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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算是于成龙的经典故事之一,很多人都喜欢引用。但笔者却认为,这只是个民间传说,因为大家崇敬喜爱大清官于成龙,就把这样的奇事往他头上安,免不了张冠李戴或者添油加醋的成分。原因很简单,于成龙确实清廉,确实节俭,但并不至于连上任的盘缠都没有。他有一定的家底,有固定的俸禄收入,其官员身份和吏部的调令,也可以让他一路享受朝廷的驿传制度,不愁到不了合州。我们后世的读者,没必要把于成龙想象得那么穷。广西巡抚金光祖曾经替于成龙准备进京“行取”的盘费,这是一件真事。但这个盘费另有含义,并不是简单的路费。于成龙如果进京“行取”,免不了会在北京住一段时日,若要选好官,也难免要到吏部打点打点,这是需要一大笔钱的。读清代笔记小说,常有说某官员携带重金进京谒选的,官场的风气历来就是如此。于成龙如果不想行贿,那他是不会要金光祖这笔钱的。后来于成龙升任合州,不需要进京了,金光祖这笔盘费,自然也就没必要再给于成龙了。

还有一件事,记载于《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传》。说于成龙在康熙六年,受到柳州知府和广西布政使的刁难,说他有吞没国赋等经济问题,把于成龙搞得情绪失常,大哭大醉,拜庙发誓等等,有一段很痛苦的经历。笔者研读《治罗自纪》,发现只是在“会核”列名保举的问题上,略有磕绊,很快就在金光祖的干预下解决了,事情并不是太严重。至于说于成龙在罗城任上,一共只向国家缴纳了八九两的正赋,也不符合事实。于成龙在福建时的一份文件上,曾经追忆平生经手赋税的事情,在罗城七年,经手赋税银钱是一千二百多两,而在合州两年时间,只经手了九两多。

于成龙于康熙六年(1667)八月接到调令后,很快与新任知县办理了交接手续,赴桂林与金光祖告别后,便起程赶往四川,先到省会成都报到,然后于九月初六抵达合州上任。计算一下这两个时间,就知道他离任上任,一切都很顺利。

二十、合州是个什么地方

清朝初年的四川合州,就是现在的重庆市合川区,距重庆市五十六公里,是重庆市的北大门。境内有嘉陵江、涪江、渠江三江交汇,形如叠衣。古称为“亵江”,后来误为“垫江”。古来是濮人、巴人的聚居地,曾有“巴子城”,是古巴国的别都。历史上曾有垫江、宕渠郡、合州、涪州、涪陵郡、合川等名称和行政区域的沿革。南宋时代,这里曾经发生过著名的“钓鱼城”大战,元帝蒙哥殒命城下,数万蒙古铁骑为之胆寒。合州气候宜人,资源丰富,又是水陆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可以称是富庶繁华之地。我们现代人熟悉的“涪陵榨菜”“双枪老太婆”等等,都和这地方有关。

但是清朝初年的情况却比较特殊。四川一带历经多年的战乱,张献忠等各路农民起义军,南明各政权的抗清义军,清朝的满汉各军,在这一带反反复复地打仗,老百姓死亡无数,和古诗里讲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情况差不多。

把它和广西罗城相比,罗城主要是气候湿热,北方人不易适应,有患病死亡之忧;多民族杂居,矛盾激化,地方治安不好;战争灾荒之后,人烟稀少,经济凋敝,百废待兴。合州则只有后者:战后人烟稀少,经济凋敝,百废待兴,比罗城的情况要好一点。

再说说“知州”这个官职。清代的知州分为两种:“直隶州”知州,直属于布政使,从五品(乾隆后改正五品);“散州”知州,归知府管辖,从五品。合州以前有几个属县,算是直隶州的设置,后来逐渐裁撤,到雍正六年,属县撤完,就算是散州了。于成龙上任知州时,合州有铜梁、大足、武胜三个属县,加上合州,总共是四个县的规模,当时应该还是直隶州设置,于成龙的知州是从五品官,年俸八十两,比罗城是要富裕一些了。

