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五)
据说,1938年暮春,郁达夫从徐州回汉口家中,见王映霞正在书房读信,王一见郁来,便将信草草撕了几下丢到痰盂里。郁将信从痰盂中捞起一看,正是许绍棣给王的情书。二人闹翻。郁达夫每一喝醉,便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是乌龟,我是乌龟!”
后经友人调解,1938年,7月9日,郁达夫与王映霞签订《协议书》:“达夫、映霞因过去各有错误,因而时时发生冲突,致家庭生活,苦如地狱,旁人得乘虚生事,几至离异。现经友人之调解与指示,两人各自之反省与觉悟,拟将从前夫妇问之障碍与原因,一律扫尽,今后绝对不提。两人各守本分,各尽夫与妻之至善,以期恢复初结合时之圆满生活。”周象贤、胡建中为见证人,双方“和解”。7月10日,郁达夫在《大公报》又登出《道歉启事》。
德国马汉茂辑《给郁达夫的信》中第二封,本为王映霞“致郁达夫夫君收存”的“字据”:
映霞因一时家庭生活痛苦,精神上无所寄托,致与许绍棣君有精神上的热恋情事,现经友人调解及自己之反省,觉此等情事,实与夫妻生活有碍。今后当绝对与许君断绝往来,夫妇共同努力于圆满家庭生活之创造。
此致
郁达夫君收存
有人认为是王映霞先写了这张字据交郁达夫收执,郁达夫才肯在《大公报》刊登有“神经失常”字样的《道歉启事》的。但王映霞在《自传》中坚决否认这张字据。
然而感情的裂痕却自此愈来愈深,终至最后在南洋恶脸相向。郁达夫把上面提到的签诗和他所写的词,连同36年到38年间作的十八首律诗与绝句集为一编,加以注解,名曰《毁家诗纪》,在香港《大风》杂志上公开发表,详细叙说王映霞与许绍棣的“热恋情事”;并声言不要稿费,轰动一时,成为当年的热门话题。郁达夫在诗词中将王映霞比作妾。情变后王氏出走,郁指其为“逃妾”,并在其丢下的一袭纱衫上题“下堂妾王氏衣物”。
而王映霞也以《一封长信的开始》和《请看事实》相对应,在文中他否认与许绍棣的关系,并极力对郁达夫攻击,甚至有“蒙了人皮的兽心”等语,也是辩诬过头,几近谩骂。在报纸的推波助澜之下,一对“富春江上神仙侣”终于覆水难收,以“协议离婚”分道扬镳。王映霞从新加坡孤身回国,郁达夫则携带儿子郁飞继续在南洋飘泊,直到1945年被日本宪兵秘密杀害。王映霞后嫁于华中航业局经理钟贤道,据传当时婚礼极尽铺张奢华。郁达夫失踪后,郁达夫与王映霞所生的两个儿子(郁飞除外)也被送到孙荃处抚养。2000年12月,王映霞去世。
汪静之在《王映霞的一个秘密》中揭露,王映霞的外遇对象并不是许绍棣,而是戴笠,因为害怕戴笠对郁达夫包括自己不利,所以他一直没有说出来,他还写道:“1946年夏我回到上海,我的妻子的一位同学钱青(也是王映霞的同学)说:‘王映霞从南洋回到重庆和某人(我忘了姓名)结了婚,就要戴笠帮忙,戴笠给她丈夫做运输汽车队队长,在滇缅路直到重庆做运输工作,汽车运私货,大发财。抗战胜利后,1945年戴笠给王映霞的丈夫做运输方面的宜昌站站长,也是发财的职务。上海接收时戴笠给了王映霞一座接收下来的洋房,成了王映霞所有的房产。’这位同学又说:‘戴笠一直是王映霞的姘头,我有可靠证据。’”
对于汪静之的暴料,王映霞之女认为纯属谣言,“此人到了老年,整个心态不正常,爱骂谁就骂谁。”郁达夫之子郁飞的妻子则说,这是把许绍棣以讹传讹当成了戴笠。但是,许多研究者认为此并非子虚乌有的无稽之谈,郁达夫投奔陈仪,以及此后远走南洋,很有可能就是为了躲避戴笠。郁达夫没有征得王映霞的同意就带王映霞出国来到新加坡,以至于王映霞后来说自己是“被骗到了星洲”。
对于郁王的婚变,身为郁达夫好友的郭沫若与曹聚仁则为王映霞打抱不平的。“但我们设身处地替王映霞作想,那实在是令人难堪的事。自我暴露,在达夫仿佛是成为一种病态了。别人是‘家丑不可外扬’而他偏偏要外扬,说不定还要发挥他的文学的想象力,构造出一些莫须有的‘家丑’。公平地说,他实在是超越了限度。”曹聚仁则转引易君左的话说,“但达夫的举动粗糙恶劣,确有令映霞难堪之处。……假如几百年前,唐伯虎这样揭穿了秋香的秘密,秋香还会相安于室吗?”“仿佛达夫之做‘乌龟’,乃是命定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