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这宗案子的结果是,颜俊卿赔钱,两位媒人挨打,钱青选与高慧娟安心做夫妻过日子。老百姓看到这判决,估计是心服口服,哄笑不已。

7.巧判月饼案

判断官司,本来应该是在事实基础上,讲法律,讲道理,合理合法才行。但有的官司,事实已经完全搞不清,法律和道理也就没法讲,在这种情况下,于成龙也有自己很灵活的处理办法,让其合乎人情,让大家都能够坦然接受。比如这宗月饼案。

罗城县有一家老字号“月中桂茶食店”,在广西省内颇有知名度,卖的主要是糕点类食品。中秋节来临的时候,他们便大量出售月饼。这种月饼五文钱一个,比于老爷平时喝的一壶酒都贵。有位钱老太太,带着三百文钱,到“月中桂茶食店”购买了六十个月饼。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当时店中顾客太多,店员孙小弟前后忙碌,失于检点,竟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了差错。孙小弟坚持认为,钱老太太还没有付钱,钱老太太则坚持说,自己已经把三百文交给孙小弟了。双方争吵起来,店内顾客和店外居民都跑过来看热闹,一时间聚集了几百人,乱哄哄无法下场。

罗城县城本来就很小,在县衙里的于成龙很快就得到了消息,带人赶了过去。他控制住现场秩序,仔细盘问了钱老太太和孙小弟,也询问了当时在现场的顾客和店员,大家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虽然只是三百文的小纠纷,但一时也把于老爷和现场所有人给难住了。

于成龙说:“钱氏老太太,年过六旬,一向老实厚道,似乎不至于为了三百文而起赖账之心。何况,她出门时确实带了三百文钱,现在钱袋子已经空了,可见她确实是付了钱。”店员孙小弟一听,急忙喊冤。于成龙接着又说:“月中桂是全省驰名的老字号,信誉良好,也绝不会因为三百文钱而欺负老太太。店员孙小弟,在月中桂工作八年,一向也是诚实可靠,更不会有诈财之事。看来,事实是这样的,钱老太太确实付了三百文钱,放在柜台上,而店中其他人乘乱顺手牵羊,偷了此钱,店员孙小弟并没有真正收到这笔钱。现在,如果让钱老太太再出三百文,未免太冤。如果让月中桂认了这三百文的损失,则怕开了先例,店内人人效尤,会造成更多的损失。”

说着,于成龙看了看店中看热闹的几百人,笑了笑说:“我看店内购物者有三百多人,大家学学古代的鲁仲连,做做好事,排解纠纷,一人出一文钱,凑够三百文,了结此事如何?”

这件官司断得就是不合法不合理,但现场每个人出一文钱,实在也算不上什么损失,反而算行了一善。于成龙这种做法,其实是照顾了钱老太太,也救了孙小弟。如果按合法合理的判法,应该双方各认一半,钱老太太再出一百五十文,另一半由店里承担,而店里肯定会让孙小弟来承担,甚至还会因为出错而解雇孙小弟。

于成龙的判法,其实就是付出极大的善意,保护弱者,只便宜了那位顺手牵羊的小偷。

8.粪污新衣案

过去的打官司,有的是惊天动地的冤情,有的则属于没事找事的无聊纠纷。比如这宗粪污新衣案,内容就十分搞笑。

罗城居民平襟亚,家里有几个小钱,他从广东买了几件昂贵的绸缎衣服,准备结婚的时候穿用。可是,新衣服买回来,不穿出去显摆显摆,那不是白买了吗?他穿上新衣,浑身轻飘飘的,城内城外地闲逛。没想到十分倒霉,在桥上遇见挑粪的乡民屈天章,屈天章一不小心,失足滑倒,两桶大粪正溅到平襟亚的新衣服上,你说倒霉不倒霉?

平襟亚当然是恼羞成怒,火冒三丈,非要屈天章赔他一套新衣服。屈天章是个挑大粪的穷汉,哪有钱赔这么好的广东“时装”?于是,官司就打到于成龙这儿来了。

按道理,这事是屈天章不对,弄脏了人家的新衣服,就该赔偿人家。但屈天章不是故意的,属于无心之过,另外家里穷,也没有钱赔。于成龙从“良心”出发,就偏袒了屈天章。先问平襟亚:“你那衣服能洗干净吗?”平襟亚不敢胡说,答道:“能洗。”于成龙道:“能洗就回家洗一洗吧!洗完了不还是新的吗?屈天章弄脏你衣服不对,但又赔不起钱,让他给你磕二十个头赔礼吧!”平襟亚只好从命。

案件需要记录,判词也是需要写的,这里就不引用了。

于成龙这些判案记录,在他本人的文集《于清端政书》中并没有收录,可能是清代文人在编辑《断案精华》之类的著作时,从官府档案中搜集整理的。本书依据的,主要是《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传》这本书,至于这些案例是否全是罗城的事情,笔者也没有作进一步的考证。通过这些案例,我们既可以领略于成龙在司法方面的成就,也可以领略于成龙作为“父母官”“青天大老爷”的爱民情怀。另外,从中也可以了解罗城县的发展情况,顺治十八年县城只有六户居民,到康熙初年,已经人口众多,相当繁荣,各色人等都在过着自己的生活,经历着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一切,当然和于成龙的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但于成龙自己,对其政绩显然并不满意,他曾经写诗道:

书生终日苦求官,及做官时步步难。

窗下许多怀抱事,何曾行得与人看!

也就是说,他的抱负极大,才能极高,想法极多,罗城知县这个职位,并不能让他充分施展。

十一、顶撞上级反而获得赏识

康熙二年(1663)秋天,广西乡试,于成龙临时被调到省会桂林担任帘官。

据于成龙的《治罗自纪》,说是“特取入帘”“居闱中”,应该指担任“内帘官”,而别的记载,都说是“外帘官”,其实意义都差不多。“内帘官”包括各位考官,也有处理其他考务的官员,“外帘官”则主要负责维持考场秩序和外围工作。区别只在于,“内帘官”属于限制自由活动的保密人员,“外帘官”的活动范围大一些,自由一些。

于成龙是小官穷官,到桂林去的时候,衣装陈旧,行李简单,只有一件皮套(羊皮被子或者大衣之类)。平时呆在罗城,倒没什么感觉,一到桂林,会见各地官员,就显出寒酸来了。于成龙自己倒是很想得开,满不在乎。他的《偶吟》诗云:

石崇豪贵范丹贫,生后生前定有因。

传语世间名利客,不如安命是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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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良心:一代良吏于成龙传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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