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最后触燃了荆轲的硫磺和火焰的,是太子丹对荆轲的怀疑。
具体来说,就是在等待刺客助理这件事情上,太子丹流露出了对荆轲的不信任,使得荆轲意识到:哦,他连对我的信任都没有啊。如果连信任都没有,那何谈知遇呢。他以往的一切表演,避席顿首和珍宝美女,都是在忽悠我啊,实际心底里一直并不信任我啊。对于一个一直并不信任我的来人说,他对我的馈赠和宠荣,有多少是对于我本人的真诚尊重,而又有多少只是纯粹的买卖利诱呢。
“士为知自者死”,前提是这人是知己者,而不是一个交易的商人。荆轲的最恶心之处,是事情到了最后,才发现太子丹一贯并没有对自己的信任之情,更遑谈知遇。那么,自己是被骗了。把自己作为士人唯一拥有的财产——生命,献给一个一直在欺骗自己,自称对自己有百分百“知遇”,而实际上并不信任我的人手里!我是替这么一个一贯并不信任我,虚伪地伪装着的人去行刺,受其驱使,舍去我士人的高贵生命,那就真如吃虫在肚,五味难言了。
烈士的头颅,浇灌给一块龌龊的脏土,这就是荆轲的个人悲剧。
也许荆轲到了此时,最后悔的就是当初接受了田光以死相托的胁迫,承诺了替人行刺,而且是替太子丹这个不甚高尚的、对我没有信任更遑谈知遇的人去行刺,去为之献身。
于是就在这次为了等“刺杀助理”一事,太子流露出了不信任,荆轲非常敏感,遂与太子丹吵了起来——这也是积累已久的两人之间矛盾与张力的总爆发。
荆轲当场就叱太子说:像你这样搞的去了回不来,那是王八蛋!——荆轲把一股怒气气势磅礴地向对方撒去。骂完,他不也再继续等自己的“客”了,也不给太子丹以反悔(让荆轲继续等“客”,以提高刺杀成功机会)的机会,而是立刻动身,在人手配置不适宜的情况下好歹去行刺,成败不问。这是一种消极的态度,造成了荆轲既冒死履行自己承诺,而燕太子丹的大事也未必足以成的结局(但我有死而已,也是对的起你的了),体现出对太子丹对我的不信任和对我士人人格的污辱的一种消极反抗!
荆轲临行在易水河畔,那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绝唱,里边包含着的是对太子丹的消极反抗和不满情绪。这话里没有对胜利的承诺(没有说“请组织上放心吧,等着听我的胜利喜讯吧”),而只是说“我这个壮士,却只能一去不还了,白向秋风寒水里送命罢了,这是多么凄凉啊”,带有无限自怜、自怨。
这是受到欺骗后对太子丹的怨望以及对自己被欺骗后的自我嘲讽吧。
荆轲、太子丹这两人的结合,是一场历史的错误,是一次错误的结合。太子丹选的,应该是秦舞阳那种只为赏金而卖命活动的、不思考什么形而上的问题,也不甚关注人格之受尊重程度的,粗人出身的人。而荆轲是一个士人,所谓士人,就是祖上带有一定的高贵血统,身上含有一点小资情调,生活破落在民间底层但心志高昂仍然在洁白云霄的人。这样的人,最终是不适合去附于刺客者流,供一小撮王族势力所驱使卖命的。
终于,太子丹与荆轲之间的矛盾积累,爆发了,体现为临事互相构衅,彼此负气而动:前者不信任催促后者,后者叱骂前者竖子,并且赌气不作深入交流,放弃等人(“客”)积极想法,不作积极准备,消极立即出行(不以成事为目的,而以履约不愧我心为宗旨),这就注定了刺杀的最终失败。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句话,笼罩其间全是不祥的阴影和对命运的感叹。两人间的张力已经跃然纸上,裂痕非常表面化,这样的刺杀活动,临事数击不中,有辱使命,亦不奇也。
六
易水河边,给“刺杀二人组”饯行的,是太子丹及其宾客。
荆轲身后,河畔,站着环眼蒜鼻的古代“马加爵”——秦舞阳先生,担任了刺杀助理。他俩个正是一对绝妙组合:荆轲智商、情商高,马加爵则是个混人,力商高,正可以弥补荆轲的不足。
秦舞阳手里,端着一个木匣子。身旁流动的,正是秋天的易水河。匣子里边装的,是樊於期可怜兮兮的人头。
所有送行的众人,包括太子丹,皆白衣白冠,这是给死人送葬的打扮,是给荆轲催死呢。进一步激他,不要逃跑或者活着回来啊。
荆轲的农贸市场好友——高渐离,也来了。他从后背取下自己的小提琴——也就是筑,我在博物馆看过,样子和小提琴一样,就是肚子瘦得多。他把筑置于白石之上,取了一个弯曲的尺子,在筑的弦上,击出一个变徵之声,荆轲相和而歌,曲调悲凉,宾客闻之,无不悚然垂泪涕泣。
荆轲是怎么唱和的呢?——古人唱歌跟现在不一样,古人唱歌几乎听不出什么词儿,它要求“声中无字”,吐字完全融合在乐曲中,听不出具体的字,而只有清浊高下,转腔换字之间没有疙瘩,仿佛一贯珠子。还要“字中有声”,就是每个字要拖长了变幻着调子唱。总之,你基本听不懂他在唱什么意思。但是这种曲调和荆轲的声响,足以让人唏嘘感叹。(按这种标准来看的话,周杰伦唱的歌,最属于古代的歌)。
接着,荆轲开始唱副歌——所谓副歌,就是前面唱完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东西之后,最后反复重复的几句很容易流行传唱的段落。比如“•••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怎么飞•••也飞不高~~”,这两句就是副歌。荆轲这回唱的副歌,终于被大家听清楚了,而且跟我是一只小小鸟一样,非常高昂,所谓羽声慷慨,即“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就是这两句,来回重复,慷慨传世,中国人无不知者!
