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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古代印第安人民族

古代印第安人文明

印第安人(Indians),是对除因纽特人外的所有美洲土著的统称,并非一个民族或种族。印第安人分布于当今美洲各国。印第安人所说的诸语言一般统称为印第安语或美洲原住民语言。印第安人的族群及其语言的划分情况均至今没有公认的分类。

“印第安人”这一称呼本是欧洲人对美洲土著的统称,后来通行于世界。

公元1492年,意大利人哥伦布航行至美洲时,误以为此处为印度,因此将此地的土著称作“印度人”(西班牙语:“indios”)。后人发现了哥伦布的错误,但碍于此称呼已经普及,所以英语等欧洲语言称印地安人为“西印度人”,称真正的印度人为“东印度人”,以作区别。

汉语直接将“西印度人”这个单词翻译成“印第安人”或“印地安人”,免去了混淆的麻烦。

不过到了公元20世纪,美洲国家印第安人的地位有了明显改善,一些政府机构或民间组织开始对“印第安人”这一名称进行“正名”,比如印第安人在加拿大往往被称为更加政治化的“第一民族”(英文:“First Nations”)。

(一)、到达美洲

印第安人的祖先是由亚洲的西南羗兵(逃兵)跨越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亚洲的蒙古利亚人种与美洲人土著印第安人的祖先有渊源关系。

白令海峡位于亚洲大陆的东北端,白令海峡的另一端就是美洲的西北端。白令海峡的平均宽度只有65千米,最窄处只有35千米,其间还有2个小岛(克拉特曼诺夫岛和克鲁逊什特恩岛),两个小岛相距只有4千米。而且白令海很浅,平均深度42米,最深处也只有52米,只要海面下降40多米就可以与陆地相连。由地质学的一些研究得知,在第四纪的一些时间里,尤其是在最后一次冰河期,世界气候变冷,冰河来临,海面下降了大约130~160米,水深只有几十米的白令海峡便露出了海面,因而袒露出了一座陆桥,连接起了亚洲东北部和美洲西北部,成为亚、美两洲的天然通道。加之这时,时值冰河期的亚洲东北部气候十分寒冷,冰川横溢,而美洲内地不但没有冰川,而且气候温和,食物丰富,猛犸、大象、麝牛、驼鹿、绵羊等很多动物都生活在这里。当时以猎取猛犸、鹿类为生的亚洲东北部猎人很有可能尾随这些动物穿过白令海峡大陆桥来到了美洲,成为美洲远古文明的开山鼻祖。而后,由于冰川消融,海平面上升,滚滚波涛重新淹没了大陆桥,又隔绝了两个大陆之间的联系,使这些外来者成为独立的美洲大陆的土著居民。

关于印第安人的祖先移入美洲的时间以及路线,学界还有另一些说法。不管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移民绝对不是一次,而是分批陆续到达美洲的,然后又经过长期的不断迁移与推进,最终散布到美洲全境。美洲大陆辽阔的地域、丰富的资源以及宜人的气候使得印第安人的祖先在美洲居住下来。随着人类生物体的进化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分批迁入的印第安人由北而南在美洲各地建立起各种生活和社会制度,创造了大量的物质、文化财富。但是美洲印第安人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民族,他们进入美洲的时间不同,背景各异,受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等各方面的影响,逐渐形成了许多不同语言、不同习俗、不同文化的部落团体。[3]

蒙古国专家认为,以狩猎为生的蒙古人带着石器,经过当时还是陆地的白令海峡或阿留申群岛,最先到达美洲大陆。

俄罗斯和美国的许多学者都认为,亚洲人最先在约25000年前到达美洲大陆,其中一种可能是亚洲的狩猎者从当时还是陆地的白令海峡进入美洲,另一种可能是经海路到达美洲大陆。

美国阿留申群岛和阿拉斯加州的许多地名是蒙古语或接近蒙古语。1974年,美国和苏联考古队在阿留申群岛发现了仅在蒙古国戈壁地区出土过的石器。巧合的是,这些岛屿的名字正是蒙古语,如Ushka和Ataka,意思是“巴掌大的地方”;Ikanud的意思是“大眼睛”;Iknudak的意思是“故乡”;Qagaan Tayagungin意思是“白色的森林”等。

阿留申群岛的地名中接近蒙古语的多达20个。另外,阿拉斯加州的一些地方、河流的名字也出自蒙古语。如“Hoatak”的意思是“故乡”,“Eek”的意思是“母亲”。

语言方面的证据:美洲大陆的印第安人和蒙古人一样称家庭为“ail”。“ail”是蒙古族逐水草游牧时几个亲戚家庭组成的基本合作单位。印第安人称祖先为“Hagaan”,这其实是蒙古语中“可汗”一词。另外,在阿留申群岛的阿留申语中,“Aguu”一词的意思是“守护神”,而在蒙古语中这个词的意思是强大、优秀,两者基本相符。

