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好
沈兼士回忆,鲁迅的嗜好有三:吸烟、喝酒、吃糖。鲁迅吸烟如同吸鸦片,手指被熏得很黄;他的酒量很大,而且天天要喝,起初喝啤酒,后来觉得不过瘾,于是白干、绍酒等都喝了;每每吃饭,鲁迅总是先找糖或甜的东西吃,他的衣服口袋里不断装着糖果,随时嚼吃。
大概因为爱吃糖,鲁迅一直被牙病所困扰,到1930年,他不堪其烦,终于下决心将余下的仅有的五颗牙齿全部拔掉,换成了假牙。
鲁迅抽烟,一支未灭接上一支,且不需要点火柴。无论写作、休息还是待客,他的烟一直燃着。不抽烟的人去见过鲁迅,离开后衣衫还带着一股烟味,这成为见过鲁迅的一个证据。住在北京时,他的屋内全是烟灰、烟蒂,一天过后,看地上的烟灰、烟蒂的数量,便可知道他在家时间的多少。
许寿裳回忆,鲁迅每日早上醒来便要卧床吸烟,住在绍兴会馆时,他的白色蚊帐被烟熏成了黄色。在东京留学时,他从东京回仙台,买完火车票后,将剩下的钱统统买了烟。上车后,车上拥挤,他看见旁边有位老妇人无座,便将自己的座位让了出来。老妇人为表示感谢,请他吃了一大包咸煎饼,结果吃完觉得口渴,到了一站唤来卖茶者,却又想起口袋中分文没有,只好作罢,支吾着不买了。到了下一站,老妇人买来一壶茶送他,他也不客气,一饮而尽。
周作人回忆,鲁迅在日本时,晚上常读书到深夜。第二天早晨,房东进屋拿洋灯,整理炭盆,只见盆里插满了烟蒂,像是一个大马蜂窝。
许广平回忆,鲁迅在厦门大学时,因为气愤学校当局对资本家的态度,喝酒解闷,结果有些醉了,回到宿舍,在躺椅上抽着烟便睡着了。睡着睡着觉得身上热烘烘的,一睁眼,眼前一团火,原来腹部的棉袍被烟蒂点着了。火扑灭后,发现棉袍被烧了直径七八寸左右的一个大洞。这件袍子补过之后,鲁迅竟然还接着穿,后来到了上海还穿过。
郁达夫回忆,鲁迅的习惯是从来不把烟盒先拿出来,然后再从烟盒抽出一支,他总是从灰布棉衫里去摸出一支来吸,不知道是不想让人看见他抽什么牌子的烟还是觉得这样方便。
鲁迅抽烟不讲究档次高低,经常吸的是廉价烟,他解释说:“虽然吸得多,却是并不吞到肚子里。”意思是既然不是吃的,就不必在乎好坏。
许广平回忆,鲁迅很是俭省,香烟吸到直至烧手甚至烧口,没法拿了,才丢掉。后来许买了一个两寸左右的烟嘴送给鲁迅,防止他烧手。
鲁迅拿烟有时还有一个特别的姿势,就是不用食指和中指,而是用大拇指和另外四个手指拿烟。
周海婴回忆:“那时候我父亲常常抽平海牌、强盗牌香烟,比较便宜。客人来,就会拿出一种红盒的,上面有个黑颜色猫的好烟,请他们抽。喝茶也是这样,请客人喝好茶。”
许广平回忆,鲁迅每天要抽五十支烟左右,工作越忙,烟越不能离手,一半是吸掉的,一半是烧掉的。
鲁迅不爱吃腌菜、干菜、鱼干一类,认为干菜和腌制的东西代表农村产品,而罐头则是外来的文明,是工业品。但他却爱吃绍兴的臭豆腐、臭千张之类的臭东西。
鲁迅爱吃辣椒,这是在南京读书时养成的习惯,许寿裳回忆说:“他在南京读书时,没有余钱制衣服,以致夹裤过冬,棉袍破旧得可怜,两肩部已经没有一点棉絮了。他爱吃辣椒。我当初曾问他何时学会吃辣,他只答道在南京读书时,后来才告诉我:因为夹裤过冬,不得已吃辣椒以御寒气,渐渐成为嗜好,因而害及胃的健康,为毕生之累。他发胃痛的时候,我常见他把腹部顶住方桌的角上而把上身伏在桌上,这可想见他胃痛的厉害呀!”
