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这么说,面对这种问题,人类是呈橄榄型的,那一头尖的,是那种不顾生死的人,我佩服;另一头,是人家还没怎么引诱就帮着人家残害自己的同胞,我鄙视,这两头的人数都不多的,理由很简单,人本来就是贪生怕死的,但也是有良心的。我们大多数人就是橄榄最胖的那一部分,吴三桂也是,跟你挤在一块。要知道,当时吴三桂的家属还在李自成的手中呢,你说他为什么投降清朝?就为了那顶平西王的红帽子呀?只有最差劲的那一头才会这么干,大多数人是不会因为这种东西而舍弃自己家人的。反正吴三桂要么是为了女人和功名利禄投降清朝的,要么就是为了保全手下这十几万人的性命,相信哪个自己看。
我不想做那种为了批判“汉奸”而乱泼脏水的事情,吴三桂的影响确实是被夸大的,好像说得吴三桂打开关门才是导致清军入关的核心原因,如果吴三桂不这么做,清军好像就无法入关一样。当时他手下就四、五万人能打的,在三方势力中,军队战斗力还是最低的,就占着个关口,手上也没土地,关键是看那两拨人的。若不是还握有山海关,是被南北任何一拨人如割草般轻易处理掉的,但就算握着山海关也没用,因为当时多尔衮根本就没把他的投降计算在内,根本就没打算走山海关。吴三桂投靠哪一帮都不决定这场战争的胜败,此时的李自成根本就不具备阻挡满清入关的实力。更何况,把举国的命运咸决于一人,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这本身就说明满清入关是一种可能。很多人的工作就是在出了问题以后,拼命去找个别人的原因,然后拎出来骂一通,而我所希望的,就是中国不要再有这种能出“汉奸”的时代了,解决掉我们自身的毛病才是正途。在很多人眼里,宋朝之所以亡,主要就是出了秦桧这些人。就好像说全中国都是好人,就秦桧一个恶人,碰巧又当了官,其他的好人又围追堵截,但还是没有堵截成功,让他当了大官,然后皇帝又受了蒙蔽,反正全中国上下都是反秦桧的,不过很可惜,就莫名其妙出了这么个秦桧,结果导致了宋朝收复失地的失败。总之,中国的命运都掌握在这群“汉奸”手里面,就是出了这些人,所以才亡国的。这种逻辑有意思吗?秦桧之所以出,而且还能当成,本身就说明了中国正是有这么一派势力,领军人物就是皇帝。无非后来出了问题,大伙才一股脑地把责任全推到他身上,皇帝摇身一变又成了无辜的人了。
我无意为“汉奸”辩解,不过这能说明中国人的又一个毛病,好像所说的东西对谁“有利”就是为谁说好话了,反之亦然,我前面就说过了,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学术讨论,不存在帮谁、不帮谁的问题。
道德标准当然要有,然而一旦变成一种变相不让人说话的工具,一旦变成划分敌我阵营的标准,开始终止人们对人的本性的探讨,全国上下统一口径时,这种所谓的道德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了,甚至有时是可笑的。岳王庙中秦桧等人的跪像仍然在那里,好像在昭告世人正义与邪恶。然而十分令人遗憾,不论是汉八旗、绿营兵,还是日后的“伪军”,如果有机会去岳王庙的话,同样会拜一拜岳爷,向秦桧等人表示一下愤慨。我想这是最可笑的一幕,也是值得人深思的一幕,正如易中天先生所说:“诸如此类的道德义愤究竟有多少出自真正的道德感,十分可疑。在我看来,那恐怕更多的是一种政治表态和道德作秀。中国人是很擅长此类表演的。最高当局只要一声令下,很容易地就能做到对某个‘奸贼’或‘小人’的同仇敌忾。至于这个人是否当真有罪,则无人深究,也无须深究。对于这些‘愤民’(愤怒的民众)来说,需要的只是一个表白的机会,即一个表现自己政治可靠和道德无暇的舞台。这就要一个‘反面典型’以为契机……民众,则非如此而不能‘表演道德’,证明自己是‘好人’,也无法在这种表演中体验快感,即道德上的优越感。”(《帝国的终结》)这看似十分残忍,尤其是跟那些慷慨激情的文字比起来,但这也正是我的工作,让每一个人都能够放下这种无谓的表演和沉重的包袱,重新正视人的本性。