蒙古人和印第安人的祖先可能有某种血缘关系。

(二)、北美洲

西部大平原和北美东部的古印第安人(Paleo-Indian),尽管环境不同,却有类似的经济活动。在美国西部──从俄勒冈州到墨西哥北部,从太平洋海岸区到落基山东边──散居着沙漠文化的印第安人,以狩猎及采集果实为生,但已有原始农业技术发展。

太古晚期在工具技术上有了进步的发展,诸如有沟槽的石斧及石锤等,而且在不同地理区域的部落间有贸易制度。西元前3000~前2000年,气候变得温暖,于是有些印第安人跟在吃草的野牛之后,进入萨斯喀彻温(Saskatchewan)河与亚伯达(Alberta)地区,亦有更北进入北极冻原。

前2000年前后,美国西南部原住民已开始种植玉米。西元200~700年,是一个寒冷时期,阻碍了农业发展。700~1200年,密西西比河谷中发展出以村落为基础的文化,特色是进步的农耕方法与复杂的宗教仪式。此时期在西南部各处散居的原住民,如阿纳萨齐(Anasazi)、莫戈隆(Mogollon)及霍霍坎(Hohokam)等均属前普韦布洛(pre-Pueblo)社会。莫戈隆的农业技术是阿纳萨齐加以改良的,利用雨水与引导河水来浇灌作物;亚利桑那南部的霍霍坎文化是以灌溉来维持其农业经济。西元后第一个1,000年期间,普韦布洛文化发展出用石块建造居室的技术,并在制陶方面有重大进展。1300~1700年为退步的普韦布洛时期,由于居民向东、南方迁移,许多石屋因此荒废。现代普韦布洛时期始自16世纪后期,西班牙人前来定居之时。普韦布洛文化与农耕方法的某些特色至今犹存。

在殖民时代,欧洲各国采取不同的政策来对待北美印第安人。西班牙人吸收原住民成为基督徒,并使其居于指定地区。法国人与印第安人建立贸易关系。英国在1763年宣告将阿帕拉契山以西地区拨给原住民,有效期至英国统治结束而终止,接着由美国予以采行。1848年在加州发现黄金后,众多白人向西迁移,遂爆发欧洲白人与印第安人争夺土地的长期战争,包括1876年苏族(Sioux)、夏延族(Cheyenne)进行的卡斯特(Custer)大屠杀。1887年多数印第安人迁入保留地,是年《道斯土地分配法》(Dawes General Allotment Act)使印第安人丧失了近348,100平方公里(134,400平方里)的土地。1934年的《印第安人重新组织法》(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施行改善原住民生活的措施。1950年代以来,由于新的政策以及社会上对民权的关心,印第安人成立了许多组织,并引起全国注意到他们的问题。

(三)、中美洲

万余年前,印第安人进入尼加拉瓜与墨西哥北部地区之间的中美洲,耕种技术的发展可追溯至公元前4500年左右,由于农业技术的稳定进步导致前2000年前后建立农业社会,由于粮食供应渐趋稳定,使小的居民点演进为大市镇,并刺激了陶器与其他艺术品之成长。公元后第一个1000年称为古典时期,有玛雅文明兴起,当时人们由僧侣阶级统治。他们最重要的神是丰收神克特拉洛(Tlaloc),其标志是美洲虎,是现存雕刻品中常见的主题。在后来的文化中,以传统上更为好战的鹰来代替美洲虎,同时,以人作牺牲也成一种常见的宗教行为。公元1000年前后,托尔特克(Toltec)与阿兹特克(Aztec)两帝国取代了这些以宗教为基础的社会型态,直到16世纪西班牙入侵为止。阿兹特克帝国在巅峰时期,几乎控制了整个中美洲。

最早移民来的种族依居住地区可区分为几个不同的文化分支。其中之一在墨西哥西北部的海岸、沙漠与多山地区谋生。另一支塔拉斯科人(Tarasco)定居在米却肯(Michoacan)山区。马雅人则占居危地马拉、犹卡坦半岛及墨西哥的恰帕斯(Chiapas)等地的一部分。阿兹特克人则集中在墨西哥中部的高原地和今日墨西哥城。第五个分支在墨西哥南部海岸和高地。中美洲印第安人的文化特色,是以小型社区方式定居,而以个别家庭为基本单位,男性与年长者居领导地位。社区活动以市场为中心,另一中心为政府机关,政府官员同时亦主持宗教仪式。虽以西班牙人引入的天主教为主要礼拜方式,但精灵崇拜、迷信及占卜依然存在。

欧洲工业的技术与工具随天主教与西班牙人的征服传入中美洲,后来矿藏、农场、牛群成为殖民社会的经济中心。1821年的革命,使墨西哥与危地马拉当地出生的西班牙人与其他混血后裔脱离欧洲人之控制并组成新的共和国政府。1910年墨西哥发生另一次革命,扫除了排他性的社会与经济政策,开始认同印第安人在政治、文化与经济方面的贡献。20世纪后期,在墨西哥城市与农村社会中,对印第安人有更完整的无差别待遇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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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民族源流史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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