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徐贤乐认识蒋梦麟时,虽已年过半百,但风韵犹存。蒋梦麟对于徐贤乐可以说是一见钟情,而在一开始时,徐贤乐觉得蒋梦麟年纪太大而且恐怕性格不合。但蒋梦麟托由媒人向她致意,表达自己意思:他觉得徐女士的家庭身世很好,而且品貌双全,一切太理想了。蒋博士在写给徐女士的第一封情书里面就有:“在我见过的一些女士中,你是最使我心动的人……”认识三四个月之后,蒋梦麟对徐贤乐已难舍难分了,有次为了一点事闹了个小别扭,两人数日不见,蒋梦麟就寝食难安,于是用一张横幅一尺的日本绘画金边绉纹水色纸,以中小楷写了一首艳词相赠。两情不可不谓绸缪,因此不久就互相论及婚嫁。

这事在他们亲友中有“赞成”与“反对”两派,而在北大同学会的师友中,几乎都是不赞成,就连胡适也持反对意见。当时胡适在因病住院,还在调养身体之际,提笔给好友蒋梦麟写了一封长信胡适给蒋梦麟写了一封长信,在信中,胡适表达了自己的意见,絮絮叨叨,说徐贤乐爱财,她向你要二十万,你虽给了八万,也最好悬崖勒马。又以五十年的友谊和蒋与陶证婚人的身份对其进行劝说,要他与陈诚(当时陈诚也是持反对意见者)郑重的谈一谈。据《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书中说,陈诚曾告诉蒋梦麟说:“我的太太接到蒋夫人——第一夫人宋美龄的电话,她坚决反对你跟这位徐小姐结婚,我的太太也反对,都要我转告于你。如果你一定要和她结婚,那么我们以后不能见面了,至少,你的夫人我们是不能见面了。”

胡适将信交给蒋梦麟时,蒋梦麟直接问他是支持还是反对,胡适说反对,蒋梦麟直接告诉他:“那我就不看了。” 遂将胡适的这封信撕碎掷于废纸篓中,后蒋梦麟秘书拾获细心拼合,始恢复原状,并得以保存。

蒋梦麟不顾各方反对,坚持要与徐贤乐再婚。他在七月间给陈诚写了一封长信,除申述自己“非立即结婚不可”的理由外,还极力为徐贤乐辩护。

因反对的人多势众,蒋梦麟不便举行公开婚礼,而改采家庭式秘密婚礼,于是在一九六一年七月十八日在台北市临沂街陈能家中举行。陈能的太太是徐贤乐的亲侄女。婚礼极为简单,由端木恺律师证婚,郑曼青、居浩然分任双方介绍人,双方在结婚证书上用了印,婚礼就算完成了。时年蒋梦麟七十五岁,而徐贤乐也已五十四岁了。由于婚礼仓促,以致于很多人来不及准备礼物。

次日各报争相报导,蒋梦麟在接受《中央日报》的访问时说:“一个人健全的生活,理智、情感、意志三者,必须适当平衡,缺其一,即失其平衡。果尔,则无论为学或办事,其动力便受削弱。我自陶曾谷女士去世以后,感情即无所寄托,故不得不求一对象,以保持我多年奋斗的精神。我相信徐女士,就是我适当的对象。”报纸并引用了徐贤乐的“有感蒋梦麟的款款深情,并陶醉于这位老教育家的灵毓才气”的话语,他们“希望新妇徐女士是一个‘贤内助’,使蒋博士享受室家之‘乐’,则过去一番小小波折,便成为愉快的回忆了”。

而在蒋、徐结婚之后没几天 (7月26日),蒋梦麟就专程去看望胡适,胡适也向他道贺。蒋梦麟告诉胡适,他的新婚夫人很好,隔几天还要将她带来看望胡适,他还对胡适说:“人家说她看上我的钱,其实她的钱比我的多。”

在二人结婚一年多后,他们的婚姻亮起红灯。1962年12月,蒋梦麟不慎失足折骨入院。徐贤乐趁蒋生病住院之际,将蒋之财物悄悄归之自己名下……待蒋发现,盛怒之下,修书一封,欲与离婚。徐女士当然不从,公开撰文,说他们爱情尚存,不过是蒋先生受了别人的蛊惑才一时糊涂。从此蒋梦麟避不见面,一切透过律师打笔仗、打官司。蒋梦麟的起诉状中称,徐贤乐“貌善心险、凌辱女儿、需索敛聚、嫌老恶贫、咆哮辱骂、饱受虐待”不堪同丨居丨。他也首度证实了当初胡适的质疑,指徐贤乐在蜜月期间就不断追问他个人财产,还作成笔记;他的保险受益人与美国财产也都改登记徐贤乐为受益人;以及趁他在病榻上,徐贤乐迅速过户财产等种种作法,都让人无法接受。他还说徐贤乐经常大惊小怪、借故吵闹,不准他吊唁亡妻,还要求女儿搬离;而且竟以费用难筹为由,要求他尽快出院;她曾私自向农复会官员借支,同时为配住宿舍问题,在农复会与幕僚争吵,让他无地自容。凡此种种让他决定诉请离婚,并索回五十三万元存款。面对蒋梦麟的诉状,徐贤乐气愤地表示,诉状内容都是扭曲的。调解过程中,徐贤乐一度直闯农复会办公室找蒋梦麟,吓得蒋梦麟连忙从后门楼梯避开;徐贤乐见状高呼,见丈夫是合法的权利,她已受到蒋梦麟的侮辱与痛苦,这是"仰仗官职、欺凌弱女"。蒋梦麟自认实在惹不起徐贤乐,随后避居石门水库;徐贤乐一度又以送冬衣为由,要求碰面,蒋梦麟还是躲起来。

