中外诗坛掌故,如数家珍。他的音调缓慢而苍劲,娓娓道来别具韵味。他说:“诗人之所以写诗,是因为内心有一种冲动的情感要表现,这种情感,一种是个人的,一种是社会的,有感之后才有所发。”他坚持“诗的语言必须有节奏性”,他认为“诗的语言不是直截了当的,诗的语言包括视觉的意义,感觉的意义和听觉的意义。”他没有准备讲稿,没有什么客套话,一口纯正的北京话,不带一个英语单词,颇像老友西窗剪烛,煮酒叙旧,引人入胜。
晚年,叶公超曾编英文教科书、国语辞典等。记者赵世洵有一次夜宿花莲公路招待所,在房间的抽屉里发现一叠英文稿件校样,上面有许多改正的地方,仔细一看是一本大一学生的英文课本。向招待所的人打听,知道这间房在此之前叶公超住过。赵把校样带还给叶公超,他十分感谢:“年纪大,身体差,记忆力也减退了,所以才把这份校稿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