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余光中并在《梁翁传莎翁》文中指出:“莎士比亚只写了二十年,梁实秋先生却译了三十六年,不过我们不要忘了,莎翁是连续地写,在太平盛世的伦敦连续地写,而梁翁是时作时辍地译,在多难的中国时作时辍地译,从二次大战之前译到二次大战之后,从严寒的北国译到溽暑的南海,且把昔之秋郎译成了今之梁翁。”

梁锡华在《一叶知秋》中评论梁实秋说:“他有胡适先生的温厚亲切,闻一多先生的严肃认真,徐志摩先生的随和风趣。”

余光中对梁实秋的印象是:“他的谈吐,风趣中不失仁蔼,谐谑中自有分寸,十足中国文人的儒雅加上西方作家的机智,近于他散文的风格。他的前额显得十分宽坦,整个面相不愧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加以长面隆准,看来很是雍容。这一切,加上他白皙无瑕的肤色,给我的印象颇为特殊。后来我在反省之馀,才断定那是祥瑞之相,令人想起一头白象。”

十五、吴宓

吴宓是钱钟书的老师,据说钱钟书曾骂他笨,他一笑了之;他一生苦恋毛彦文,不惜与发妻仳离,却最终孤苦一人;他自号怡红公子,认为一牛肉馆名起名“潇湘馆”亵渎林妹妹,而前去砸馆;他认为愧对朋友吴吉芳,在吴去世后,他照顾朋友遗属,几十年如一日;他是中国比较文学的鼻祖,被人评价为“博、雅、惠、通”;他与陈寅恪的一世情谊为世人所称颂;他晚景凄凉,躺在床上喊:“我是吴宓教授,我要喝水!”。

风采

温源宁这样描写老师吴宓:“吴先生的面孔堪称得天独厚:奇绝得有如一幅漫画。他的脑袋形似一枚丨炸丨弹,且使人觉得行将爆发一般。瘦削的面庞,有些苍白、憔悴;胡须时有迸出毛孔欲蔓延全脸之势,但每天清晨总是被规规矩矩地剃得干干净净。粗犷的面部,颧骨高耸,两颊深陷,一双眼睛好似烧亮的炭火,灼灼逼人。--所有这一切又都安放在一个加倍地过长的脖颈上。他的身躯干瘦,像根钢条那样健壮,坚硬得难以伸缩。”

课堂上的吴宓教授,常穿一袭灰布长袍,一手拎布包袱,一手拄手杖,戴一顶土棉纱睡帽就走上讲台。打扮虽然古板,讲的却是纯英文诗歌。而且开讲时,笔记或纸片看都不看一眼,所有内容均脱口而出,讲到得意时,还要拿起手杖,随着诗的节律,一轻一重地敲着地面。

吴宓是一个诗人气质很浓的人,在清华上课时,主讲英国浪漫诗人和希腊罗马古典文学,他的学生回忆:“雨僧先生讲课时也洋溢着热情,有时眉飞色舞。”

在西南联大时,虽然生活贫困,但吴宓却始终保持着绅士风度,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个人衣着,一个是对女士的态度。当时朱自清身着云南当地赶马人穿的毡披风,可吴宓始终西装革履,很注意仪表。刘兆吉在《我所知道的吴宓先生》中写道:“记得在西南联大,无论在长沙、南岳还是蒙自、昆明,吴先生都是西服革履,脸上的络腮胡刮得光光的。”

传道

1926年吴宓回国,即受聘在国立东南大学文学院任教授,讲授世界文学史等课程,并且常以希腊罗马文化,基督教文化、印度佛学整理及中国儒家学说这四大传统作比较印证。

一九二五年,清华学堂改为国立清华大学。同年二月,吴宓被聘为清华外文系教授,吴宓当时住在清华工字厅的“藤影荷声之馆”。曹云祥校长请吴负责清华研究院国学门的筹备工作,按照哈佛模式制订学生培养计划。吴宓在清华期间被后人称道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替清华国学院聘请了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和赵元任四个国内一流的学者,也就是世人公认的清华四大导师。在“四大”之中,只有赵元任一人怀揣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证书,而王、梁、陈等三位,均无博士、硕士头衔,甚至连学士学位也未拿到。梁启超的“文学博士”称号,则是他到了清华国学院任教之后由美国耶鲁大学赠予的。

吴宓是一位热心的老师,对学生的请求几乎有求必应。他在联大开设的“欧洲文学史”是一门很重要的基础课,他还教英国文学史、希腊罗马文学选读、欧洲名著选读、中西诗之比较、文学与人生等课。

