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其出路:只有(一)应科举中式,(二)贡入国子监。如其不然,则始终只是一个学生。要到五十岁之后,方许其不应岁试。

未满五十而不应岁试,试时亦可请假,但下届须补。清制,阙至三次者,即须斥革。其学籍,是要取消掉的。

非府州县学生不能应科举,府州县学生除贡入大学外,亦非应科举不能得出路,这是实行宋以来学校科举相辅而行的理想的。在当时,确是较进步的立法。然而法律拗不过事实。

事实上,国家所设的学校,一定要人来读书,除非(一)学校中真有学问,为在校外所学不到的。(二)法令严切,不真在校学习,即不能得到出路。但当时的学校,即使认真教授,其程度,亦不会超过民间的教育,而况并不教授?既然并不教授,自无从强迫学生在学。

于是除国子监在京师首善之地,且沿明初认真办理之余,不能竟不到监,乃斤斤和监官计较“坐监”的日数外,府州县学,皆阒无其人,人家仍只目它为文庙。学校的有名无实,一方面,固表现政治的无力,一方面,也表示社会的进步。因为社会进步了,到处都有指导研究的人,供给研究的器,人家自然无庸到官立的学校里来了。

我们现在,如其要读中国的旧书,并不一定要进学校。如其要研究新学问,有时非进学校不可,甚至有非到外国去不可的。就因为此种学术,在社会上还未广布。

清朝的学制,是和明朝大同的。所不同的,则明朝国子监中的荫生,分为官生、恩生。官生是限以官品的。

学生父兄的官品。恩生则出自特恩,不拘品级。清制分为难荫及恩荫。

恩荫即明代的官生。难荫谓父兄殉难的,其条件较恩荫为优。又清制,除恩副岁贡生外,又有优、拔两贡。

优贡三岁一行。每一督学使者,岁科两试俱讫后,就教官所举优行生,加以考试,再择优送礼部考试,许其入国子监读书。

拔贡十二年举行一次。合岁科两试优等生,钦命大臣会同督抚覆试。送吏部再应廷试,一二等录用,三等入监。但入监都是有名无实的。

以上所述的,大体都是官办的学校,为政治制度的一部分,和选举制度有关。

其非官办的,亦或具有学校的性质,如书院是。至于不具学校形式的。则有(一)私人的从师读书,(二)或延师于家教授。

其教授的内容,亦分为两种:(一)是以应科举为目的的,可谓士人所受的教育。(二)又一种,但求粗知文义,为农工商家所受。前者既不足以语于学问,后者又不切于实用。

这是因为从前对于教育,无人研究,不过模模糊糊,蹈常习故而行之而已。至清末,变法以来,才有所谓新式的教育,就是现行的制度。对于文化的关系,人所共知,不烦深论。

学校初兴时,还有所谓奖励。大学毕业视进士,大学豫科、高等学堂视举人。中等学校以下,分别视贡生及附生等。

这还带有政治的性质。民国时代,把奖励章程废去,才全和科举绝缘。

第十六章语文

语言文字的发明,是人类的一个大进步。(一)有语言,然后人类能有明晰的概念。(二)有语言,然后这一个人的意思,能够传达给那一个人。而(甲)不须人人自学。(乙)且可将个人的行为,化作团体的行为。单有语言,还嫌其空间太狭,时间太短,于是又有文字,赋语言以形,以扩充其作用。总之,文字语言,是在空间上和时间上,把人类联结为一的。人类是非团结不能进化的,团结的范围愈广,进化愈速,所以言语文字,实为文化进化中极重要的因素。

以语言表示意思,以文字表示语言,这是在语言文字发达到一定阶段之后看起来是如此。

在语言文字萌芽之始,则并不是如此的。代表意思多靠身势。其中最重要的是手势。

中国文字中的看字,义为以手遮目,最能表示身势语的遗迹。与语言同表一种意象的,则有图画。图画简单化,即成象形文字。

图画及初期的象形文字,都不是代表语言的。所以象形文字,最初未必有读音。图画更无论了。

到后来,事物繁复,身势不够表示,语言乃被迫而增加。语言是可以增加的,(一)图画及象形文字,则不能为无限的增加,且其所能增加之数极为有限;(二)而凡意思皆用语言表示,业已成为习惯;于是又改用文字代表语言。文字既改为代表语言,自可用表示声音之法造成,而不必专于象形,文字就造的多了。

