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日期:2010-8-1410:23:00

开头的话

去年底我写完了一本关于“周公传记”的书,后来又陆续作了极小的些微修改,现在借“煮酒论史”贴出,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欢乐,也希望有兴趣的朋友多多支持。期待听到朋友们的意见,和大家共同探讨。(后续局部内容口味偏重,敬请察鉴。)

闲言少叙,进入正题。。。

下面是周公简介和全书目录,没有兴趣的可以直接看第一节。

周公事迹简介

众所周知,周公是儒家的元圣,是孔子最重要的偶像。周公在中国历史、尤其是中国古代文化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历史学家夏曾佑(1934)曾说:“孔子之前,黄帝之后,于中国有大关系者,周公一人而已。”

周公的一生是与当时的政治、军事、文化等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周公是周文王的儿子,排行老四。老大伯邑考早逝,文王去世后由老二周武王姬发继位。周武王在大批文才武将的协助下经牧野一战,推翻了商纣的统治。伐商成功后两年,周武王病逝,年幼的成王姬诵继位。周公在这时摄取了王位,总揽国家大政。周公的行为引起了当时在东边监管殷纣旧部的老三管叔鲜和老五蔡叔度的不满。周公争取到朝中多方力量,率领军队东征。而管叔鲜和蔡叔度也联合了老八霍叔处甚至纣王的儿子武庚禄父迎战。这场异常艰苦的战争前后总计历时三年,最后以老三管叔鲜被正法,老五蔡叔度被流放,老八霍叔处被将为庶人作为结束。

东征以后,周公利用王的地位在政治、文化等各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建设。按照传统说法,周公制礼作乐(传说《周礼》、《仪礼》都是周公作的),建立了完善的宗法制度和礼法制度。周公当政时又进行了大规模的分封,并按照武王遗愿营建了新的都城成周。周公的这些施政举措对周王朝新政权的稳固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过了些年,成王成年以后周公将王位还给了成王。

周公还政成王以后居住在周人伐商以前的老根据地丰城,并最终在丰城病逝,走完了非同寻常、风云激荡的一生。

本书是以笔者个人方式对周公一生事迹进行解读敷演的结果。

日期:2010-08-1410:32:57

1.周公身世

1.1剩男勾引女士史上最抠门的方法

从西安西边的武功县步行出发往西,要是你的身体还不错,就一直可以到达宝鸡。要是你的两条腿足够有力,还可以北上折到甘肃的庆阳,再往南饶回到彬县和岐山。要是你的身体还没有散架的话,最后还可以再折回西安来。

倘若走完这条旅程,就算马马虎虎走完了周人早先迁徙的路线。

周民族的源头,据说可以追溯到五帝之一的帝喾(kù)——下面马上就要说到,这个说法其实很成问题。至于是什么问题,这里先不便写明。

帝喾据说有四个老婆(这在当时来说不算多);其中一个老婆叫做姜嫄氏。有一天姜嫄氏在野外遇到一件让她诧异不已的事。当时她正在山林间徜徉,走着走着突然看见前面空地上赫然有一个巨大的脚印。姜嫄氏走近一看,发现这个脚印大概有一米长。这是一双雄健有力的大脚留下的,最引人注意的是大脚印的大拇指部位。那大脚拇指印有常人的脚那样大,由于用劲勇猛而在地上留下比脚的其他部位更加深陷清晰的印迹。

这个脚印突然诱惑着她,尤其是那阳刚优美的大拇指部位,使她心里涌起一阵莫名的兴奋和冲动。笔者力比多分泌旺盛的时候也是这样,说不定什么事物就会突然引起某方面的兴奋。

姜嫄氏忍不住用自己的小脚丫子比划着踩到那大拇指印中,以满足诱惑而引起的内心的冲动。她回家以后——书上没说,大概得经过一段时间——发现自己怀孕了。怀胎足月,生下一个孩子来。

