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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孩子就是参孙,他终生要做“拿细而人”,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称呼,这个“拿细而”大约是分别出来的意思。一般来说,做拿细而人需要当事人起誓离俗一段时间,基本相当于自愿出家。因此一般来说有“拿细而人之愿”的人并不罕见,这有点像现在缅甸盛行的适龄男子都要出家做一段时间的和尚,即使是一天也算是完成了一个重要的生命过程,没有什么奇怪的。同是做拿细而人,参孙与别人的不同在于:1、并非自愿,还没出世就已经被指定;2、不能还俗,终生要做拿细而人;3、身担重任,从此将开启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做拿细而人很清苦,他们也必须一生不饮酒、不接触尸体、不剃发。说虽如此说,参孙这个拿细而人却是大大不同。这是一个极其雄壮、力大无穷的年轻人。也许是父母老来得子的娇惯,还有对自身强大的骄傲,参孙除了没有剃发之外从来没有认真遵守过任何关于拿细而人的清规戒律。打架饮酒对于他来说是家常便饭,甚至于眠花宿柳在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可为之。

狂放不羁的参孙一天天长大,很快到了婚娶的年龄。参孙的家乡在琐拉,此时的非利士人已经十分强大,以色列人时刻受到他们的压迫。许多非利士人移居渗透来到以色列人的地盘,比如说琐拉西南大约5、6公里的梭烈谷中有个叫做亭拿的地方,这里面已经是一个非利士人的定居点了。

想非利士人能够一步步定居到以色列人的土地上来应当也是经历过相当程度的冲突与争斗。不过那都是老辈人的事情了,年轻一代似乎不该在心里沉淀太多的国仇家恨。尤其是适龄男女在一起,不管来自于什么民族,日久生情、通婚融合也往往是难以避免的。

我们前面讲过,非利士人来自于爱琴海上,与以色列人不同、他们大约属于印欧人种。与现今的爱琴海地区的印欧语系人种类似,非利士人一般来说身材高挑、皮肤白皙、面容轮廓突出、黑发黑眼。大概和现在的希腊、土耳其、意大利人比较接近。多年定居于迦南之后,非利士人难以避免地发生了血统混杂,不但与本地居民融合而且融合进入迦南人的血缘中,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参与了如今巴勒斯坦人形貌特征变化。

参孙的时代,非利士人正在一步步渗透进入以色列人的土地。虽说为敌日久,但男人、尤其是参孙这样的英雄,对于美丽的非利士女子恐怕是难以抵御其诱惑。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同时代很多关于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嫁娶的例子。尤其是男子,由于活动空间自由、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娶了非利士女子。

参孙在亭拿见到一个美丽的非利士姑娘,他们很快相爱了。于是,参孙回来希望父母来替自己向女孩儿家求婚。在去的路上,参孙一个人走的时候,一只强壮的狮子向他扑上来。力大无穷的参孙一把抓住狮子,拎住双腿,只一下就把狮子撕裂了!把狮子的尸体丢到一边,参孙继续忙着自己的婚事。

西亚的气候干燥酷热,被撕裂的狮子没有腐烂二是迅速地变成了风干的木乃伊。当下一次正式去亭拿下聘提亲的时候,参孙看到那只被撕裂的狮子体内已经有野蜜蜂筑起了蜂巢,并且有蜂蜜酿造出来。于是,参孙就干了一件我们现在看来多少有点异食癖的事情——掏出狮子尸体里面的蜂蜜吃了。不但自己吃了,居然还拿回家给父母也吃了。好在那个时代自然环境尚好,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人畜共患病,否则我们的士师也就不会再演绎出后面可歌可泣的一系列故事了。所以,在为参孙捏一把汗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深深敬佩现今的食品安全法的科学性。

不管怎么说,作为拿细而人的参孙违背了规范——不能接触死尸更不能吃不洁的食物。当然,此时的参孙尚没有自我使命意识更谈不上清心离俗修行,于是也就把这些羁绊丢在一边了。

特立独行、天马行空的参孙绝对是一个敢恨敢爱的勇士。为了娶到他所深爱的非利士女子,他千方百计说服了父母,多次奔波于前往亭拿的道路上。终于,女孩儿家同意了这门婚事。于是,参孙在岳父家大排宴席招待客人。陪伴座席的有30个年龄相仿的青年男子。

按照当地当时的风俗,婚宴要摆上7天,在这七天里年轻人可以尽情饮酒、猜谜、行令,直到七天满之后正式成婚。此时的非利士人大概也处于夫访式婚姻风俗状态。参孙来结婚但并不等于迎娶新娘,而是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前来与妻子相会。而如此规模的婚宴和仪式,似乎从侧面说明了此时的非利士人正从不固定夫妻关系向固定化的一夫一妻制过渡。

