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它热带非洲王国一样,莫诺姆塔帕国家的政治结构也有自己的特点。国王是该国的最高统治者,国家的一切都属于国王,臣民的财产都算是国王贷给的,国王对人民具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国王死后,由国王的近亲中取得了“乃文加”(Nevinga)称号的人摄政,直至新国王登基。王位继承者原则上是由选举产生,实际上受许多人为因素的制约,国王的长女婿“姆波克鲁美”(Mbokorume)和母后都对王位继承问题有强有力的发言权。没有他们的同意,即使是国王钦定的继位者也不能当国王。莫诺姆塔帕国家还建立了庞大的官僚机构,有宫廷大臣、司库、军队总司令、鼓队长和巫医长等。他们协助国王进行统治。国王在全国实行分封统治,分封有两种,一种是封一个礼仪性的官员,以安抚、稳定人心。这种办法通常用于偏远而又不重要的地区,这种官员可以不出席每年5月举行的新月庆典。例如,国王曾封翁多萨卡的恩哈里�6�1恩雅多罗人统治者为“总指挥”;封古鲁韦的钦格沃人统治者为“乐师”;封马坦丹杜拉的曼格温德人统治者为“大乐师”。另一种分封就很重要。国王任命自己的亲信,通常也是自己的亲属去统治某一块地区。马托佩就曾把古鲁胡斯瓦分封给昌加统治;把姆贝雷地区分封给托格瓦统治;把新征服的奇迪马、曼依卡、巴尔韦、乌泰维和马丹达分别封给自己的兄弟和亲戚。
宗教因素和军事力量在维持国家的整合和统一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国王是这个国家的最高宗教权威。他们崇拜新月,祖先之灵和新月是相通的,人世间只有国王可以和祖先之灵交流,因此,莫诺姆塔帕国家的国王通常被描绘成“神王”。1635年,葡萄牙人安东尼奥�6�1博卡洛说,这个国家的普通老百姓都相信他们的国王能升天,是神王。因此,每位国王死后都被当做国家的保护神来崇拜。他们生前统治着众生,死后仍然护佑着人民。国王的行动非常诡秘,他吃喝东西不能让人看见,“普通人不许见到他,当他与人说话时,他是隐藏在屏幕后面的,当他要在宫外行走时,就发出通知叫臣民回避。”国王的健康与国家的福祉、平安紧密相连。国王健康,国家就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国王生病,就会出现饥荒,人民遭殃。因此,一旦国王生病,就会被废黜处死。圣火是国王统治的标志。圣火置于国王的宫廷,在他统治期间,圣火一直燃烧,长年不熄。每个诸侯和下属酋长都要从这里点燃火种,返回自己的领地敬拜,不许熄灭,以此表示对国王的归顺和赤胆忠心。一旦国王去世,圣火就全部熄灭。新国王登基后,要重新点燃王室的圣火,各位诸侯和酋长也必须重新点燃圣火。在敬拜期间,各位下属每年还须派自己的长子从皇室圣火那儿再点一次,以此证明自己对国王的忠诚矢志不渝。去时还须带上象牙、黄金、奴隶、牲畜等贡品。三天后,国王就会在王室广场举行隆重的点火仪式,还赐给下属进口的高级棉布,以示对下属诸侯和酋长的信任和满意。莫诺姆塔帕国家有一支相当强大的军事力量。军队由未婚男青年组成,战士叫“马库鲁科塔”。训练内容就是打猎,在狩猎过程中练阵型、箭法。在农忙无仗可打时,就帮助收割庄稼、放牧牲畜等。军队分两级,第一级是百人队,由队长指挥;第二级是战斗团,由团长统率,战斗团的人数少则200到500人,多则达到1000人。军队的最高统帅是国王。18世纪70年代,莫诺姆塔帕国家的军队曾达到16个团。这仅是常备军,战时还可临时集中起大量的人员一齐参加战斗。莫诺姆塔帕国家的军队主要有三个职能:一是保护商路,劫掠财富;二是维持国家统一、打击分裂势力;三是用于保障国家独立和安全,对外扩张。国王不但充分供应军队的给养,还拿出部分战利品奖赏立功者,所以,军队特别效忠国王。即使在19世纪下半叶国家衰落时,莫诺姆塔帕国家仍保有一支强大的军队。