吴宓生活上风流韵事频出,学术上严谨,授课一丝不苟。在南岳时,教授宿舍紧张,于是合并,吴宓、沈有鼎、闻一多、钱穆四人同住一室。在钱穆看来,三人平日孤僻,不爱交游。每天晚上,闻一多自燃一灯放在座位上,默默读《诗经》《楚辞》,每有新见解和新发现,就撰写成篇。吴宓则为明日上课抄写笔记写纲要,逐条写,又合并,有增加,写好后,用红笔加以勾勒。吴宓严谨备课给钱穆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次日,吴宓一早最先起床,一人独自出门,在室外晨曦微露中,拿出昨晚备课所写条目,反复诵读。等他人都起床后,回到宿舍。

钱穆记录了吴宓的认真:当时四人一室,室中只有一长桌。入夜雨僧则为预备明日上课抄笔记,写提要,逐条书之,有合并,有增加,写成则于逐条下,加以红笔勾勒。雨僧在清华教书,至少已逾十年,在此流寓上课,其严谨不苛有如此……翌晨,雨僧先起,一人独自出门,在室外晨曦微露中,出其昨夜撰写各条,反覆循诵,俟诸人尽起,始重返室中。余与雨僧相交有年,亦时闻他人道其平日之言行,然至是乃深识其人,诚有卓绝处。

讲课的工夫来自备课的工夫。其实,吴宓教授从走上讲台那一天开始,备课认真就很有名。去清华之前,吴宓教授曾在南京东南大学任教三年,讲授《欧洲文学史》等课程,一时声誉鹊起。

吴宓先生记忆惊人,许多文学史大事,甚至作家生卒年代他都脱口而出,毫无差错。吴先生还为翟孟生的《欧洲文学简史》作了许多补充,并修订了某些谬误的地方。他每次上课总带着这本厚书,里面夹了很多写得密密麻麻的端端正正的纸条,或者把纸条贴在空白的地方。每次上课铃声一响,他就走进来了,非常准时。有时,同学未到齐,他早已捧着一包书站在教室门口。他开始讲课时,总是笑眯眯的,先看看同学,有时也点点名。上课主要用英语,有时也说中文,清清楚楚,自然得很,容易理解。

据说,吴宓不仅能用多种语言背诵许多西方文学名作,甚至整篇的莎士比亚的剧本都能全部背诵下来,反映出其学术根底深厚和学习上的刻苦。

吴宓的陕西同乡、弟子李赋宁也有类似的回忆:“先生写汉字,从不写简笔字,字体总是正楷,端庄方正,一丝不苟。这种严谨的学风熏陶了我,使我终生受益匪浅。先生讲课内容充实,条理清楚,从无一句废话。先生对教学极端认真负责,每堂课必早到教室十分钟,擦好黑板,做好上课的准备。先生上课从不缺课,也从不早退。先生每问必答,热情、严肃对待学生的问题,耐心解答,循循善诱,启发学生自己解答问题。先生批改学生的作业更是细心、认真,圈点学生写的好句子和精彩的地方,并写出具体的评语,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不断进步。”

每天早上七点半,《欧洲文学史》教授吴宓准时来到教室,开始在黑板上书写。很快,讲义抄了满满一黑板,详细写着参考书、著者、出版社、出版年代等。学生上前偷看,发现他所写的,竟全凭记忆。吴宓给学生们留下的印象是“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上课像划船的奴隶那样卖劲”。这些学生中,许多人后来大名鼎鼎:钱钟书、曹禺、吕叔湘、李赋宁……

学生茅于美回忆老师吴宓:“……先生不善料理家务琐事。但他给我们修改文章时,总常用毛笔蘸红墨水书写,字迹工整。涂改一字,必涂很四方满格,免被误认。他那种治学的严谨与生活的散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九二三年,《清华周刊》有文章专述“东南大学学风之美,师饱学而尽职,生好读而勤业”。其中述及吴宓授课:预先写大纲于黑板,待到开讲,则不看书本、笔记,滔滔不绝,井井有条。文章最后大发感慨曰:“吴先生亦是清华毕业游美同学,而母校未能罗致其来此,宁非憾事者!”一位教授上课能够做到“预先写大纲于黑板,待到开讲,则不看书本、笔记,滔滔不绝,井井有条”,可以想见其备课时曾经下过多少工夫。

吴宓被形容为“像一座钟,讲课勤勤恳恳”。他给学生批改作业,字迹工整,写下的外文字母及数字,笔画粗细,好像印刷的一样整齐。一次,有个青年教师不小心把上课用的教科书丢了,吴宓要求他上课前必须找到。当晚,宿舍熄灯睡觉,吴先生前来敲门,高声问:“教科书找到没有?”这名不耐烦的教师只好骗他:“找到了,吴先生,请放心吧。”这才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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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818民国那些大文人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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