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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地人

埃地人(Ede),亚洲中南半岛越南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拉地人”、“格巴人”、“阿德汗人”。系摩伊人的一支。有16.5万(1978),主要分布在多乐、富庆等省。属蒙古人种南亚类型。使用埃地语,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一般按血缘关系聚居一村。村首领叫“夸格宾腰”,意为“水站之主”。

村首领除管水外,还掌握民事、军事等一切权力。首领去世,由村民商议推举。继承人可从死者女婿或外甥中选出。土地属全村集体所有,实行刀耕火种。村中心是居住区,外围是公有地,再远是各村自由开垦区。各村土地都有界限。外村人未经许可不能进入采集或砍伐。集体出猎、捕鱼,凡参加者都可平分一份,或共同煮食。富裕家庭拥有剩余谷物,以及大象、牛群、大鼓、大铜锅;有的甚至蓄养家庭奴隶。传统住宅为干栏式长屋,楼上住人,楼下养畜。屋长多在30~40米之间,长短取决于家庭成员多寡。保留母系残余(见母系氏族制),妇女为一家之长。母亲年迈体弱,一般由小女继任,并负责赡养父母。小女年幼,暂由大姐代理。行氏族外婚制。男子入赘,婚礼费用全由女家负担。长女、次女可偶到丈夫家短期居住,最小女儿则不能。近年来,母系残余已有变化。19世纪后期起受法国殖民统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遭受美国及其傀儡政权的统治,备受压迫和剥削。

巴厘人

巴厘人(Balinese),东南亚印度尼西亚民族之一。旧译“峇厘人”。约270万人(1978)﹐主要分布在巴厘岛和龙目岛。属蒙古人种马来类型﹐为新马来人的後裔。使用巴厘语﹐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有用古印度字母书写的巴厘文﹐现通用印度尼西亚语文。信印度教﹐每村至少有两三座印度教寺院﹐全岛共有4600馀座。此外还保存祖先崇拜和巫术信仰。相信灵魂转世﹐认为火葬是解放灵魂的最神圣的安葬方式。

1343年被东爪哇麻喏巴歇王国征服。16世纪麻喏巴歇王国被伊斯兰教徒灭亡以後﹐东爪哇的贵族﹑祭司﹑学者﹑文人﹑美术家﹑音乐家﹑舞蹈家多逃至巴厘岛避难﹐约经400年之久创造了巴厘文化﹐并使该岛成为保存印度教信仰和爪哇古老文化的地方。16世纪以後不断同荷兰殖民者进行斗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又同日本侵略者进行斗争﹐1945年与国内各族人民一起获得国家独立。

巴厘人受印度文化影响﹐社会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4个种姓。每村为一互助合作的自给自足单位﹐多属同一父系氏族(见父系氏族制)。实行种姓内婚。

虽然文化上深受爪哇人影响,但信奉印度教,这点与其他印度尼西亚人不同。语言属南岛(马来-玻里尼西亚〔Malayo-Polynesia〕)语系。生活以宗教为中心,它是印度湿婆教与佛教的混合体:崇拜祖宗、信仰精灵与巫术等。种姓是存在的,但因多数居民属于最低级的种姓,村民中没有严格的区分。例如在爪哇,不同的说话方式反映了社会地位的差别。主要种植水稻,另有薯蓣、甘薯、木薯和玉蜀黍。

巴厘人主要从事农业﹐修筑梯田﹐栽种水稻﹐种稻技术甚高。各村都有统一使用的灌溉设施。此外﹐还种玉米﹑薯类﹑咖啡﹑烟草﹑椰子和茶﹐饲养牛﹑猪等家畜。制陶﹑纺织﹑木雕﹑金属制作﹑编织等手工艺精美。在舞蹈﹑音乐﹑绘画﹑诗歌以及宫室寺庙建筑等方面有卓越才能﹐在各种仪式中能表演富於印度教色彩的音乐与歌舞。

巴塔克人

巴塔克人(Battaks,Batak)东南亚印度尼西亚民族之一。中国史籍称“拔沓人”、“花面人”。主要分布在苏门答腊岛中部和北部山地,大多聚居在多巴湖周围地区。属蒙古人种马来类型,系原始马来人的后裔。一般身材矮小,皮肤呈暗棕色。使用巴塔克语,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原有本民族文字,后改用拉丁字母拼写。根据方言和文化,巴塔克人分 6大支系。1/3的巴塔克人信伊斯兰教,属逊尼派;1/3信基督教;1/3保持万物有灵和巫术信仰。

