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参孙身边没有一兵一族,与他相伴的只有他异常高大的孤独身影。此时的参孙更像一个行走天涯、亦正亦邪的游侠。在这个固执而高傲的游侠面前,非利士人根本没有多少道理可讲。多少次参孙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来往于亭拿的道路,在他的眼中那个美丽的非利士女子几乎成了他快乐的希望。然而,此时走来的参孙不再是快乐和希望的朝拜者,而变成了燃烧一切的复仇者。

在亭拿,参孙对烧杀他妻子与岳父的非利士人进行了残酷的报复。那些行凶者一个不留地被他杀掉。这些人的死状极其惨烈:有的被砍断腿,有的被砍断腰。总之,估计报复场面十分血腥,以至轰动了整个迦南西南部,令大家闻风丧胆。此时,不论是非利士人还是以色列人,听到参孙的消息都会发抖了。

虽然是复仇,但是杀了这么多人,参孙也难免担心会有报复。于是,他没有向北面的家乡方向逃遁而是一直向东南,到达属于犹大山地的一个叫做以坦的地方。这个地方地形复杂易于隐蔽,而且山势陡峭、怪石嶙峋,非常适合于参孙躲藏追杀。

参孙的行踪居然被非利士人察觉了。于是,一大批非利士士兵到达犹大地区,吞并驻扎准备向犹大支派的以色列人发动进攻。犹大人惊慌失措,连忙向非利士人求饶。非利士人的条件很直接:交出参孙,我们撤兵。

犹大人派出三千战士包围了参孙的驻地。虽然他们在非利士人面前显得那样的怯懦,可在同胞落难之时却煞是威风。参孙知道同胞的疾苦。毕竟这里离非利士人太近而非利士人又太强大。如果犹大人反抗,非利士人早上发兵晚上就可以血洗大部分的犹大山地!

参孙没有反抗,但是有一个条件:以色列人不要伤害自己。参孙实在太强大,他深知面前任何一个想要伤害自己的人都不会有生还的可能,而这些人实实在在是自己的同胞。终参孙一生,他从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同胞。虽然被不同的女人出卖和背叛,他也从来没有伤害过女性——单从这两点上来看,参孙就比绝大多数古今中外的英雄领袖们具备更高的人文价值。

参孙被同胞们用两条新绳子捆绑,送到非利士人的驻地。看见被传说得神乎其神的杀人魔王乖乖地束手就范,非利士人兴奋得欢歌畅饮。被捆得紧绷绷的参孙缺陷的若无其事——也许作为一个勇士,他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就是使用阴谋诡计害人。为了抓到自己,非利士人不惜举兵将刀枪指向无辜的同胞百姓——仅只此一点,就十分令人蔑视。卑鄙的人要受到惩罚,绑架老弱妇孺的罪犯要付出代价。非利士人的这次行动其性质与绑架别无二致。此次参孙被轻易送来,也正是他要开始实施惩罚的一部分。

在喧闹的人群中,力大无穷的参孙浑身使劲,崭新的两条粗绳子就像被火烧过似的绷断脱下。参孙低头从地上捡起一个还没干掉的驴的腮帮骨,奋力向身边的非利士人打去。

有许多人对于参孙用一个驴的腮帮骨杀敌感到极其不可思议。事实上,通过考古发掘人们发现,这驴腮骨在当时的迦南地区确实是作为一种兵器使用。只不过要经过一些加工。常见的加工方式是在晾干的腮帮骨侧面镶嵌包裹金属的锯齿或者将骨头磨出锋刃用以战斗。此次参孙捡起的驴腮骨尚没有干燥,估计不见得是被人吃剩之后抛弃而是作为武器的原材料或者已经加工完成尚未完全风干的半成品。

参孙捡起腮帮骨向非利士人冲去。狂欢中的非利士人措手不及纷纷倒地。但是当从短暂的慌乱中清醒过来、发现面前的不过是参孙一个人的时候,他们毫不畏惧地从四面八方手持兵器围裹上来。

虽然手持驴腮骨,但双方的情势毕竟是众寡悬殊。如此力量对比,参孙的结局似乎必然是要寡不敌众、壮烈牺牲。然而且慢,这参孙简直像天神下凡一般,他手挥一个小小的驴腮骨、如同可怕的旋风席卷向汹涌而来的非利士战士。

这场一个人对一群人的战争持续了很久。当精疲力尽的参孙打倒最后一个敌人的时候,他才发现了一个连自己都不敢致信的场面——参孙以一人之力,居然击杀了一千个非利士战士!

