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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势异时移,崇祯帝已死,大明朝已亡。兵荒马乱,一切的一切,有时候就会呈现顺序颠倒的情况。内有绰号“胎里红”(应该是“胎里黑”)的宦官卢九德出手,外有手握大矛枪的军头响应,马士英左思右忖,从本人利益出发,一改初衷,他不经与史可法协商,立刻以凤阳总督和三总兵名义,正式向南京守备太监韩赞周递表,表示拥立福王朱由崧。

韩太监倒很“民主”,邀请南京诸臣集聚自己家中,把马士英等人的“公开信”给大家看。愕愕之际,众人只得唯唯。乱世之中,手中无兵,文臣们只能听天由命了。

不仅文臣如此,山东总兵刘泽清本来与东林系一起支持潞王继位,听说三镇总兵拥立福王,立刻转向,表示全力支持福王。

东林魁首钱谦益听说此事,瞬间脑子转了十万圈,很快也表示赞同。

这样一来,最尴尬的当属史可法了。

假使当初史可法当断就断,以王朝伦序作为最佳选择,拥推福王当皇帝,马士英就无从居功,高杰等四军镇也无法因“定策”之功而跋扈。正是东林党钱谦益等人的万般游说,致使史可法一误再误,失去了独当一面首推福王即位的历史机遇。

有人会问,福王乃酒色昏庸之徒,史可法直接推他当皇帝,合适吗?当然合适!崇祯帝察察之君,乾纲独断,刚愎自用,结果又如何!南明举步维艰之下,其实推拥福王这位庸懦之君,反而能最大限度发挥正人在朝的效力。

假使史可法有第一号的拥立之功,福王继位后,自然会把国事皆交予他及东林系诸位在朝正直之臣。至于福王本人花花钱、喝喝酒、玩玩女人,对于一个明末时的“国家”来讲,帝王这种私人品德方面的事情,纯属鸡毛蒜皮小事。而众人认定是“贤王”的潞王,其实就是个古玩爱好者,他平时保养着手上长六七寸的大指甲,竹简护之,行步顾影,娘娘腔一个,谈不上雄才与大略,只是给人印象较谦恭而已。

舍福王立潞王之议,正如扬州进士郑元勋所讲:“祸乱由此而始矣!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德泽犹系人心,岂可舍其孙而立侄?况且,应立者不立,则谁不可立!万一左良玉、郑芝龙等人各有所意,挟天子以令诸侯,又有谁能禁者?倘立潞王,置福王于何地?杀之?幽之?如此,天下骚动,干戈相向,万万不可!”

欲向江南争半壁(7)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既然手中有史可法亲笔所书福王“七不可立”的证据,又有高杰等武将做后盾,马士英和太监卢九德等人大张其事,与众将集体在凤阳皇陵搞“宣誓”,拥立福王,并即刻率兵迎接朱由崧向浦口进发。

为了震慑史可法等人,他还四处张发文告,表示说:“听闻江南有人尚持异议,谨率兵五万,驻扎江干,以备非常”,一下子给史可法来个大下不来台,把他推上了乱臣贼子的边缘。

懊恼无际之余,一肚子苦水的史可法只能承认现实,顺水推舟,在浦口上船,跟随福王一起去南京。

福王开始时还假意谦虚,表示“宗社事重,我不敢当”。但是,“群臣固请”,福王也就顺坡下驴,坐上皇位。

退朝之后,姜曰广、高弘图质问史可法为何改变主意,史可法忧虑满腹,摇头叹气而已,不敢明说自己曾向马士英写信诉说福王“七不可立”的事情。

诸臣之中,给事中李沾之很能表演,当众大叫:“今日不立福王,我要撞死在此!”勋臣刘孔昭(刘伯温后代)不甘示弱,四处假装找剑,故作自杀杀人状,大喊“大家一起死!”乱哄哄好不热闹。旁观诸人心内明白,相顾微笑,都知道这二人是在演戏,目的是博他们自己能居定策拥立之功。