按现在的社会来说,这个孩子的命运可以想见——不管事情如何神奇,在野外怀孕回来都很难得到大伙(尤其是她先生)的认同。但在当时编个故事就可以蒙混过关啦。

踩脚印怀孕的事很多,传说人首蛇身的伏羲氏也是这么生下来的。

弗洛依德说过,足迹是一个古老的性象征。澳大利亚的土人就有这样的看法,他们认为足迹代表男性的那话,踩上男性足迹是交合的象征。另外,踩上足迹也表示神灵降临在该人身上。据笔者所知,按照弗洛依德的说法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性象征,前提是它必须是个事物。

踩上脚印生孩子的事现代社会当然看不到这种报道,即便是再离谱的八卦新闻上也没有。其中的原因读者可以猜测猜测,但笔者以为这主要应归咎于混凝土的发明。如你所知,混凝土坚硬无比,只有坦克能在上面留下大脚丫子印来。

关于足迹是性象征的事还可以扯远点。笔者知道一种让某女士爱上你的方法,但没有试过。没试的原因后面就要说到:把你鞋底子上的泥土抠下来,放在酒中让某女士喝下去,这样那个女士就会爱上你。这大概是唐代一些剩男人士想出来的方法。

(男子欲得妇人爱,取男子鞋底土,和酒与妇人服,即相爱。

——敦煌文书伯(希和)2666背面。《敦煌宝藏》第123册第197页,黄永武主编,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如图。)

这种鬼把戏现在没有人信了。当然不信的还可以试试,假如有一天你请一位女士喝酒,顺便抠下鞋底子上的陈年脏土放在她杯子里,我担保她不是会爱你,而是以一种80分贝响亮的声音,在你脸上留下波长最长那种光的颜色的某种印记,然后扬长而去。

敦煌宝藏伯2666左起第一行

日期:2010-08-1410:34:26

依笔者个人之见,从鞋底子上抠一块烂泥巴的方法只能说是史上最抠门的方法,绝不是最有效的方法。最有效的方法不是从鞋底上而是从钱包里、不是抠出一块脏土而是抽出一沓美钞,放的地方也不是她的酒杯,而是她的手提袋——对“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不坐在自行车后笑”的大美人就是这么个办法。有的读者可能已经发现了,这种办法有明显的缺陷:那就是造价太高,不便于推广普及。

不管怎么说,帝喾老婆姜嫄氏的孩子生下来命运不怎么好。据说他妈妈认为这事“不祥”——现在会认为什么不好说——就把这个孩子扔到一个胡同里。这孩子被扔在胡同的地上,但过往牛羊看到这个盛着孩子的包裹都绕道而行。这说明那些牛羊懂得绕过障碍物。他妈妈又把他扔到树林子里,结果一帮人在那里砍伐树林子,砍伐树林子的人说:“嗨喽!古德阿夫特怒嗯,小妹妹你弟弟丢啦!”——帝喾虽然年纪大点,但他当然是成功人士;岂止是成功,照现在来说他就是“核心”。他妈妈只好又把那孩子捡回来。

最后他妈妈把他扔到结冰的水沟上,那里没有多事的砍树林子的人,大冬天也没人捕鱼捞虾。关键是那儿温度很低——我怀疑这正是用意所在。但天上却有一些鸟飞下来,据说用翅膀遮蔽保护那孩子。冬天冷得很,估计鸟儿们也没什么事可做,这样那孩子又得到鸟儿们无私的爱护。可见人不来多事,却有鸟来多事。这叫做鸟事多。

他妈妈大概觉得实在扔不出去了,只好把他收养起来。这个孩子由此得名,叫作“弃”。

如你所知,我们也很关心孩子的爸爸帝喾持何态度,但书上没写。当然,前面说了,这样说“孩子的爸爸帝喾”很成问题,这里也不便多写。

弃小时候据说喜欢种庄稼,长大了据说还是喜欢种庄稼。一个人喜欢做一件事就容易做出成绩来。弃就在种地上发展出一套有效的方法,据周人自己说是弃首创种植稷(jì,大概是小米,但也有人说是高粱,又有人说是不粘的黄米)和麦。这几种作物都属于地道的粗粮,绿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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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写历史行吗之周公升职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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