参孙又一次违规了:拿细而人不可以饮酒,而这次参孙不但喝了,而且喝了不少。年轻人酒后轻狂是常有的事情,参孙和与他同席的30个小伙子们也不例外。

不知道是什么人起的头,大家开始猜谜行令。在迦南的婚宴上,宾主猜谜而且带着赌注,这是一种风俗。借着几分酒力,参孙与那30个伴宴的宾客开始打赌。他们的赌注是一身衣服:如果参孙输了,就给这30个人每人一套内衣、一套外袍;如果那三十个人输了,他们就要给参孙30套内衣和外衣。在参孙的时代,贴身的内衣由细软的布料缝制而成,而外袍则往往是精心裁剪缝制的礼服。这样一套衣服,一般人家每个人只能有一套。因此参孙的赌注绝对是非常大的,属于豪赌。在如此高额的赌注面前,那三十个非利士小伙子同意了,于是参孙开始说谜语。

参孙的谜语是: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双方约定,在婚宴7天之内说出答案,否则就算对方输了。头三天气氛还算良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对于答案越来越没底,眼瞅着每个人都要损失一笔不菲的财产,他们纷纷来到新娘那里,威胁她必须套出参孙的谜底来,否则就要烧死新娘及其家人!

于是,在随后的时间里,新娘每天在参孙面前哭哭啼啼,硬逼着参孙说出答案来。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再铁血的猛士往往都有柔情似水的一面。虽然隐隐知道事情的原委如何,参孙还是无奈地将答案告诉了新娘。

到了第7天黄昏的时候,作弊取胜的非利士人来到参孙面前,对他说出答案: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大呢?这个谜语的谜底,其实正是指的参孙亲手杀死狮子并且吃了狮子身上出来的蜂蜜的事情。

眼瞅着自己的谜底被非利士人作弊揭开,参孙终于彻底知道了为什么自己的未婚妻会议直哭着要答案。那么,根据约定参孙必须要兑现自己的赌注。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按照约定赔付了赌金,估计参孙就快要倾家荡产了。

愤怒的参孙作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他步行40公里,来到一个叫做亚实基仑的地方。在那里,参孙干了一件轰动一时的事情——他亲手杀了30个非利士男子,剥下他们的衣裳,拿回来给了那些打赌的人!

参孙对于自己深爱的女人公然背叛自己感到异常愤怒和痛苦。事实上,他的妻子大可不必害怕那三十个人来伤害他们,有参孙这样强大的丈夫,又有谁敢于轻易欺负呢?干完这件打家劫舍的勾当,参孙愤然回家,连新娘子的面都没再见。

岳父家一看这情势也实在难办:参孙都去干了什么他们也大约有所耳闻了,如果让自己的女儿继续嫁给参孙,恐怕寻仇的人马上会来;再说,婚宴已经摆过,如果不有个说法他们一家都会蒙羞。一不做二不休,无奈之际由老人做主,新娘子被草草嫁给了同席的一个伴郎,算是好歹让这件事消停下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情人之间的别扭往往会慢慢消失而代之以柔情。未婚妻背叛自己的事情在参孙的心中渐渐淡忘,他开始思念这个自己深爱的女子了。麦收的时候,参孙来到岳父家要见妻子。直到此时,参孙才知道了自己走后那桩乱点鸳鸯谱的荒唐婚姻。

丢掉妻子的参孙此时暴怒无比。他恨死了那些非利士人。也许在他的心目中,这些非利士人一直在给自己设置圈套伤害自己谋夺其妻。当有了受到迫害的确信之后,及时只是相对被剥夺感,人们也会陷入丧失理智的愤怒中。更何况参孙所处的时代无法无天、强者为尊。力大无穷的参孙没有伤害深爱的女人和无奈的岳父,而把满腔怒火发向其他非利士人。

虽然看上去多少有点荒唐——参孙又干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他捉住300只狐狸或者野狗之类的,一对对捆住尾巴,点上火把散放到田野中。此时正值麦收季节,气候干燥。几百只尾巴上点着火的狐狸野狗疯狂地在麦垛间跑来跑去,由于负痛又纷纷向麦堆里钻以求平安,结果反而引发起大面积火灾。大火迅速蔓延到非利士人的橄榄园,富含油料的橄榄树付之一炬。

损失惨重的非利士人很快查明原因。惹不起参孙,他们又来欺负新娘一家。恼羞成怒之际,他们将新娘一家活活烧死!

可以确定,参孙对于那个非利士女孩儿所爱的真挚程度是很深的。听到噩耗,参孙怒不可遏。他向杀死女孩儿一家的非利士人宣称:我要报仇!

复仇的烈火在参孙的胸膛中燃烧。他手持兵刃,来到亭拿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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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的历史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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