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杨自惩本人,我查不到资料,根据了凡先生所讲,他应该是在县里面工作的一个小公务员。杨自惩为人很善良,很有慈悲心,但这并不妨碍他执法严明。看到罪犯被县官打得遍体鳞伤,杨自惩动了恻隐之心,跪下来苦苦哀求县官,要求县官开恩。杨自惩这样做,并不是让为罪犯开罪,觉不是让县官姑息养奸。各位要知道,一个人在盛怒之下,往往会有过激的行为发生。比如宗圣曾子,他在瓜地里面给瓜苗锄草的时候,不小心把瓜苗锄断了,结果曾子的父亲曾皙看到以后,拿起一根大木棒就朝曾子身上打,一棒子下去,曾子就晕过去了。孔子听到这件事情之后,说:“小杖则受,大杖则走”,意思是你父亲要是打你,小木棒就受着,大木棒就赶紧跑。原因是什么?为人父母,哪有不爱儿子的道理,若一失手,把儿子打死了,那么父亲岂能苟活?这不是不孝吗!杨自惩为罪犯求情,也是这个道理,杨自惩害怕县官盛怒之下,做出过激行为来。如果罪犯因为县官的暴打而致死,那么县官岂不是不忠吗?

再去想,为何罪犯会铤而走险,干犯王法呢?杨自惩说得非常清楚,原因是朝廷失道,人民离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罪犯越多,证明世道混乱不堪,这是皇帝的责任,是朝廷的责任。在这种混乱的世道中,即使这个县官明朝秋毫,审出了案情,那什么值得高兴的?本来政治黑暗,人民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这足以让一个有责任心的官员感到羞愧了,还有什么可喜的事情呢?如果说事情可喜,那是盼望人民犯罪。譬如战争,打赢了,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如果说喜欢战争,喜欢那种打赢战争的感觉,不如直接说这个人好杀。

杨自惩看到罪犯,他更多的是哀愍,是可怜,是慈悲,他觉得如果这个罪犯能够接受圣人教诲,肯定不至于沦落到罪犯的地步。但当时社会黑暗,政治不明,哪里还有让人接受圣贤教育的机会呢?因此,杨自惩看到罪犯,他心中是慈悲的,更多的是对天下国家的感叹,表现出来的是一颗忧国忧民之心。

杨自惩所做的第二件事情是为新来的几个罪犯接济口粮。杨自惩家境贫寒,俸禄很少,但即使这样,他依然不接受别人的馈赠。有人说,既然家中如此窘迫,这时又是何苦呢?各位要知道,杨自惩是做官之人,若接受别人馈赠,如何为官?汉代杨震不接受弟子馈赠的黄金,并口诵:“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谁谓无知?”这又是为了什么?古代的读书人是有骨气的,耿耿胸怀,敢昭日月,所谓“富贵不能淫”,说的都是中国人的节操。即使杨自惩不为官,他也断断不会接受别人的馈赠,这是他的气节所在,与家境无关。

杨自惩家中已经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了,但当他看到罪犯断粮的时候,依然拿出了家中仅有的一点儿米,这是他家全部的积蓄。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他爱别人比爱自己更深!一个人为善,关键看他的存心,在如此艰难的条件下,依然能够坚持善念而不懈怠,这个功德不可思议。真是难能可贵!检查一下我们自己,往往是家中有百万家财,但看到一个乞丐,直接拿出一块钱,或者是几毛钱,布施给乞丐。如果细细看看我们布施时候的神态,趾高气扬,不削一顾,满脸的蔑视,我就在想,我们究竟是在布施做善事,还是在炫富呢?

