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二)
1927年1月14日,郁达夫在留日同学孙百刚家中邂逅了王映霞,一见倾心,立刻坠入情网,不能自拔。
王映霞比郁达夫小11岁,原名金宝琴,杭州人,因过继给外祖父王南(字二南,清末贡生,杭州文化名人)为孙女,改名王旭,字映霞。王毕业于杭州的浙江省立女子师范学校,有“校花”之誉,为当时杭州四大美人之首。
温梓川回忆:“王映霞……号称‘杭州小姐’。身材颀长,丰满结实,肌肤白嫩,有‘荸荠白’之称。轮廓又生得非常停匀,风姿很美,双眼尤其是水汪汪的。在家里常不着袜,趿着一双珠履,脚指甲染上蔻丹,显得丰若有余,柔若无骨。”
唐弢曾回忆郁达夫和王映霞二人:“达夫先生大概还不满四十岁吧,看去比较清癯,头发丛长,眼睛又细又小,额部稍窄,双颊瘦削,穿一件青灰色袍子,态度潇洒,很有点名士风流的气派。映霞女士比他年轻得多,体态匀称,真所谓增之一分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两眼灼灼有神。不知怎的,我总觉得与其说她长得美,不如说她长得有风度,是一个举止大方,行动不凡的女人,难怪达夫先生一见倾心,如醉如痴,颠倒至于发狂的地步。”
郁达夫追求王映霞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其中包括孙百刚、长兄郁曼陀、创造社的潘汉年、叶灵凤等人。郁曼陀多次写信告诫郁达夫,“这是要犯重婚罪的”。为了让郁死心,孙百刚等人故意想办法作弄他:郁达夫到尚贤坊会王映霞,他们便告诉郁说王到法国公园去或兆丰公园去了,让他空跑一番;或者让王关上门,不要出来,听见有人敲门也不要开门,让郁见不着她。
郁达夫的穷追不舍终于打动了王映霞,王提出了结合的条件,郁必须和孙荃离婚。郁对此颇为苦恼,但他仍每天去找王映霞。3月5日,郁、王在一家旅馆相会,从早晨聊到晚上。傍晚,又一起到屋顶乐园漫步。这天,郁达夫向王表白,王也“誓说”爱郁达夫,“之死靡他”。
1927年,郁达夫将自己的日记交北新书局出版,名曰《日记九种》。在此书中,郁详细地描述了他和王映霞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的全过程。在日记里,郁达夫甚至连与王映霞接吻的次数、哪一次亲吻得最长都详细记载下来。
6月5日,郁达夫和王映霞在杭州宴客订婚,次年2月在上海结婚,3月迁入上海赫德路嘉禾里居住。他们本打算去东京办婚礼,但最后取消了,只在上海简单摆了两桌喜宴。研究者认为,郁达夫取消东京的婚礼的真正的原因在于郁害怕犯重婚罪,“为了达到既要向王映霞家交待‘已经结婚’,而在世人面前又是‘没有再婚’这样一种目的”。
楼适夷回忆,郁达夫婚后与王映霞常出双入对,一次,朋友看到服装华丽、风姿绰约的少丨妇丨走在街上,身边跟着蓝布长衫、弱不禁风的瘦男子,便笑话他道:“是哪个公馆里的太太,带着听差上街来了?”郁达夫听了只是幸福地笑笑。
1930年,因王映霞劝郁达夫少喝酒,郁负气返回富阳老家,王认为郁是“走了回头路”,非常生气。王的祖父王二南从杭州赶来为他们调解,最后郁达夫向王映霞写了“保证书”。之后,王二南为孙女日后考虑,让郁将自己作品的版权赠给王。之后,郁达夫请来了律师徐式昌和北新书局经理李小峰,当着众人的面,写下了一式三份的“版权赠与书”。但此事他却感到椎心之痛,二人之间遂有了裂痕。
1933年春,郁达夫决定迁居杭州,鲁迅等朋友坚决反对,鲁迅还专门写诗《阻郁达夫移家杭州》进行劝阻。但郁达夫还是把爱巢建在王映霞的故乡杭州,可谓爱屋及乌。郁为自己在杭州修筑的住宅取名为“风雨茅庐”(现为横河派出所)。此处房屋共有3间住屋2间书房,占地一亩一分四厘,共花去一万五六千元。郁达夫为此负债四千元,然而他在此居住的时间加起来尚不足一个月。这座房屋的房契写的是王映霞的名字,后被王出售。
在杭州期间,是郁达夫一生中最安稳的日子。他和王映霞有了第三个孩子,平日很少出去买醉,写写文章,逗弄小儿,有时在西湖边散步,和几个青年侃侃而谈。王映霞在邻居家打牌,到晚饭时间,郁达夫总是亲自上门去叫她吃饭。正在打牌的王看见他,几乎没有一次不骂他,轻则“你不好先吃饭吗?为啥一定要来叫人家”,重则“你好去死”,有时则骂得更难听。郁总是笑嘻嘻地站在她背后,既不反驳,也不恼怒。有人调侃他,他也笑嘻嘻地不以为意。
刘开渠说:“(郁达夫)需要一个比较安静的环境,能使他坐下来一心一意进行写作,然而他的夫人王映霞却是一位喜欢热闹的女子。她喜欢参加酒宴,喜欢参加舞会。有时达夫先生因为写作关系不能陪她参加社交活动,于是她就一个人去。久而久之,不免发生了种种不愉快的纠纷。……我认为他们的志向和性格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对于达夫先生后来家庭的破裂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