造成莫诺姆塔帕国家衰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内因来看:经济上,莫诺姆塔帕国家农业和畜牧业、贸易相结合的经济基础不足以长久地维持如此庞大的国家,特别是当国家频繁地发生虫旱灾害,农牧业严重歉收,对外贸易又被葡萄牙人所破坏时,国家就会根基不稳,必然要处于风雨飘摇之中,难以抵御外敌的入侵。政治上,王位继承制度和分封制都存在着严重的弱点。分封制容易产生离心倾向,地方势力坐大,易被侵略者利用。松散的王位继承制度容易引起继承权之争,进而发生内战。正如著名的非洲历史学家罗兰�6�1奥利弗教授所说:“继位者是在王族里选举产生,这正是这种类型的非洲王国的主要弱点之所在,因为在继承权方面的争执会引起分裂,特别是在受到外部压力的影响时。”葡萄牙人正是利用了这个弱点,促使这个王国灭亡。
干达人与布干达王国
干达人(Gandas)是东非乌干达民族。又称巴干达人、瓦干达人。主要分布在乌干达中部和南部及维多利亚湖沿岸地区。另有部分分布在坦桑尼亚西北部。属尼格罗人种班图类型。使用干达语,属尼日尔-科尔多凡语系尼日尔-刚果语族。12世纪建立布干达王国,17~18世纪达鼎盛时期,成为东非最发达的封建制国家。
布干达(Buganda),是非洲大湖地区的一个古老王国,位于乌干达境内,南临维多利亚湖,北抵基奥加湖,主体民族为干达人国名意为“干达人的国家”,国王称卡巴卡,首都坎帕拉。
据传说,布干达建国于14世纪末,由一位南迁的布尼奥罗王室成员金图(Kintu)创立,在此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布干达是布尼奥罗南方的藩属国,但也常常同布尼奥罗发生冲突,并不断蚕食布尼奥罗南部的势力范围。18世纪末,布尼奥罗逐渐衰落,布干达遂迅速崛起,到穆特萨一世在位时(19世纪下半叶),布干达的势力达到顶峰,不但控制了西到艾伯特湖、南到卡格腊河的广大区域,连附近的强国托罗、布索加和安科累,甚至原本的母国布尼奥罗也受到其军事威胁,布干达成为了大湖地区最大的强国。19世纪末时,布干达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军事和行政管理制度,拥有一支6000人的常备军和300艘船组成的维多利亚湖水军。全国划分为十个“萨扎”,由国王任命“巴萨扎”进行管理。
穆特萨在位期间,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先后传入布干达,分别代表着阿拉伯人、英国和法国的利益。穆特萨倾向于接受伊斯兰教,并于1870年代宣布伊斯兰教为国教。但是当穆特萨去世后,其子姆旺加一世决意清除外国影响,逐步清洗三教教徒。1888年,他计划重新恢复原始宗教卢巴雷教为国教。于是三教联合起来将姆旺加一世驱赶出首都,改立基威瓦为王。不久,伊斯兰教徒在布尼奥罗的支持下发动政变,将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赶出权力中心。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遂与姆旺加一世和好,反攻伊斯兰教徒成功,将其驱逐到布尼奥罗。
1890年12月,弗雷德里克�6�1卢加德率领英国东非公司军队抵达布干达,迅速控制了局势,扶植基督教徒掌握了布干达的权力。1894年,英国政府接管布干达,将其变为英国的保护国,改名为“乌干达”(布干达的斯瓦希里语变音)。此后,英国以布干达为基地,征服了四周的多个王国,将其均并入乌干达。1900年,英国与布干达签订条约,明确其地位相当于乌干达保护国的一个省。
1953年,英国计划将乌干达、肯尼亚和坦噶尼喀合并成东非联邦。由于担心布干达的传统会被迫向肯尼亚的白人殖民者的利益屈服,布干达国王穆特萨二世开始反抗英国人的意志,这导致他被软禁在伦敦不得归国。以此为标志,布干达人民立刻掀起了反对风潮,最终迫使英国人在两年后释放了穆特萨二世。此后,就布干达国王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问题,乌干达国内出现了不同的意见,各派逐渐组织成为不同的政党。
经过不断的磋商和相互妥协,乌干达最终于1962年10月9日宣布独立,新的国家采取联邦制,布干达王国作为联邦的一个成员加入,同时,穆特萨二世作为卡巴卡耶卡党党首成为乌干达的总统。1964年,乌干达人民大会党党首、乌干达总理米尔顿�6�1奥博特在军队领导人伊迪�6�1阿明的支持下独揽大权,穆特萨二世被迫流亡国外。1966年,乌干达军队占领布干达王宫,次年宣布废除布干达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