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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建学宫的意义,绝不仅仅是盖几间房子祭祀孔子,其核心内容应该是认真地办教育,有正规的教学、考试等项目,为地方培养人才,传承文化。根据前文介绍过的案例,罗城县里有塾师、学童、生员等各色人物,应该是有一定教育基础的,只是文风不盛,人才稀少而已。广西境内各地,在战后认真兴建学宫的情况可能比较少。于成龙本人是太原三立书院里培养出来的人才,十分重视教育事业,他按照自己的职责完成了任务,反而显得十分突出,所以成了举“卓异”时明确列出的政绩。

“养济院”,相当于现代的“敬老院”,是专门关怀老年人的。在古代,主要是收养没有子孙赡养的孤寡老人,是纯粹的公益设施。这方面的记载也非常少,我们不能了解具体情况。对于成龙来说,这既是知县的分内之事,也是行善积德的机会,以他的办事能力,这座养济院应该有不错的规模和社会效果。

十六、有诗有酒的清苦生活

自从仆人们散去之后,于成龙在罗城的生活就显得极为艰苦。衙门里的公务,还有书吏差役帮办,个人的事务,比如做饭洗衣之类,就只有自己操劳。于成龙小时候在家里当少爷,长大了当老爷,虽然不是大富之家,但也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到现在,一切都得从头学起。于成龙是相信命运的,他在罗城“立意修善,以回天意”,自己学着做家务,也算是惜福修行的一个法门。平时政务太忙,他没有多少做饭的时间,经常一天只吃一餐,闲了吃两餐。既省钱,又省时间。

他四十五岁以前,不知道爱不爱饮酒。到了罗城之后,每晚必须饮酒一壶,只买四文钱一壶的普通烧酒。手头钱紧的时候,每天就只喝半壶,反正是不能不喝的。我疑心于成龙的嗜酒,是从史书里借鉴来的养生之道。据《史记》《汉书》记载,西汉名臣袁盎,曾经被朝廷贬谪到比较湿热的吴地,那地方当时也算是烟瘴之地。临行前,他侄子袁种出主意说,每天坚持饮酒,就能对付南方的卑湿,保障身体健康。后来袁盎果然平安地回来了。于成龙的每日饮酒,应该有养生保健的目的,当然也是排遣愁闷的良方。后来,饮酒成了他终生的爱好。

他晚上饮酒时,不用下酒菜,连筷子也不用。拿出一本唐诗,一边念,一边喝。有时不念诗,自己拿纸笔写诗,边写边喝。有时候,想起了自己的身世、命运、故乡、亲人、朋友,忍不住悲从中来,就一边哭一边喝,喝到嘴里的,不知道是酒还是泪。这里引一首《粤西九日》,是重阳节写的:

冷落荒城又一秋,每逢佳节转添愁。

黄茅嶂远今犹古,白发风凄叹复羞。

菊瘦懒看空泪落,雁回遥望暮云收。

闭门却厌登高去,醉里心魂到故丘。

有时候,公务并不繁忙,于成龙可以从容地睡午觉,睡足了就起来读史书,读一会儿有感慨了,还会提笔写几首诗。《罗城署中闲咏》云:

窗前驯鸽行书案,惊醒主人午梦时。

起坐闲看十七史,古今成败有谁知?

子厚当年被谪时,柳州城上写新诗。

那知千载存亡后,我与先生共客羁。

有时候,睡梦之中,居然足踏祥云,向着遥远的山西永宁飞去,好像立即就能见到亲人了。可惜,梦境也不能尽如人意,飞到湖南洞庭湖时就落了下来,被当地人留住说话。这还不算,梦中一摸身上,官印居然丢了,于是又赶紧回转罗城。且看他的《写梦》:

终日思家怅复吁,梦魂飞泊洞庭湖。

忽惊信篆归何处?别却耆童觅旧途。

在罗城当知县,每年的俸禄是四十五两白银。这笔收入,只比教书先生略好一点。有人算过这笔账,知县每月大概只有三两多银子的收入,只能保障全家人的粗茶淡饭,吃好的都不行。再多养一匹马,就有点入不敷出。如果再有日常的人事交往和其他开销,那就远远不够了。于成龙孤身在罗城,不必管家里的花销,自己一个人的衣食,又极其简单节省,这笔钱应该是花不完的。有时行点善事,捐助公益,也能拿出一点钱来。

但于成龙的“穷大方”,有时候竟会影响到自己的酒瘾。弄到没钱买酒了,就去勉强戒酒,戒了酒又睡不着觉,那就写诗吧:

一夜一壶酒,床头已乏钱。

强欲禁酤我,通宵竟不眠。

于成龙后来回忆,在罗城的生活是“天下有极苦之地,居之久而不为苦者”。罗城虽然贫穷破败,但山高皇帝远,无人管束,可以过得自由自在。自己吃粗食,穿破衣,想醉就醉,想哭就哭,上司看不见,百姓也不嫌。后来治理得法,条件改善,日子过得也好一些,和老百姓相处得如家人朋友一般,做一点好事,老百姓就会感恩戴德,有一点成绩,上级就会赞赏表扬。平时没有复杂的官场交往,过年过节不给上级送礼,上级知道他穷苦,也不会嫌弃。这种日子,倒也有一种特殊的乐趣。

刚开始的几年,于成龙一心企盼着能活着回家。曾经到城隍庙祈祷,说自己平生没做一点儿亏心事,请求城隍老爷保佑,让自己任满后平安返回故乡。后来的几年,乐趣渐多,心也就安定下来了。

大儿子于廷翼,曾经不远万里到罗城探父,相聚了一些日子。只是不知道于廷翼来时,有没有给于成龙带来新的仆人。以前的仆人死了几个,让于廷翼赔累不少。据说,这次于廷翼带来一封族令,族长要求于成龙任满后辞官回乡,不必再做这受穷赔钱的官了。也不知于成龙如何跟儿子解释的,族令并没有起到作用,于廷翼呆了一些日子就自己回家了。罗城百姓,还主动凑钱,想给于廷翼带回去养家,于家父子当然一文钱也没有收。

十七、来之不易的“大计”“卓异”

康熙六年(1667),于成龙因为政绩突出,被两广总督卢兴祖举为“卓异”,这是清代地方官员最为珍贵的荣誉和升官资本。对于成龙来说,这个荣誉其实来之不易。

清代官员的考核制度是比较完备的。文官三年一次,武官五年一次。京官和一二品地方大员的考核称为“京察”,中下级地方官员的考核称为“大计”。“大计”中,布政使与按察使的考核称为“考题”,由总督巡抚撰写评语。省内其他官员,各由其上级撰写评语,送交总督巡抚审核,决定等级,称为“会核”。“京察”和“大计”最后都由吏部会同其他相关衙门审核定稿,上报皇帝批准。

于成龙是七品知县,他的考核评语应该是由柳州知府撰写初稿,汇报给布政使和按察使,经过审核后,再上报给巡抚和总督。

考核的内容,分为操守、才能、政绩、年龄健康状况四个方面,简称为守、才、政、年。知府、知州、知县这些基层官员,还要考核其仓库是否亏空,赋税是否完成。这些内容,都不是凭空填写,而要根据相关的档案记录认真审查。

考核的成绩分为三等,一等为称职,二等为勤职,三等为供职。考核为一等的,还要“保举”,“保举”有比例,地方中下层官员大概是十五比一。“保举”被朝廷批准的,就称为“卓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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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良心:一代良吏于成龙传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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