仍保留父系氏族残余。由六、七户人家形成一个村落,有村落会议和首领。主要从事农业,种植水稻、旱稻、玉米、薯类、椰子、咖啡、烟草和橡胶等;饲养牛、马。善纺织、制陶和冶炼;建筑艺术和木刻较发达。20世纪以来,商品经济得到发展。

巴塔克人是强大的原始马来民族的後裔。1825年以前,该族相对孤立地生活在苏门答腊托巴(Toba)湖四周的高地上。他们始终没有发展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拥有6个文化区域。认为祖先、植物、动物和无生命的东西都具有灵魂,可以被男巫士所驱使。一度有过食人习俗,但被食者限于罪犯和犯乱伦罪的人。人口约310万人,其中1/3是基督徒,1/3是穆斯林,其馀仍信传统宗教。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後,托巴居民大量迁移到东岸以前属于外国投资者的富饶的种植园地区。

居住在山里的巴塔克人(Karo Batak)的一些古老仪式看起来可能会让人感觉毛骨悚然,但是将家族成员的尸骨挖掘出来,却是一项神圣的、延续数百年的传统。为了纪念被埋葬于印尼北苏门答腊省山腰间的亲人,这个部落的成员会将逝者的尸骨重新挖出。随即他们将尸骨小心翼翼地清洗干净,并将其放置于特殊修建的“颅骨房间”(skull house)内的另一具全新的棺材里。

巴塔克人允许男性婚前的同性恋关系。男孩在青春期离开父母,与十几位年长男性睡在一处,他们会引导新来者开始同性恋实践。

巴塔克人的某些部落崇尚着独特的宗教,相信人的力量可以通过食用被他人汲取,战俘和犯有盗窃、通奸等罪的罪犯是这种力量的主要来源。

为了更好地汲取这种力量,巴塔克人在人肉料理上下了不少功夫。首先,战俘被捆在树干上,由厨师将其头部拿走,血液会被小心地收集起来,与大米一同制成布丁,或者直接当作饮料。如果肉源来自罪犯,还需要他的家人亲自提供盐、辣椒、柠檬等调料,以示服从判决不事反抗。部落里的男人们接着会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切割好的鼻子、耳朵、脚掌心会被视作最有力量的部分专门呈献给酋长,但手掌心、脸蛋、心脏和肝脏也会被当作上等佳肴交给地位尊贵的人。在烹饪时,人肉会涂好盐放在烤架上烤熟,同时洒入柠檬汁等调料,往往还会加入米饭—他们称人肉非常美味,马可波罗在回忆录中描写道,巴塔克人会把骨髓也会敲出来吮吸干净。

但从18世纪以后,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广泛开展殖民地,很快控制了苏门答腊大部分地区,经过几场暴力冲突,荷兰殖民政府在1890年立法禁止了食人行为,虽然有人声称巴塔克人直到20世纪初还在悄悄消费人肉,但相信自1816年这种行为就因为伊斯兰教渗入变得罕见了。

班查尔人

班查尔人(Banjars),印度尼西亚穆斯林民族之一。亦译“巴查尔人”。又称“沿海马来人”。人口269万(1985)。主要分布在加里曼丹南部和东南部沿海一带。另约13万人居住在马来西亚沙捞越地区。种族属蒙古人种马来类型。语言属南岛语系西部语族。与马来语相近。

班查尔人主要由马来人、爪哇人混合而成并有达雅克人和布吉人的成分。特别在加里曼丹内地,达雅克人体质和文化特征更为明显。通用印度尼西亚国语。经济生活以旱稻农业和渔业为主,并种植胡椒、橡胶等热带经济作物。手工业以镶嵌珠宝、钻石首饰著名。文化受爪哇人和当地土著居民达雅克人的影响较大。一些地区仍保留古老的原始氏族公社制残余。

14世纪伊斯兰教开始传入。班查尔人逐步归信,属逊尼派的沙斐仪教法学派,较大的村寨中都建有清真寺。在婚礼和葬俗中,按教规举行仪式。但还保留某些传统影响,其宗教仪式含有权衡善恶、抚慰圣灵和祈求好运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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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民族源流史第4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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