这里还有一个细节,杨自惩在拿出全部米粮熬粥,给新来的罪犯吃的时候,他并不是武断地直接拿出米粮来的,而是先跟自己的结发妻子商量了一下,毕竟这是家中全部的口粮。真是有其夫,必有其妻,果然是明理贤惠的妻子。杨自惩的妻子没有说这可是我家的全部粮食,你怎么可以拿给外人呢?也没说,你拿给罪犯吃了,我们下一顿吃什么?而是毅然决然的听从丈夫,支持丈夫,鼓励丈夫,问了一句:“罪犯从哪里来的”之后,就去煮粥去了,然后夫妻二人共同将米粥端给了那几个饿得面无血色的罪犯。

杨自惩为善虔诚,用心积累阴德,数十年如一日,那换来的结果如何呢?杨自惩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杨守陈和小儿子杨守址,他的这两个儿子都是明代的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国家组织部副部长,是部级干部,在明代是朝廷正三品。杨自惩的两个孙子,大孙子是刑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是部级干部,也是朝廷三品大员;小孙子是四川廉宪,相当于现在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院长,省级干部,在明代也是正三品。明代的杨楚亭和杨德政,这两位朝廷大员,从家谱上去去查找,也是杨自惩的后代。

我觉得,不应该看重杨自惩一家的显贵结果,而应该看杨自惩一家人是如何积德的,这才是关键。若只是看显贵结果,而忽略往日的善因,那了凡先生为我们讲这个故事就其失去意义了。

昔正统间,邓茂七倡乱于福建,士民从贼者甚众。朝廷起鄞县张都宪楷南征,以计擒贼,后委布政司谢都事,搜杀东路贼党。谢求贼中党附册籍,凡不附贼者,密授以白布小旗,约兵至日,插旗门首,戒军兵无妄杀,全活万人。后谢之子迁,中状元,为宰辅;孙丕,复中探花。

这段话大概是讲:明英宗正统年间的时候,有个叫邓茂七的人啸聚山林,在福建作乱,很多平民百姓都依附邓茂七,起义军声势浩大。朝廷启用延平县的张楷,当时张楷任职都御使,让张楷前去南方剿灭邓茂七的起义军。张楷用计擒住了邓茂七,余下的贼军,张楷委任给了布政司的谢都事,并告诉谢都事,一定要严格搜查邓茂七的附庸,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网一人。这位谢都事要求贼党中的人附上花名册,凡不是邓茂七附庸的人,便暗地里给他们一面小白旗,约定搜剿贼军的时候,凡不是邓茂七附庸人就在门上插上小白旗,并严格军纪,告诉士兵,不能妄杀一人。如此下来,邓茂七挽救了一万多人的性命。后来,这位谢都事的儿子谢迁,高中状元,是朝廷的辅政大臣;谢都事的孙子孙丕,后来又中了探花。

邓茂七这个人,是明代中叶著名的起义军首领,起义军的人数一度达到了80多万人,撼动了大明王朝的统治。如此声势浩大的起义军,明王朝开始的态度是招安,是招抚,没想到被邓茂七拒绝了,还斩杀了来使。邓茂七此举,激怒了明英宗,掷下严旨,一定要剿灭这帮乌合之众。前去剿灭邓茂七的人,就是当时任职都御史的张楷,也就是福建巡抚,以现在的官位来论,相当于现在的福建省省委书记,在明代是一品官衔。擒贼先擒王,张楷定计,让邓茂七攻打再次攻打延平,结果一仗下来,贼首邓茂七被杀。但这并不表示邓茂七的军队就溃败了,因为邓茂七聚众几十万人,而又都藏在城中,很多都是平民百姓,想要一举歼灭,谈何容易。余下的邓茂七的附庸,张楷就交给了这位谢都事。

都事,按照明代的官职,最多算是一个七品官衔,但这位谢都事非常有智慧。如果当时

挨家挨户搜查,凡是看似贼军的人,都可以斩杀,这样做确实可以永绝后患,何况又有巡抚大人的叮嘱:可以错杀,但不能放过一人。但若这样下来,有多少无辜的百姓要被斩首,要被错杀,这个数量就太庞大了,这个罪业又有谁能够承受呢?谢都事本是仁义之人,如此行事,与圣人之语不和,与天道不和。于是谢都事便把这个事情分为了两部走,第一步是呈上花名册,凡是记录在案的人,确确实实参与了暴动,这个必须要抓。第二步,凡是花名册上没有,属于无辜百姓的人,便在搜城的时候在自家门上插上小白旗,以方便士兵辨认,不去叨扰。这样下来,谢都事救活了多少人呢?整整一万多人!各位,我们平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救活了一万多人呢?我想这个功德是无法测算的。生而为人,如果一生中只办了这样一件善事,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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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旺解『了凡四训』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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