许钦文回忆,一天,他到老虎尾巴去看望鲁迅。去时,鲁迅正在吃馄饨,蒸的,没有卤,所以放在盘子里。不用调匙,也不用筷子,用手抓着吃。但令许钦文极为诧异的是,鲁迅将馄饨先放到旁边摊在一张方纸上粉屑一般的东西上翻几翻,再揿一下,然后放进口里咀嚼。许钦文以为那粉屑般的东西是麻酥糖,他想蒸馄饨是放上了酱油的,“为什么还要和麻酥糖混在一起当作甜点心吃 呢?”于是他走过去探视,闻到刺鼻的胡椒气味,几乎咳了起来,他忍不住问道:“大先生,怎么你要用这样多的胡椒粉?”鲁迅笑道:“哈哈,没有辣酱就吃胡椒。可以吃!(“可以吃”是鲁迅的口头语,意为“很好吃”)但你恐怕吃不来,所以不请你吃。哈!”
鲁迅爱喝茶,周作人回忆,在日本时,鲁迅每天都要喝茶。因为喝茶要开水,所以即使是三伏天,他的房间里也生着火炉,随时准备开水泡茶喝。
周作人回忆,鲁迅手头有些钱,便会买些较好地点心。一次,风月堂出了一种法国细点,名叫乌勃利,广告说风味淡泊,鲁迅忙买来一尝。结果打开重重包装,漂亮的洋铁方盒内装的就是二十来个蛋卷,只不过做工精巧罢了。后来查字典才知道,法文乌勃利就是“卷煎饼”。
刘文典与鲁迅同为章门弟子,二人先后入门,没有一起学习过,但刘对周氏兄弟早有耳闻,知道他们有两大特点:一、都不喜欢说话;二、随时都口不离糖,以至于饭吃的很少。
有朋友从河南带给鲁迅两包柿霜糖,许广平见后说,这糖用柿霜做成,如果嘴角上生些小疮之类,用柿霜糖一搽就好。此时鲁迅已经吃了大半,听罢赶紧把糖收好,以备将来药用。不料才到晚上,鲁迅觉得生疮的时候毕竟很少,不如趁新鲜吃一点受用。
这天恰巧高女士来访,鲁迅没有别的点心,只好贡献出柿霜糖,并郑重地说明来历谁知高女士是河南人,一看就说了个一二三,之后赏脸尝了一片。鲁迅由此恍然,请河南人吃柿霜糖,犹如请绍兴人喝黄酒,都是班门弄斧。就这么想着,那可以治疗生疮的柿霜糖就被鲁迅吃了个干净。
李霁野回忆,鲁迅爱吃糖和花生,也常用来待客。一次,李去拜访鲁迅,两人聊的时间长,两种食品随吃随添了多次,而鲁迅谈兴正浓,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李想这两样东西所存应不多,便笑着说,吃完就走。鲁迅说好,随手打开一个未开封的大糖盒,李只能暗暗叫苦。
鲁迅对书籍很是爱护。线装书缺页的,他能钞补;外观破烂的,他能拆开修理后重新装订;书头污秽的,能用浮石水磨干净;天地头太短的也能够每页接衬压平,技艺堪比琉璃厂的书匠。据周作人回忆,鲁迅少时经常去书坊,去的多了,便学会了书坊伙计包书、装订的技术。
为了保护书,鲁迅主张印毛边书。鲁迅看到,许多人看书时不清洁手,书边沾上了油和汗,黑乎乎的,看完起来,一遇到天潮,便生霉,时间长了会长虫。所以鲁迅主张将书装订成毛边,看完后,将沾了油污的毛边裁去,既漂亮,又不生霉。第一次,鲁迅让李小峰将书一律装成毛边,但等李小峰将样书拿给鲁迅时,却是切好的,鲁迅很是恼火,问李怎么回事,李说毛边书卖不出去,只好切了边。鲁迅马上说:“那我不要切边的,非毛边的不可,你能将就买客,当然也可以将就我。切边的我决定不要,你带去好了。”李小峰只好将这批书带回去,重新印刷装订好毛边书,给鲁迅送过去。
徐梵澄回忆,鲁迅似乎对湖南人颇有好感,总说湖南人爱吃辣椒,脾气躁;又常夸“浙东学派”,说浙东多山,民性有山岳气,与湖南山岳地带之民气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