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范文程和洪承畴,你要说几句“汉奸”我同意,但是我能够看出,他们对清朝能够让他们的才能充分发挥的制度是非常满意的。洪承畴是从明朝投靠过来的,感觉尤为明显,两边一对比,很能感受到当中的巨大差异。不是说科举制一无是处,唐朝的科举还是可以的,考察实际能力的,宋以后的科举就僵了,只要考出了,那就青云直上,考不出,一边凉快去,根本不考虑实际的能力。汉人早年的察举制,在这方面是比科举制更好。比如霍去病,24岁就死了,可却是一代名将,标准的外戚,汉武帝看中了,那就直接提上来,结果是真行,就是汉朝的制度比后来还是要灵活很多。你说要是把霍去病扔到宋明会是个什么结果?大概连科举都没考上就死了吧!当然,察举制也有问题,但是,若察举制和科举制都是在最好的状态下的话,察举制能让更多的人才获得机会。难怪后人要发出感叹:“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其实人才一直都有,只是更多的人被埋没了,绝大多数人死在科举这一关,难得考出来遇到机会了,还被这个体制扯着后腿。
我们看明朝的体制,差不多就是遇到人才就往死里限制,不憋死不算完,你看明末的那一大帮人是不是这样?差不多都是被憋死的,包括杨嗣昌在内,皇帝支持都没用,根本撒不开手脚。满清野蛮归野蛮,但他的体制确实是让更多的人才都释放出能量来的,遇见人才就往死里用,不累死不算完。这跟后来明治维新时的日本有点像的。尽管清朝到后来也开始僵了,但曾国藩、李鸿章等人所受到的限制,到底要比明末的那些人小多了,你光把太平天国那一段历史读一遍就能感觉到了,至少不会随便跑来个太监,手眼一动就把军队扒拉走一半,还不到这个地步。
第二节边疆的至高点
至于清朝的疆域就更是让所有的汉人王朝望尘莫及了,其实北方游牧政权对处理边疆问题一直比较拿手。如元人许有壬评述北疆:“自辽、金崛起,遂为内地。”而清朝在治理边疆时的实用,简直让我瞠目结舌。
从东北开始逆时针转吧。
东北,尤其是吉林和黑龙江,清朝的统治力应该是最严格的了。这是当然的,满清兴于东北,历来就是他这一支系的“胡人”在捣乱,现在内迁了,自然没人来作对。如果对这一点都不理解的话,除非是水平差到极点了,否则的话就不是心理问题了,而是心理有疾病,得去看医生了。
蒙古就更是下了大工夫了,不仅仅要打,关键是要拉,让蒙古人为己所用。联姻当然是满蒙关系的重头戏,高层通婚非常频繁,一般汉人王朝是不会、也不可能这么干的,满清处理问题之实用,也由此可见一斑。机构设置上,在内有理藩院管辖,在外又设立了军府。
制度上则采用盟旗制度,蒙古各部落参照八旗制度,建立盟旗,以此减弱蒙古贵族对其部落的掌控,有时大的部落会分成几个旗。旗长被称为札萨克,如果原来的贝勒势力较小,但效忠较早、战功卓著,也可以被任命为札萨克;反之,亦然。若干旗为一盟,设盟长一人,从札萨克当中选任,盟内诸旗需要定期会盟,如遇征战,盟长还要组织各旗整军出战。今天仍然能够从蒙古地区的一些地名中,看见这种制度的遗迹。各盟旗之间不得随意结交,而且设立了疆界,各旗必须在规定的地域内放牧,不能跑到别人的地面上去,当然,如果别人有违反的,也可以举报。如果遇有天灾等特殊情况,旗内地界无法继续放牧,则需要上报清廷,由清廷派官员专门处理。为了让这些政策得到很好的执行,清廷还在边界设立卡伦,内有官兵,清廷要定期巡查。另外,清廷在蒙古地区亦有驿站,用于传达军情、传递公务。
