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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露茜女士

世上本没有历史,死得人多了,也就有了历史。

最早的世上甚至没有人——46亿年前的地球是个大火球,红彤彤得就像核战争爆发时的样子。随后它慢慢凉下来,变得死寂而光秃秃,像一堆核废料。慢慢到了6亿年前,海洋里才吞吞吐吐冒出一点生命:很多菌藻,东一块西一块,五颜六色地浮在海面上,像什么汤汁表面发了霉。3亿年前的时候,陆地上边开始冒出森林。到了2亿年前,英姿飒爽的恐龙先生拖着长尾巴,统治起了这个星球。这些披鳞附甲的大家伙不料却被臭氧层的空洞或者小行星的撞击给害苦了,恐龙在地球上混了1亿多年就绝迹了。

恐龙死后出现了一段世无英雄的日子:动物们都是小个子,鸟儿开始在天上飞翔,轻描淡写地,世界不痛不痒,像没有情节的老无声电影。一直又捱了将近一亿年,到了距今三百万年前,电影眼看就要“The End”的时候,人类作为世界的主宰,才罗锅着腰,弯着腿,蹒跚着出现在草野上。

最早的人类,是一位叫“露茜”的女士,她身高一米零零左右,长相很提神,塌鼻长嘴,是个酷女,夜间出来会吓你一跳,生活在三百万年前的非洲,具体是在埃塞俄比亚中部。“露茜”是考古学家给她起得名字。这位人类的祖奶奶并不是孤独的,五十万年后她有了一批邻居。这帮邻居男女老幼都有,合计十三口子,游荡在隔壁的国家肯尼亚,如今变成好几百块散碎的骨头,东一块,西一块,撒丢在非洲大陆上,被考古学者挖了出来。

这些三百万年前最早的人类代表,浪迹江湖,埋骨非洲,开启了旧石器时代的曙光。于是人们有理由暂时相信,非洲是地球人的故乡。

而我们中国这里,尽管非常恼怒,却怎么也挖不出三百万年前的古人遗骸。就算是非常使劲地挖,也只挖到了两颗人牙,算是最早的了(生活在一百七十万年前,也有人认为是七十万年前),地点在云南元谋县。这两颗人牙的主人,不但会使用打制的石器,还会用火烧肉吃,从牙齿上判断,他已经直立行走了(Faint!不知道怎么判断的),总之这个相貌堂堂,大脑发达的吃烤肉的家伙,火光曾经照亮了他的山洞,终于被时间的风吹得无影无踪,如今只剩下了两颗门牙,愣愣地放在博物馆里瞪着空气。

接着,陕西省南部的蓝田县,也找到了另一位“前辈”,大号“蓝田人”,生活在距今五六十万年前,跟三门马、东方剑齿象、剑齿虎、中国獏这些可爱的古怪动物生活在一起。在众野兽的眼中,他的形象绝对另类(因为当时人太少),可能是他太另类了,就常被野兽咬,导致身体零件不断散落,最后只剩下他的一小块脑壳和三颗牙齿传世,如今被收集在的博物馆里。

随着年代逼近,骨头越来越多,五十万年前的“北京周口店人”,则一共有四十多口子、上百块骨头。住在这帮人楼上的是“山顶洞人”,一共是八个人。他们八个像大学生那样合住一个寝室(洞里),但他们只有三个人头(另外五个人头不知道去哪玩了)。这八个人最大的特色是臭美,喜欢拿动物骨头做成的针来缝制衣服,脑袋上插着鸟的骨头、鱼的骨头、石头的珠子,脖子上还挂着海贝。海贝是从几百里外的海边弄来的,希奇难得,穿成一串,挂在手腕上,跟手表一样值钱,并且他们还使用了坟墓,这也是一种创举,时间是在两万年前。

所有上述这些可爱的古人,如今都死了。活着的时候,他们使用过石斧和削尖了的木棒,利用天然火苗,豢养大羊和小狗,逍遥于单纯而美好的旧石器时代,但是平时很少唱歌,因为声带尚未进化好,嘶哑,唱声大了会招来狼。他们还发明了伟大绝伦的弓箭,这是当时的远程导弹(箭头是石头的)。并且他们用兽皮制作衣服,耳朵上带着彩色石子耳坠,有爱美之心,但还没有文字,每人都高高兴兴地活过了二十出头才死。

2、 传说中的伏羲氏

伏羲氏的妈妈叫“华胥”,那一天她在雷泽湖滨溜达着玩,忽然看见一个大脚印(可能是某宇航员留下的)。华胥受了诱惑,就踩上大脚印,一下子怀了孕,生下伏羲。(这折射出远古时代的女子没有固定丈夫的事实,也就是说,没有固定丈夫,说不出孩子的爹是哪一个,所以就敷衍出天神的大脚印当爹。)

