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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髫:七、八岁以下的幼童,古时儿童不束发;头发下垂。髫(tiao):儿童垂下的头发,因此通称儿童或童年为垂髫。

始龀:女孩七岁称髫年,男孩八岁称龆年或髫年。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

黄口:本意是雏鸟的嘴;十岁以下通称。

幼学:满十岁。

总角:童年是十一二岁至十三四岁的少年(古代儿童将头发分作左右两半,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形如两个羊角,故称“总角”)

金钗之年:女孩到了十二岁带钗。

豆蔻年华:豆蔻,一种多年生植物。豆蔻年华喻指十三四岁的姑娘。

志学之年:十五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束发:古代男童成为少年,将头发束成一髻。 一般指15岁左右,这时应该学会各种技艺。《大戴礼记•保傅》:“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及笄之年:古代女子十五岁就把头发梳拢来,挽一个髻,插上叫做笄的首饰,叫笄礼。加笄后就表示她已成年,所以女子到了成年,叫“笄(ji)年”,又称“及笄”。《礼•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舞勺之年:十三岁至十五岁通称;舞象之年:十五岁至二十岁通称。

破瓜之年: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也称〖碧玉年华〗。

弱冠:《仪礼•曲礼》中将男子二十岁初初成年称“弱”,到这个年龄就可举行冠礼。其时身体尚弱,故称弱冠。

〖桃李年华〗二十岁女子、〖花信年华〗二十四岁女子、〖待字之年〗待嫁女子、〖标梅之年〗出嫁女子。

结发:初成年。《汉书•施仇传》:“结发事师数十年,贺不能及”。后称元配为结发。曹植诗《种葛篇》:“与君初婚时,结发恩义深”。

而立:《论语•为政篇》:“子曰:君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后来因此称三十岁为“而立之年”。

不惑:人到四十称“不惑之年”。意思是人到此时已掌握知识,能明辨事理,而不致迷惑。《论语•为政》:“四十而不惑”。

知命:本意指认识天命。《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后因以知命为五十岁之代称,又称知天命•半百•知非之年。

花甲:古人用天干和地支相配来纪年,天干地支顺次组合为六十个纪序年号,故称六十甲子,也称花甲子或花甲。每六十年一个循环;也称为平头•甲子•耳顺之年,六十以上又称为“耋年”。古稀:七十岁的代称。唐杜甫《曲江二首》之二:“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杖朝:八十岁之年; 鲐背:九十岁之年。

耄耋:《礼•曲礼》上:“八十九十曰耄。”六十以上曰耋。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后来用“耄耋(mao die)”泛指年寿高。

期颐:称百岁之人。《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

白首:通称老年人,又称皓首; 黄发:通称长寿老人;

下寿:古人以六十为下寿;中寿:七十为中寿; 上寿:九十为上寿.

其它称谓,是指一些代称和别称,如年龄的代称,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称谓。不满周岁称为“襁褓”,幼年又称为“总角”,十岁以下称为“黄口”,“舞勺之年”、“舞象之年”是指少年。嫂子的年龄还有专门的称谓,如:

十二岁——金钗之年十三岁——豆蔻年华十五岁——及笄之年

十六岁——碧玉年华二十岁——桃李年华二十四岁——花信年华

三十岁——半老徐娘

男孩八岁称“韶年”,二十岁称为“弱冠”,三十岁称“而立之年”,四十岁称“不惑之年”等。其中,“弱冠”和“及笄”分别表示男、女自成年。五十岁称“年 逾半百”、“知天命之年”、“大渐之年”,六十岁称为“花甲”、“耳顺之年”、“平头甲子”、“杖乡之年”,七十岁称为“古稀”、“杖国之年”、“致事之 年”、“致仕之年”,一百岁称“期颐之年”等

中国家谱:族规十条

教家之道,千条万绪,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为父兄者不可不知,欲求好子孙,末有不自贤父兄培植而来者也。教子之方,莫要于读书。必能读书乃能明理,能明理始能成器,始能保家,至进取成名。登科、发甲,固视乎命运。然超琼所识科甲中人,其家三世读书而发始达者,十居八九;若先世目不识丁,而其身崛起田间,至登甲、乙榜者,百中仅一二焉。俗语所以胡“书读三世发“之言也。兹所定族规十条,皆幼时闻于吾祖、吾父,所以教吾兄弟者之言。即族祖南村公、族叔宇喧公平日所以教族人者,亦末尝不同。故纂而存之,刊之于谱,愿与族之子弟,世世共遵守之。或有遗漏及应添立规条,异日重重刻时,固可增入。