蒙古贵族需要定期参加清廷的政治活动,而且规定十分严格,主要有年班制度和围班制度,这里不详述。更重要的是,清廷还在蒙古颁布了律例,主要是《理藩院则例》和《蒙古律例》,这说明真正是在实行统治了。
总的来说,清廷对内蒙古的掌控要严于外蒙古。但无论如何,清朝对蒙古的统治的有力仅次于元朝,蒙古在清朝更像是一个自治区或特别行政区,但“主权”是毫无疑问的。跟汉人王朝完全不同,其对“西胡”始终以打击为主,最多也就是朝贡国,很难说把该地区划入了自己的统治范围。这就为清末汉人大规模迁入东北和蒙古,并在这两个地区设省提供了条件。
这里我必须要解释一下,但凡是朝贡国,就必定不是中国的领土。前面说过,朝贡体系是东亚世界的通行外交法则,既然是外交,当然是两国。只是有些国家跟中国更加要好,比如朝鲜,朝贡严格到犹如一国,用今人的思维方式来想,朝鲜在形式上很像是中国的领土,朝鲜定期遣使来朝贺,明代朝鲜人甚至采用中国的年号纪元,朝鲜对中国皇帝也只自称王,王位继承还得经过中国的批准。有些国家跟中国的关系就没有那么亲密了,比如日本,但大体上还是在这个体系内的。还有些国家其实是不在这个体系内的,比如中亚的国家,这些国家来到中国也就是进行各方面的交流活动,只不过是以朝贡法则来进行的,其实人家跟你没什么关系,根本就不是这个体系内的。这得分清楚,所以别一看见别人来朝贡了,就以为人家都是佩服你的,你的影响力就能够达到那么远的地方,其实就是你非要以这个法则来进行外交活动,人家大老远跑来也只能客随主便了,更不要以为古代的朝贡国是中国的领土。朝鲜和中国的朝贡关系跟清代蒙古的统治方式有类似的地方。但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当西方“主权国家”的概念传入东亚世界,并取代朝贡外交法则以后,清代的蒙古就是中国的领土,而朝鲜则是主权国家。关键是看中国政令在该地区的执行,是可以在王朝制度的框架内就实现了的,还是说仅仅保持一个表面上的执行,若能从朝鲜、蒙古与清朝的关系中看清楚这一点,这个问题就弄懂了。
现在转到西域,接下来的地方多比较敏感,目前社会上的史料很少详述,没法子,我也只能说个大概了。应该说,汉、唐对西域的统治还算过得去,起码势力到达过一段时间,宋朝就不谈了,明朝是不统治西域的,出了嘉峪关就不归明朝管了。两者从来都是朝贡关系,而且极不稳定,明朝早年跟东察合台汗国打交道,后期主要是叶尔羌汗国。清朝入关前后,西域也激烈动荡,康熙后期,中原地区逐渐稳定,西域问题就进入了清朝统治者的眼里,一个字:打。打得昏天黑地,康、雍、乾三朝连续出兵,终于将西域纳入版图。清廷为了炫耀其结果,遂改名为新疆。当然,为了尽量减少该地区的反复,清朝统治者也动足了脑筋。
军府肯定是少不了的,八旗、绿营全往那里塞。可军队一多,口粮就没法保证了,老从关内(嘉峪关内)输送,那得花多少钱,清朝肯定负担不起。那就就地解决,主要三个办法,屯田、放牧、贸易,都是官营的,反正怎么解决问题怎么来,怎么赚钱怎么搞,当然具体还能说很细。反正清廷的官员和派驻的军队都能在当地解决温饱问题。这让清朝统治西域的成本下降到王朝能够长期负担得起的地步,有利于统治的巩固。
行政上也是分而治之,主要采用三种制度:府县制、札萨克旗制、伯克制。府县制是最“正规”的制度,也是最没有后遗症的,但需要大量的汉民,可没有,那就迁来,清廷从关内招募大量的赤贫民众,公费送至西域,给住房、田地、耕种,还下达鼓励移民的政策,终于建立了府县。府县和军府之间的联系较为通畅,操作也更为娴熟,关内也是这么干的,由此成为清朝在西域直属的、最为倚重的军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