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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与明议和,清廷内部也存在分歧。持异议的还是明朝降官祖可法、张存仁一伙,他们从内心不愿看到明朝通过议和获得喘息进而有恢复元气的可能,如此他们的命运就多了几分不确定的风险,哪怕是一分也能令人睡不着觉。二人极力蛊惑皇太极说,明廷之议和毫无诚意,不过是缓兵之计,应该拒绝。
等到反对无效之时,祖可法等又建议漫天要价,一口将明廷吞下半截。两国以黄河为界是上策,以山海关为界是中策,以宁远为界是下策。明国纳贡称臣是上策,将昔年蒙古各部的抚赏据为己有是中策,关口互市是下策。其心之毒,其胃口之大,足令满清贵族自愧不如。
皇太极看了崇祯的第二道敕书,彻底服了崇祯“人倒架子不倒”的修为。第二道敕书依然是写给陈新甲的:“敕谕兵部尚书陈新甲:‘昨据卿部奏稿,前日所谕休兵息民事情,至今未有确报,因未遣官至沈,未得的音。今准该部便宜行事,差官前往确探实情具奏。特谕。’”从内容看,崇祯正式同意议和,但对议和条款只字不提,似乎无可无不可。
看罢敕书,皇太极命礼部承政满达尔汉、内院大学士范文程、刚林等与明使会谈。如人所料,清方先给明使团上课,又把当日努尔哈赤起兵的缘由和皇太极屡次求和被拒的委屈,不厌其烦的重述一遍,随即夸耀了清人今日的阔绰及兵威:“自东北海滨迄西北海滨,在在臣服,朝鲜蒙古悉入版图。我军每入尔境,辄克城陷阵”。
清人大度的表示:“如今议和不过是为了两国亿兆生灵,若两国诚心和好,自兹以后宿怨尽释,尊卑之别何必较哉?”此语微妙的透露出如果和议告成,清朝可能在政治地位上做出一定的让步,这绝对不是满达尔汉、范文程等人的即兴发挥,一定是最高领袖皇太极的意思。
会谈之初,清人提出明朝每年送给清朝黄十万两、白银二百万两,明朝使团认为太多,清人降为金十万两,银百万两,马绍愉仍然不接受,经过几次艰苦交涉,最后讲定明朝每年赠给(不是纳贡,以免刺激明人想起宋金议和的岁币)清朝黄金一万两,白银一百万两,清人回赠人参千斤,貂皮千张。
疆界上,清人提出以宁远双树堡土岭为明国国界,塔山为清国国界,中间的连山适中之地,两国于此互市,不定归属。明方对此无异议。
其他的吉凶通问,互送逃人是邻国之间的正常人情往来,无关宏旨,两家一致通过。
对照崇祯二年皇太极与袁崇焕的议和,崇祯十五年的议和与之实际上是一脉相承。当时皇太极要求明朝先送给后金黄金十万两、白银一百万两、缎一百万匹、毛青细蓝布一千万匹作为见面礼,和议达成之后,后金每年送明朝东珠十颗、貂皮千张、人参千斤;明朝则回赠以黄金一万两、白银十万两、缎十万匹、毛青细蓝布三十万匹。
当时皇太极刚称汗不久,国内经济凋敝,特别需要钱,故而索要天量的见面礼。如今财大气粗,见面礼不要了,而且布匹绸缎也不要了。皇太极骄傲的宣布,大清国现在不缺布料,已经实现了人人有衣穿。
明末,黄金一两约折合白银八到十两,黄金一万两,白银一百万两,合计约白银一百一十万两,约是全年关宁军饷的三分之一,并不算多,明朝可以负担得起。而且如果两国罢兵,明朝可以节省在蓟州、辽东防备清人入犯的大量军费及清军入犯调集各省援军所花费的巨额军饷,这些何止一百万两?正如清方代表叫嚣的“我军一入内地,你家花费又何止如此!”虽然难听却是实话。
此外还有一层道理,林丹汗在日,独霸了全部漠南蒙古的抚赏,每年也有七八十万两,如今漠南蒙古尽归满清,抚赏银子不复存在,皇太极现在其实是继承了明廷给林丹汗的抚赏,对明朝而言不过将原本送给甲的银子转而送给乙。
至于疆界,皇太极贯彻的是实际控制原则,确保他武力夺取的地盘,也并未要求明朝割让其他地方。
综合来看,清人的条件并不苛刻。
六月初三,马绍愉一行离开沈阳,皇太极设盛宴饯行,给使团每人都馈赠了貂皮银两等许多礼物。临行之际,皇太极正式给崇祯写了一封国书,把议和条件写在里面,希望崇祯能如书中所言,以成和好。他二人或者亲自对天盟誓或者各派大臣代为盟誓。要是不愿和好,再勿遣使致书,其亿兆死亡之孽一概与他皇太极无关!
皇太极一反常态,甩出了如本次议和不成,再不接受明人请和的绝话,可见其对此次议和抱了极大的希望。
谈判如此顺利出乎马绍愉的预期,他把议和情况写成书面报告先派人骑快马呈交陈新甲。陈新甲立刻禀报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