由于崇祯太子下落不明,福王朱由崧暂称“监国”。但仅仅过了十二天,他就正式即位为帝,改元“弘光”。

由于马士英的策立之功,就成为文臣第一,史可法倒变为第二。加官进爵,马士英为东阁大学士、兵部尚书兼凤阳总督;史可法为东阁大学士、礼部尚书;原南京礼部尚书王铎与原詹事府詹事姜曰广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办事。

史可法知道自己被马士英所卖,不可能遭到新帝十分信任,只得自请出朝,督师江北。由此一来,马士英在朝变为“首辅”,史可法的加衔,一直是虚衔而已。朝内大权,渐渐为马士英所拢。南京东林党人以及士大夫虽然大喊“秦桧在内,李纲在外”,但都是空嚷嚷而已,于实事无补。

东林党人的私心游说,造成了史可法对立储问题的犹豫;柔懦不决,又造成了马士英等人拥立弘光帝的既成事实。

弘光既立,一方面信任马士英,一方面依赖推举自己的四位武将,终于造成日后尾大不掉的局面,致使武人跋扈,不听节制,最后把弘光朝廷送上不归之路。

痴如刘禅,淫如隋炀,如此弘光帝,加上文有马士英,阮大铖,武有左良玉、刘泽清等人,难怪南京小朝廷是那么短命。正是这样一个朝廷,面对北中国沸如汤火、清廷自顾不暇的大好局面,坐失良机,且很快大祸临头。

最无远见的政略

——南明“借虏灭寇”的国策

弘光帝继位后,立刻宣布要为崇祯帝“复仇”,把矛头直指农民军。这一帮朝臣,无论贤愚,都似乎忘记了现在与南明争天下的不是“贼”,而是“虏”——清朝政权。

弘光政权之始,有史可法、姜曰广、高弘图、刘宗周等正人君子在朝,他们首先裁撤南北镇抚司,清除特务组织,看上去很有新气象。

在设立四镇的同时,大为可笑的是,弘光朝廷还天真地封早已剃发降清的吴三桂为“蓟国公”(人家已是清朝“平西王”)。在最关键的对外政策方面,无论是史可法还是马士英,皆一心奉行“借虏灭寇”(“款清灭寇”或“酬虏灭贼”)的政策。

此举,谬莫大焉。

历史的事实早已证明,对于明王朝来讲,除农民军以外,清军是最凶恶的敌人。早在皇太极时代,后金就打算与中原各帮农民军瓜分大明朝,严禁士兵与农民军“交恶”,很想混水摸鱼,趁火打劫。多尔衮掌权后,得知李自成占领北京,他立即派使者携亲笔信向“闯王”示好,表示要“并取中原”。只是李自成当时太过张狂,没把辽东“鞑子”放在眼里。

后来,在汉人范文程等怂恿下,多尔衮终下决心,要趁乱入主中原,与大顺政权一决高下。可巧的是,天上掉下来个吴三桂,这位爷把山海关拱手献与清廷,联兵共击李自成,终于使多尔衮来到努尔哈赤、皇太极做梦才能到达的北京皇廷。

当然,以马士英为谋主的弘光朝廷,最早提出“借虏灭寇”,不是出于对形势的误判,确实由当时信息不灵所导致。他们认定吴三桂一心为明朝社稷,尤其是他率军大败李自成,在南明诸臣眼中,简直就是“不贰功臣”。至于吴三桂已经献出山海关、投降清军的事,弘光君臣完全不知情。在这种情况下,马士英提出,借助吴三桂之力,联合清军打击农民军,并天真地认为此举可以使清军与农民军在交战中“两败俱伤”。同时,江北诸镇明军可以与左良玉等军队四下出击,最终能进往山西,追堵农民军的东下之师。取得阶段性胜利后,再恃胜威武气,与清军讨价还价搞谈判,最终的目的,是送钱送物把这些大辫子们“请”出关外。

不仅仅马士英这样想,史可法、刘宗周这些正人君子也是如此想,他们皆认为“雪先帝仇耻”(即为崇祯帝报仇)最重要,所以“款虏不为无名”,借虏灭贼,誓要把农民军消灭干净。可见,南明诸臣,没有一个人清楚认识到当时最大的敌人不是“贼”,而是“虏”。

欲向江南争半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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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痛史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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