中国文字的构造,旧有六书之说。即(一)象形。(二)指事。

(三)会意。(四)形声。(五)转注。

(六)假借。六者之中,第五种为文字增加的一例,第六种为文字减少的一例,只有前四种是造字之法。许慎《说文解字·序》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

”又说:“仓颉之初作书,蓋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按许氏说仓颉造字,又说仓颉是黄帝之史,这话是错的。

其余的话,则大概不错。字是用文拼成的,所以文在中国文字中,实具有字母的作用。旧说谓之偏旁。

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中,只有象形一种是文,余三种都是字。象形就是画成一种东西的形状,如■、■、■、■,此字须横看。■,《说文》:“象臂胫之形。

”案此所画系人的侧面,而又略去其头未画。■,上系头,中系两臂,小孩不能自立,故下肢并而为一。■,《说文》:“象人形。

”案此系人的正面形,而亦略画其头。只有子字是连头画出的。案画人无不画其头之理,画人而不画其头,则已全失图画之意矣。

于此,可悟象形文字和图画的区别。等字是。(一)天下的东西,不都有形可画。

(二)有形可画的,其形亦往往相类。画的详细了,到足以表示其异点,就图画也不能如此其繁。于是不得不略之又略,至于仅足以略示其意而止。

傥使不加说明,看了他的形状,是万不能知其所指的。即或可以猜测,亦必极其模胡。此为象形文字与图画的异点。

象形文字所以能脱离图画而独立者以此。然如此,所造的字,决不能多。指事旧说是指无形可象的事,如人类的动作等。

这话是错的。指,就是指定其所在。事物两字,古代通用。

指事,就是指示其物之所在。

《说文》所举的例,是上下两字。卫恒《四体书势》说“在上为上,在下为下”,其语殊不可解。

我们看《周官》保氏《疏》说“人在一上为上,人在一下为下”,才知道《四体书势》,实有脱文。《说文》中所载古文■■两字,乃系省略之形。

其原形当如篆文作■。一画的上下系人字,借人在一画之上,或一画之下,以表示上下的意思。这一画,并非一二的一字,只是一个界画。

《说文》中此例甚多。用此法,所造的字,亦不能多。会意的会训合。

会意,就是合两个字的意思,以表示一个字的意思。如《说文》所举人言为信,止戈为武之类。此法所造的字,还是不能多的。

只有形声字。原则上是用两个偏旁,一个表示意义,一个表示声音。凡是一句话,总自有其意义,亦自有其声音的。

如此,造字的人,就不必多费心思,只要就本语的意义,本语的声音,各找一个偏旁来表示他就够了。造的人既容易,看的人也易于了解。而且其意义,反较象形、指事、会意为确实。

所以有形声之法,而“文字之用,遂可以至于无穷”。转注:《说文》所举的例,是考老两字。声音相近,意义亦相近。

其根源本是一句话,后来分化为两句的。语言的增加,循此例的很多。文字所以代表语言,自亦当跟着语言的分化而分化。

这就是昔人的所谓转注。夥多两字,与考老同例。假借则因语言之用,以声音为主。

文字所以代表语言,亦当以声音为主。语文合一之世,文字不是靠眼睛看了明白的,还要读出声音来。耳朵听了,等于听语言。

而明白其意义。如此,意义相异之语,只要声音相同,就可用相同的字形来代表他。于是(一)有些字,根本可以不造。

(二)有些字,虽造了,仍废弃不用,而代以同音的字。此为文字之所以减少。若无此例,文字将繁至不可胜识了。

六书之说,见于许《序》及《汉书·艺文志》。作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

《周官》保氏《注》引郑司农之说。

作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昔人误以为造字之法,固属大谬。即以为保氏教国子之法,亦属不然。

教学童以文字,只有使之识其形,明其音义,可以应用,断无涉及文字构造之理。以上所举六书之说,当系汉时研究文字学者之说。其说是至汉世才有的。

《周官》保氏,教国子以六书,当与《汉书·艺文志》所说太史以六体试学童的六体是一,乃系字的六种写法,正和现在字的有行、草、篆、隶一样。《汉书·艺文志》说:“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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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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