当此之时,易水河畔,白衣胜雪,烈士高歌,秋风横贯,众人无不瞋目裂眦,发尽上指冠。所谓“雄发指危冠,猛气冲长缨”。
荆轲引吭高歌已毕,痛饮一杯,傲然转身,挟秦舞阳登车而去,万里长空秋林,荆轲终已不顾。身后,高渐离依旧伫立,凭筑凭河,一语不发,面色冷然。
后人咏荆轲事:“凌厉越万里,逶迤过千城。登车何时顾,飞盖入秦庭”(陶渊明)。岂不壮哉。
如今,河北易县有荆轲山,山上一座十三层小塔,碑刻大字“古义士荆轲里”。
日升月落,荆轲一行向西奔驰。这是一段从大约北京到陕西西安的路程。两边是铁黑色的丛林,天以浅灰的色泽远离着行路的人。使人拿它没办法,啃不到它,啃不到命运这只飞跑的野兔。
车窗外漠漠的田野耕作者,猩红的酒店招牌,久病初愈的北方天气,涤浣肺腑的青春激动,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呀。有时秋天的雨水突然降下冰凉一片,路边的树,掉着叶子,以一种逆来顺受的姿态静默站着,路上偶有的行人仿佛一串隐约飞翔的无声的鸽子。这是一场不好收场的剧目,是一种弃之可惜的情绪。
车子里,荆轲看了一下身旁的“马加爵”,这个人瞪着环眼、支棱着蒜鼻,只是呼哧呼哧地傻傻喘气。像他这样的人,是不需要思考人生就能活下去的。荆轲对着秦舞阳想。
一阵马鼻子突噜声打破了荆轲的悒郁幽思,许多时候,马比人快活,操心的事少。
荆轲告诫自己,必须要少想,让心境安息,像草色一样平展如垠。
秦国到了,从车窗看出去,秦国砺山带河,咸阳金城汤池,太阳余晖闪闪。荆轲又被拉回了现实中。他的肾上腺激素开始分泌,秦舞阳的力比多也开始比较多起来。
荆轲、秦舞阳,这个刺客二人组,最后看见的一次日出是在公元前227年某个秋日。金色迷离的阳光从巍峨的咸阳殿角徘徊升起,文武百官和列国使节盛集两列。
两人在宣呼声中登上大殿的台阶,偷眼向殿上看去,殿上正当央正是 terminator秦王政。他脑袋上带着冕,像个博士帽,只不过顶板是前后伸的。秦王政坐在漆器涂彩的几案之后,胸前抱着剑。
为什么说是抱着剑呢?当时流行把剑挂在腰间不假,但悬挂的点(指剑身上的相应挂点)比较偏低,接近剑中段,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喜欢席地而坐,一旦挂的点过高(靠近剑柄处,向后代那样),则剑在人下身悬着,坐下就不舒服了,而且压在屁股后面,看不见了,显不出威严了。所以当时剑的挂点比较低,接近剑中段,使得上半截剑悬起比较高,都支棱起来,剑柄一直耸到了左胸前,所谓长剑拄颐(都快支到脸上了),这样坐着很能体现贵族的气派。特别是剑很长的话,就支棱得更高,更气派了。平时坐时他用左臂夹住剑身,左手反握剑柄,形如抱物,故谓抱剑。这种气派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实用:拔剑很不容易!因为剑柄位置高,拔快了割破自己脸是小事,一不小心切断了颈侧大动脉才叫冤呢!
所以拔剑前必须先按剑,就是左手把剑把儿按下去,这样右手再拔剑就不至于割着自己了。“按剑”是一个不礼貌的动作,表示要打架了,犹如现在打架前先拿出手机叫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