体力极端透支、脚步踉跄的参孙站立在夕阳如血的大漠荒滩上,身边是堆积如山的非利士战士的尸体。他挥臂丢掉手中的驴腮骨,所落之处被称之为“拉末利希”,就是“腮骨之丘”的意思。

此次一战,参孙简直成了战神的代名词。人们从此尊参孙为士师。

与其他众多士师不同,参孙这位勇士对于管理老百姓不那么感兴趣,他更不像此前一些利用职位谋财致富的士师那样发财致富。相反,这位挂名士师的勇士依然独来独往,特立独行。

从此,作为士师时代的终结者和抗击非利士运动的发起者,参孙还在继续着他自己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生活......

参孙以单人之力杀敌一千,简直是前无古人。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敢于面对面向他挑战。于是,这个天生无拘无束的人在以色列和非利士的土地上随意出入,尽情享受着他一个人的快乐生活。尽管从总体上来说,非利士人继续着对以色列人的欺压,但无论是任何一个非利士人也好,其他民族的人也罢,都对参孙避之唯恐不及。尤其是非利士人,虽然害怕,但是心中的仇恨没有一天减弱,他们躲在暗处等待着参孙犯错误,以期一击得手。

经过上一次的婚姻失败,参孙对于家庭生活似乎彻底失望了。他不再娶妻而是四处放纵。参孙从不伤害女人,但是在他不长的一生中受到女人的欺骗却不少。

参孙来到一座非利士人的城市——迦萨。在那里他有一个情人。从种种迹象上看,那个女子不是被非利士人收买的,就是被非利士人派来的。因为参孙在此留宿的消息,很快就被通报给非利士人的首领。

非利士人在城门边埋伏,不断派人窥视着参孙的一举一动。单等着在凌晨、参孙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下手除掉他。

参孙不是傻子,从种种迹象上,他观察到有人正在算计他。

此时,如果掉头逃跑可能会引得敌人提早动手;如果冲出门外厮杀,也是敌在暗处容易遭到暗算。

索性,参孙倒头呼呼大睡,养足精神、准备动手。

半夜的时候,参孙起身,他要用一个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方式出手了。

在参孙的年代,迦南西南部沿海地区有五座著名的非利士人城邦。这些城邦既是生活中心又是军事要塞和经济活动中心。现在参孙所在的迦萨,就是这五座城邦之一。由于各个民族并不和谐的关系,因此这些城市均是设防城,每当夜晚来临城门紧闭,以防止敌对势力和强盗入侵。

凡是设防城市的城门都是非常高大和厚重的,否则根本不可能承受得住敌对势力的攻击。此时的加萨城门已经紧闭,参孙即使知道非利士人要动手也逃不出城市,只有束手待毙了。

可是此时的参孙却当着远远埋伏在城门口的敌手们干了一件没人想得到的事情:他徒手把城门的门扇、门框和门闩一道都拆了下来,扛在肩膀上大摇大摆地从洞开的城门洞里走了出来!

可以想见此刻埋伏者的心情,只能用震惊而又恐惧来形容。那时候的城门一般使用厚重的上好木头制成,在其上包裹上铁皮以防止敌人火攻。这门板一般来说也得有3--4米高,否则根本挡不住敌人,加上铁皮包裹,真是不知道有多重!这样一组庞然大物,居然被参孙扛在肩膀上拿走了!埋伏者真是感觉得暗暗庆幸——多亏刚才没有贸然动手,否这自己一定是有去无回。

参孙扛着迦萨的城门,一路大步流星直走了60公里,来到犹大支派的主城希伯伦。他徒步登上山坡,把迦萨的城门就卸在那里。曾经出卖过参孙的犹大支派吓得没人敢出来搭话——这也算是给他们当初出卖自己的一个警告吧。

参孙此次虽然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但却依然难逃悲伤:此次伤害与出卖他的,是那个迦萨的女人,他的情人。

作合使用的是什么版本的啊?粗略看看有点陌生。“神主子”的说法怪怪的,大概是清朝时期的版本说法么?

还有,围困耶利哥城,是呼喊的吧,“嚎哭”未免有点牵强。别的还没细看,不过是有点太长了。如果有兴趣介绍给大家,建议作合能够单独开帖。既然都是引用来的,也就没必要把这场的东西粘贴在这里。有点乱,谢谢。

看来批判圣经的作合根本就没有真正读懂过圣经,所以说起来虽然自成体系其实根本和那里面的东西不是一回事。最好还是不要这样,不懂的不要随便批判。而且许多时候我们不懂得不见得是不对的、荒唐的,要承认自己有些东西真的不明白,而且可能一辈子也搞不明白。如此什么都敢批判一番,天上知道一半、地下无所不知的人,近一百年来我只知道有八个人。前四个1976年之后关在秦城监狱,后三个正在反伪科学不过比前面的四个过得好许多。最后一个正躲在美国转大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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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的历史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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