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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可见国家自能发动的事情,实在很少,都不过因社会固有的事物,从而整齐之罢了。到货币广行以后,大量的铸造,自然是出于国家。因为非国家,不能有这大量的铜。

但这只是事实如此。货币不可私铸之理,在古代,似乎不甚明白的。所以汉文帝还放民私铸。

《汉书·食货志》说:“秦并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镒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

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可见当时的社会,对于珠玉、龟贝、银锡等,都杂用为交易的媒介,而国家则于铜钱之外,只认黄金。

这不可谓非币制的一进化。《食货志》又说,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高后本纪》:二年,行八铢钱。

应劭曰:“本秦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即八铢也。

汉以其太重,更铸荚钱。今民间名榆荚钱是也。民患其太轻。

至此复行八铢钱。”六年,行五分钱。应劭曰:“所谓荚钱者。

文帝以五分钱太轻小,更作四铢钱。文亦曰半两。今民间半两钱最轻小者是也。

”案既经铸造的铜钱,自与生铜不同。但几种货币杂行于市,民必信其重者,而疑其轻者;信其铸造精良者,而疑其铸造粗恶者;这是无可如何之事。古代货币,虽有多种并行,然其价格,随其大小而不齐,则彼此不会互相驱逐。

今观《汉书·食货志》说:汉行荚钱之后,米至石万钱,马至匹百金。汉初虽有战争,并未至于白骨蔽野,千里无人烟,物价的昂贵,何得如此?况且物价不应同时并长。同时并长,即非物价之长,而为币价之跌,其理甚明。

古一两重二十四铢。八铢之重,只得半两钱三分之二;四铢只得三分之一;而其文皆曰半两,似乎汉初货币,不管其实重若干,而强令其名价相等。据此推测,汉初以为秦钱重难用,似乎是一个藉口。

其实是藉发行轻货,以为筹款之策的。所以物价因之增长。其时又不知货币不可私铸之理。

文帝放民私铸,看《汉书》所载贾谊的奏疏,其诒害可谓甚烈。汉武帝即位后,初铸三铢钱。又铸赤仄。

又将鹿皮造成皮币。

又用银锡造作白金三等。纷扰者久之。后来乃将各种铜钱取销,专铸五铢钱。既禁民私铸,并不许郡国铸造,而专令上林三官铸。谓水衡都尉属官均官、钟官、辨铜三令丞。无形中暗合货币学理。币制至此,始获安定。直至唐初,才另铸开元通宝钱。自此以前,历朝所铸的钱,都以五铢为文。五铢始终是最得人民信用的钱。

汉自武帝以后,币制是大略稳定的。其间惟王莽一度改变币制,为五物、六名、二十八品。

金、银、龟、贝、钱、布为六名。钱布均用铜,故为五物。其值凡二十八等。

然旋即过去。至后汉光武,仍恢复五铢钱。直至汉末,董卓坏五铢钱,更铸小钱,然后钱法渐坏。

自此经魏、晋、南北朝,政治紊乱,币制迄未整饬。其中最坏的,如南朝的鹅眼、綖环钱,至于“入水不沈,随手破坏”。其时的交易,则多用实物做媒介。

和外国通商之处,则或兼用金银。如《隋书·食货志》说:梁初,只有京师及三吴、荆、郢、江、襄、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

交广全用金银。又说:陈亡之后,岭南诸州,多以钱米布交易。河西诸郡,或用西域金银之钱都是。

直到唐初,铸开元通宝钱,币制才算复一整理。然不久私铸即起。

用金属做货币,较之珠玉布帛等,固然有种种优点,但亦有两种劣点。

其(一)是私销私铸的无法禁绝。私铸,旧说以“不爱铜不惜工”敌之。即是使铸造的成本高昂,私铸无利可图。

但无严切的政令以辅之,则恶货币驱逐良货币,既为经济上不易的原则,不爱铜,不惜工,亦徒使国家增加一笔销耗而已。至于私销,则简直无法可禁。其(二)为钱之不足于用。

社会经济,日有进步,交易必随之而盛。交易既盛,所需的筹码必多。然铜系天产物,开矿又极劳费,其数不能骤增。

此系自然的原因。从人为方面论,历代亦从未注意于民间货币的足不足,而为之设法调剂,所以货币常感不足于用。南北朝时,杂用实物及外国货币,币制的紊乱,固然是其一因,货币数量的缺乏,怕亦未尝非其一因。