因为伏羲的父亲是天外来客,所以伏羲自幼才智过人。他仰观天象,俯视大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始作八卦。八卦是宇宙的密码书,可以用于解释天文、预报天气、占卜人事、推演日历、数学计算、中医治病,乃至预测爱情。“莱布尼兹”先生还从其中悟出了二进制,创造了微积分。并且,一些喜欢打架的人,还以乾为马,坤为牛,八卦象动物之形,练出一套“八卦掌”:是谁在练太极,风生水起,习武之人切记,仁者无敌!哼哼哈兮!

伏羲还向蜘蛛网学习,他发挥聪明才智,也搞起了网络:把植物纤维编织成罗网,扔到水里、林子里去,就可以从网上下载得到鱼啊、虾啊、鸟兽啊。这比矛和箭有了巨大进步,因为它可以捕到活的,加以驯养,启动了远古畜牧业,伏羲也就成了后代猎户供奉的祖师爷。

据说伏羲后来跟女娲结婚了。他们的“结婚照”被汉朝人画成了这个样子:伏羲的鳞身与女娲的鳞身缠绕相交,上半部分是人,下半部分像蛇,互相盘绕。一人手里拿着圆规,一人拿着直角尺(矩),表示他们为我们制定了“规矩”。伏羲、女娲是人类历史上著名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所以叫做“人文始祖”。

伏羲和女娲其实还生了一个女儿,叫“宓妃”(读作“迷妃”)。宓妃非常美丽,在洛阳附近的洛河淹死了(可能是涉水的时候没有掌握好他爸爸发明的筏子渡水技术)。宓妃死后做了洛神,在河上施展“陵波微步,罗袜生尘”的仙技,后被失意落魄的曹子建(曹植)先生撞见了,招惹了后者的爱情。曹植作诗道:“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

不光曹子建喜欢宓妃,屈原也追求过宓妃,作诗歌颂她,表达衷情,在遭到拒绝以后,屈原在诗尾改口骂道:“虽信美而无礼。”意思是,虽然长得够正点,但是太疯!没贤惠劲儿,不适合我们知识分子。

3、神农氏

神农氏据说长得像牛魔王——“牛首人身”,不过他看上去并不像牛魔王那样粗暴。事实上他极具仁慈爱心。这位优秀青年,最大的爱好就是拎了一根棍子,在西部的黄土高坡上考察野生植物,是个十足内向的家伙。他到处收集植物样本,亲尝百草,以身试验。神农氏胆子很大,第一个敢吃螃蟹的就是他,逮什么就往嘴里塞什么。要知道,那些味道好的,往往是能毒死人的,以至于我们的神农氏一天之中创下中毒七十次的记录。终于,他因为食物中毒而休克,不省人事。别人给他吃了茶叶进行抢救,才活了过来(不过当时有没有茶叶,还是个问号)。

好在神农氏很快弄到一根“赭鞭”(念者鞭),用鞭子一抽打,草们无论有毒无毒,或寒或热,各种性质都会呈露出来。于是神农氏成了医药神,被后人供奉为药王大帝。

有人说他的这个鞭子,其实是结绳记事用的:按性质分类,都打结记录在鞭子上,成为我国最古老的可移动的书。植物们都按照“门纲目科属种”编在他的书上啦。

神农氏尝百草的传说,反映了当时农业已经启蒙。每到秋天,神农氏带着他的哥们姐们,出去放火。火借着秋风,把枯木干草烧了个干净,风卷残云一般,露出了一大片赤裸的土地。等到春天,神农氏再次出动,抡动石斧,砍掉残余的焦木,用“耒耜”撅出小洞,挖起土块。女子继男子之后,跪在地上,拿小木棒打碎土块。大伙七手八脚,把种子塞到地里去,像是给土地行贿——把碎银子塞进土地的口袋,等待土地的回馈。这就完成了刀耕火种的全过程。

种子是从哪里来的呢?据说神农氏遍尝百草,饥渴的样子跟闹饥荒的农民挖树皮一般无二。他的真诚终于感动了上苍,上苍下起了“粟子雨”,粟子霹雳啪啦从天而降。神农把这些好玩艺捡回去种植,就结出了小米。事实上,除去传说的成份,我们知道小米是从狗尾巴草培养出来的。

神农氏播种下去是狗尾巴草,慢慢驯化之后,终于收获出可爱的“粟”(小米),由于没有施肥,所以不含任何农药,吃了没病,成为中国人长达五千年的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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