奉祖先:水源木本,理不可忘。但思身所自来,则由吾父而吾祖,一一追溯,虽十世、百世固不得以为远也。奉先思孝,古训昭垂,帝王且然,况大夫、士庶哉。吾家自远祖以来所立家规:凡先世考妣生日、忌辰,家中必当设祭之礼岁首、岁除、端午、中秋亦如之。新岁暨清明,必相率扫墓,古人所谓上冢也。各家无论老幼,必当亲诣墓前,行三叩首礼。虽大风雨雪,不得惮劳。此乡族所同,子孙宜永永循守。庶几因时感慕,不至忘春露、秋霜、之恩乎。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但有心知,亦可共明此理也。

孝父母:属毛离里,怀抱恩深;择傅延师,劬劳念切。苟或不孝,禽兽何别。但不孝匪一端,如《孟子》言,世俗所谓不孝者五,大略该之。而好货才防、私妻子,尤为乡俗通弊,不可不以为切戒。至于违犯教令,律有明条。凡子孙于父母及父母,骂者罪即绞决;殴则斩决;杀者凌迟处死。例禁森严,虽下愚亦当知畏。苟念生我、鞠我、抚我、育我之德,则服劳、致敬、就养,无方天性所流,自有不能已者,何至尚有忤逆哉。倘有不孝之子,合族须预为教戒,俾知悛改。庶免酿成枭,贻累族人。

和兄弟:长枕大被,天子且然;让枣推梨。昔人称美。但人家兄弟,当幼小时无不十分友爱。其后之不睦者,大抵因妻子、争财产而已。抑或此贫彼富,有求莫应,若秦、越人之相视。同气参商,半皆由此。夫一父之子,即非同胎共乳,有前后嫡庶之别,亦属一气所生。骨肉至亲,尚成嫌隙,子孙尤而效之,有不破家者乎?堂从兄弟,尚宜和睦,况在同气乎?族中宜互相教戒,共笃友于,则出入怡怡,家风不陨,亦同宗之光矣。

睦宗族:贵贵贤贤,义无偏诎亲亲长长,分有常伸.凡子姓之分支,皆祖宗之一脉.尊卑之分,轶然不淆.长幼之情,蔼然相浃。喜则相庆,忧则相吊。贫弱之一,富实者宜时周恤之。愚鲁之徒,贤智者 时教导之。总以相扶、相助为念。至干尊长,尤不得与卑幼戏谑,致为有识者所笑。此吾乡之陋俗,不可不切戒矣。

和乡邻:岁时款洽,谊笃比邻;患难扶持,世称会里。我先世以忠厚传家,凡属子孙,务必谦虚乐易,与人无争。不得恃血气以凌人,逞奸诈以滋事,徒害邻里,终累身家。若有不肖子弟,恃强恃诈,或倚仗族人之势,欺侮乡党者长辈亟戒责。尤宜念睦任恤之风,实为古道,待人务从乎厚,处世毋涉乎骄。至于修桥、补路、拯溺、救饥、恤寡、孤、劝善、教不能诸事,凡有益于桑梓者,量力行之。生长聚族之邦,其亦共有所赖也夫。

教子弟:子弟以读书明理上。为父兄者必延聘名师,慎择益友,俾得朝夕渐摩,学问有所成就。遇则掇科取第,不遇亦不不失为通人。光前裕后之图,计莫逾此。其有资质不能读,及力不能读者,则为农、为工、为商,即佣雇营生,亦属正业。总当责以勤俭,教以安分,令其学为好人,切不可任令游手好闲,习致败坏家声。至于富贵之家子弟,性质即 有琰刘,亦当以师为约束 ,切铁骄养溺爱,终受必家之富。所谓子孙虽愚,经书不可读也。

戒习染:习俗之坏人子弟,事不一端。其显者则嫖也、赌也、洒也、烟也、而近年尤有入会、结盟等恶习也。江湖无赖随处煽诱,年轻子弟每为所牵。轻则有玷行为,重则显干法纪,其祸不可胜言。 即 轻薄之行,狷利之语,戏谑、骂詈、欺诞 、狂佻,市井 恶少情形,为大雅所深鄙,亦当引为切戒。至于干预词讼,习以为能,亦非立身之道,歇若不人公门之为愈乎。又隶卒贱役,例不准其子孙与考,凡族中子弟虽至贫困,应不准当差。违者黜之勿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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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文化精华大全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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