就这样吵吵闹闹约一年后,双方在1964年1月24日协议离婚,陶希圣当证人,赡养费为徐贤乐主张的五十万元,农复会房舍、股票均需交还,但徐贤乐已经提走的二十多万现金则不予计较。尽管已身无长物,由于蒋梦麟只求签字止讼,还是由友人代签支票偿还赡养费,前后总计花费七十七万元(1960年台湾平均每人国民所得仅新台币5666元,有存款百万即被喻为富翁),终于结束两年六个月的夫妻关系。

蒋梦麟对记者说:“(从结婚)到现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渊,我深深地后悔没有接受故友胡适之先生的忠告,才犯下错误。我愧对故友,也应该有向故友认错的勇气,更要拿出勇气来纠正错误。”同时,蒋梦麟竟不怕难堪,把胡适1961年6月18日写给他的那封长信公开发表。

面对沸沸扬扬的社会舆论,蒋梦麟十分坦然:“这是我个人的私事,我发现错误便应该改正,所谓‘人作孽,不可赦 ’,我愿面对事实,接受不幸的后果。”解除婚约后,蒋梦麟又精神焕发,专心投入到石门水库的建设中去。

附:胡适致蒋梦麟的长信部分:

……这十天里,我听到许多爱护你,关切你的朋友的话,我才知道你的续弦消息真已引起了满城风雨……这些话大致是这样:某女士(按:指徐贤乐)已开口向你要二十万元,你只给了八万:其中六万是买订婚戒指,两万是做衣裳。这是某女士自己告诉人的,她觉得很委屈,很不满意。关心你幸福的朋友来向我说,要我出大力劝你 “悬崖勒马”,忍痛牺牲已付出的大款,或可保全剩余的一点积蓄,否则你的余年绝不会有精神上的快乐,也许还有很大的痛苦。……

昨今两天(十七,十八)之中,我又听到五六位真心关切你的人的报告。……这些朋友说:这位小姐在对待孟邻先生的手法,完全是她从前对待前夫某将军(按:指杨杰将军)的手法,也是她在这十七八年对待许多男朋友的手法:在谈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财产管理权。孟邻先生太忠厚了,太入迷了,决不是能够应付她的人。将来孟邻先生必至于一文不名,六亲不上门;必至于日夜吵闹,使孟邻先生公事私事都不能办!

她的前夫某将军是何等厉害的人!他结婚只七个月之后,只好出绝大代价取得离婚!这些朋友说:适之先生八天之前不说话,是对不住老朋友,今天怕已太晚了。

我也知道太晚了,但我昨夜细想过,今天又细想过:我对我的五十年老友有最后忠告的责任。我是你和曾谷(按:陶曾谷,蒋梦麟的第二任夫人)的证婚人,是你一家大小的朋友,我不能不写这封信……

影响

一次,曹聚仁与几位好友围炉夜话,突然有人问他生平所钦佩所敬仰之人是谁,曹聚仁答是蒋梦麟。举座皆惊。曹聚仁见状忙申明,他决不做违心之论,也决不依草附木,更不是北大的学生。友人问为什么敬佩蒋梦麟,曹聚仁说蒋梦麟“有种 ”。

1988年北大90周年校庆,曾出版过一本《北大校长与中国文化》,希望“以此来纪念北京大学在中国文化史上的特殊地位和贡献”,但其中没有收入蒋梦麟。1998年,北大百年校庆时,此书重新修订出版,加入了有关蒋梦麟的文章。不过,有研究者仍在报怨:“前两年北大百年校庆,居然很少见到蒋梦麟的名字。”

1994年,台湾诸事不顺,尤其让负责农业生产、经营,农民照料以及山林水土保持的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伤透了脑筋,先是死猪肉贩售风波,强烈台风致山区严重土石流,乃至于口蹄疫爆发,不得不宰杀上万头猪只,高尔夫球场开发导致水土保持争议……诸多问题折腾。官员研究了半天觉得问题出在农委会的风水不好,终于决定从尘封的仓库里抬出农委会创会祖师─有“台湾现代农业之父”称誉的蒋梦麟铜像,坐镇农委会一楼大门,希望这位对台湾土地与农业最有贡献的学者,能一改农委会的衰运。

评价

蒋梦麟的自我评价,说自己平生做事全凭“三子”:以孔子做人,以老子处世,以鬼子办事。所谓鬼子者,洋鬼子也,指以科学务实的精神办事。

胡适赞扬蒋梦麟是一位“有魄力、有担当”的校长。

蔡元培曾坦承:“综计我居北京大学校长的名义,十年有半;而实际在校办事,不过五年有半。”蔡校长在职而不在校期间,代为处理行政事务的,经常是蒋梦麟。除了长期担任总务长,他更三度代行校长职权,以致当时就有人评价:“这五六年来的北大校长,与其说是蔡元培,不如说是蒋梦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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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818民国那些大文人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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