袁崇焕被磔时,人们并不在乎袁崇焕究竟是谁,做过点什么,他们只知道皇帝说他“通敌”了,那就可以吃肉砍骨,他们需要的仅仅是一个可以尽情表演的舞台,来表现自己是“好人”,坚决和“汉奸”划清界限。他们也需要一个可以对其尽情发泄的对象,京畿被掳掠,王朝无力保护他的子民,怪谁?跟今天很多人一样,不会想到自身文化的问题,他们更愿意找几个人出来,把全中国的问题都推给他们。这既是一群正义的人,也是一群残忍的人;既是一群盲目的人,也是一群可怜的人。
当这种所谓的道德被不断拔高时,人们也因此失去了理智。压得越厉害,反弹则越厉害。反正只要人犯了错误,便是不可饶恕的,不论有关或是无关的人都可以尽情“表演”一番,人与人之间也越来越不理解,不置对方于死地则不甘休。连起码的人性也濒临泯灭。
吴三桂投降清朝以后,三十多口人统统都被李自成处死,不少人看得那是一个兴奋呐!或许后来吴三桂是罪有应得,但我实在不知道这三十多口人犯了什么错,里面包括不少女人和孩子,都是在社会上没有话语权和初到人间的,这到底有什么可开心的!后来有一个叫孙之獬的,就是他向多尔衮建议下达“剃发令”的,尽管此令下达的责任应由多尔衮全包,但他居然能提得出来,着实令人作呕。好好当你的官就是了,不愁吃喝的,仅仅是为了升官发财,就这么瞎咧咧。这种人就是我刚才说的,橄榄最尖的那一头,连做人起码的羞耻心都不具备了。后来被山东义军抓住,用锥子刺遍其身,还凌迟了,全家都被人砍死,据说还有曾孙辈的人。哪怕今人也高呼死有余辜,老实说,他本人是死不足惜,可我也不明白一定要用这种残暴的手法将他处死吗?他的家人又有什么罪?曾孙,大概还不满十岁,难道也应该为了他的罪责而受过吗?杀人者怎么能下得去那个手,我不明白,但是我知道这种心态,因为无论怎么对待这种人都是可以的,连他的家人也要一起受过。我们经常能够听到中国人骂街会说“你全家……”,这也不是没有由来的,以前还真的就是这么干的,为了维护“道德”,哪怕杀人全家,哪怕杀的是一些无罪的人,哪怕杀的是小孩子,也是可以的!今天很多人仍然认为杀得好,这问题就严重了,其实我已经说过了,很多基本问题,比如当“汉奸”对不对,这种问题都是无关紧要的,因为都是可以达成共识的,我们真正的敌人则是当孩子和无辜之人被杀害的时候,周围却是一片叫好声。人的本性就在这种疯狂的“复仇”声和“道义”声中,被湮没了。
那种株连、千刀万剐之类的刑罚,仍然在今天很多人心中挥之不去,如同影子一般紧紧跟随着中国人,然而这正是人性当中最黑暗的一面。中国尽管有文明,但这个国家的文化却不重视保护每一个人,“国人皆曰可杀”就能杀了吗?无数伟大的人物就是死于“国人皆曰可杀”的。如同古希腊,采用的是所谓的民主,但却可以不经过司法审判而直接由公民投票处死别人,这就叫伪民主,与此相对应的,很多文明也可以称之为伪文明。在这种社会中,没有一个人的基本权利是真正被保护的,那么,当然也谈不上真正的民主和法制了。
文明和野蛮有时只有一步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