此等现象,至唐代依然如故。玄宗开元二十二年,诏庄宅口马交易,并先用绢布绫罗丝棉等。其余市买,至一千以上,亦令钱物并用。

违者科罪。便是一个证据。当这时代,纸币遂应运而生。

纸币的前身是飞钱。《唐书·食货志》说:贞元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这固然是汇兑,不是纸币。

然纸币就因之而产生了。《文献通考·钱币考》说:初蜀人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富人16户主之。

其后富人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数起。寇瑊尝守蜀,乞禁交子。薛田为转运使,议废交子则贸易不便。

请官为置务,禁民私造。诏从其请。置交子务于益州。

《宋史·薛田传》说:未报,寇瑊守益州,卒奏用其议。蜀人便之。《食货志》说:真宗时,张咏镇蜀。

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

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富民十六户主之。

三说互歧,未知孰是。总之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总是事实。一交为一缗,则为数较小,人人可以使用。

以三年为一界,则为时较长,在此期间,即具有货币的效用,真可谓之纸币,而非复汇兑券了。然云废交子则贸易不便,则其初,亦是以搬运困难,而图藉此以省费的。其用意,实与飞钱相类。

所以说纸币是从汇兑蜕化而出的。

交子务既由官置,交子遂变为官发的纸币。神宗熙宁间,因河东苦铁钱,置务于潞州。

后又行之于陕西。徽宗崇宁时,蔡京又推行之于各处。后改名为钱引。

其时惟闽、浙、湖、广不行。推行的区域,已可谓之颇广了。此种纸币,系属兑换性质。

必须可兑现钱,然后能有信用。然当时已有滥发之弊。徽宗时,遂跌至一缗仅值钱数十。

幸其推行的范围虽广,数量尚不甚多,所以对于社会经济,不发生甚大的影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令榷货务造关子。二十九年,户部始造会子。

仍以三年为一界。行至十八界为止。第十九界,贾似道仍改造关子。

南宋的交子,有展限和两界并行之弊。因之各界价格不等。宁宗嘉定四年,遂令十七十八两界,更不立限,永远行使。

这很易至于跌价。然据《宋史·食货志》:度宗咸淳四年,以近颁关子,贯作七百七十文足。十八界会子,贯作二百五十七文足。

三准关子一,同现钱行使。此时宋朝已近灭亡,关子仅打七七折,较诸金朝,成绩好得多了。

金朝的行纸币,始于海陵庶人贞元二年。

以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为大钞,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为小钞。当时说是铜少的权制。但(一)开矿既非易事;括民间铜器以铸;禁民间私藏铜器及运铜器出境;都是苛扰的事。

铸钱因此不易积极进行。(二)当时亦设有铸钱的监,乃多毁旧钱以铸。新钱虽然铸出,旧钱又没有了。

(三)既然钱钞并行,循恶货币驱逐良货币的法则,人民势必将现钱,新铸的钱,转瞬即行匿迹。因此,铜钱永无足时,纸币势必永远行使。然使发行得法,则纸币与铜钱并行,本来无害,而且是有益的。

所以《金史·食货志》说:章宗即位之后,有人要罢钞法。有司说:“商旅利其致远,往往以钱买钞。公私俱便之事,岂可罢去?”这话自是事实。

有司又说:“止因有厘革之限,不能无疑。乞削七年厘革之限,令民得常用。”岁久字文磨灭,许于所在官库纳旧换新,或听便支钱。

做《食货志》的人说:“自此收敛无术,出多入少,民寖轻之。”其实收敛和厘革,系属两事。苟能审察经济情形,不至滥发,虽无厘革之限何害?若要滥发,即有厘革之限,又何难扩充其每界印造之数,或数界并行呢?所以章宗时的有司,实在并没有错。

而后来的有司,“以出钞为利,收钞为讳”,却是该负极大责任的。平时已苦钞多,宣宗南迁以后,更其印发无限。贞祐二年,据河东宣抚使胥鼎说,遂致每贯仅值一文。

钞法崩溃至此,业已无法挽救。铜钱则本苦其少,况经纸币驱逐,一时不能复出。银乃乘机而兴。

案金银用为交易的媒介,由来已久,读前文所述可见。自经济进步以后,铜钱既苦其少,又苦运输的困难,当这时候,以金银与铜相辅而行,似极便利。

然自金末以前,讫未有人想到这个法子,这是什么理由呢?原来货币是量物价的尺。尺是可有一,不可有二的。既以铜钱为货币,即不容铜钱之外,更有他种货币。

(一)废铜钱而代以金银,固然无此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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