直隶州知州的职权,既类似于知县,也类似于知府。他要直接管理本州的一切事务,类似于知县;又要领导几个属县知县,间接管理属县事务,类似于知府。他的助手有州同、州判,下面还有巡检、驿丞、闸官、税课司大使等数量不等的属吏。

于成龙上任合州知州时,由于地方荒残,人口极少,官员的配置很不齐全。据《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传》中介绍,三个属县当时都不设知县,全由于成龙一人兼管。登记在册的百姓据说只有一百余人,每年正赋十五两左右。我们几乎可以说,当时的合州,几乎是个空州。于成龙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现实。

二十一、复祀典正朝仪

于成龙做了七年的罗城知县,有了丰富的执政经验,到达合州之后,自然要着手恢复这个地方的繁荣,比如招抚流民,开垦荒田,缉捕盗贼,判断诉讼,征收赋税等等,情形和罗城县应该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我们这里,根据《于清端政书?合州书》中记载的内容,首先重点介绍他在“礼治”方面的举措,具体地说,就是“复祀典,正朝仪”。

根据朝廷的有关规定,祭祀是地方官府的职责之一。祭祀的内容、仪式、日期,都有详细规定,经费从朝廷正赋中支用。

每年春秋二季的“丁日”,祭祀至圣先师孔夫子、孔夫子的父亲启圣公、梓潼帝君,目的是“崇文教”;“戊日”,祭祀社稷、山川、风云雷电、城隍、土地诸神,目的是“敦祈报”;三月一日、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祭祀孤魂野鬼,目的是“恤幽魂”。

于成龙在写给上级的《请复祀典详》一文中认为,这些朝廷正祀,是“简而不数,丰而不俭,是诚圣天子百神来享之盛典也。”意思是简洁而不复杂,丰盛而不吝啬。自己刚刚上任,本当首先招抚百姓,但是要招抚百姓,则应该首先“培风化之源,重衣食之本,释厉鬼之恫”,也就是做好祭祀工作。

他说,自战乱以来,合州的祭祀活动一直不能正常进行,上级也没有按规定报销经费。有时候,是地方官自己捐出俸禄来搞祭祀,有时候是本地百姓捐款来搞。他认为,这种不符合朝廷规定的祭祀活动,并没有把皇上的“龙恩”赐给鬼神,鬼神也一定不会来享受祭品,因此也不可能加恩赐福于百姓。这样重大的活动,让地方官和老百姓花钱,实在是朝廷的羞耻。所以,希望上级能够郑重考虑,向朝廷请求恢复祀典,经费从正赋中报销。祀典的丰俭程度,视当年的赋税收入情况而定,收入好时就丰盛一点,收入差时就节俭一点。

这份文件能反映出两层意思。一是于成龙本人的思想特点,他相信隆重的正规的祭祀活动,能给合州百姓带来莫大的福祉:让战争中的孤魂野鬼得到超度,不再作祟人间;年年风调雨顺,农业生产能够获得丰收,让百姓获得温饱,官府得到赋税;教育发达,文风昌盛,让地方上多培养出一些人才。二是祭祀经费全部从公款中报销,减轻当地官绅百姓的经济负担。

在另一篇《请正朝仪详》中,他又指出当时的祭祀仪式,尤其是遥拜皇帝的“朝贺大礼”,仪式不规范,要求朝廷正式颁发统一的仪式。他在文章中还追忆了以前故乡永宁和广西柳州府的朝贺仪式细节,说明大家都是随意参照旧例,并无一定格式。合州本地的朝贺,则在佛寺中举行,地点也不规范。

于成龙是儒家知识分子,和所有儒生一样,都十分注重礼乐教化。他在合州上任之初,就大谈“礼治”问题,也在情理之中。

二十二、《规划铜梁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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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良心:一代良吏于成龙传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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