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节是偶昨儿夜里胡乱写的阴暗心理动向,不耐的直接跳过看下节哈!
---------------------------------------------------------------------------------------------
夜里陶乐睡着了,轻轻的呼吸声像催眠曲。我倒幸福得睡不着,多少个日夜,两地分居的煎熬,硬撑得一天像过一年。我并没有严重的睡眠障碍,多数失眠的人只不过身心疲劳度不够吧,这跟某人说自己吃下不饭没胃口似的,把他扔埃塞俄比亚住两年回来,我相信他能吃得下一头牛。
我是舒服得不想太快睡着,享受一下,手攀着她,脚也搭去她大腿,猴抱欺负人,陶乐明明比我瘦,可是内耐重压能力还是狠强的。有一个时期,她喜欢爪着我咪咪睡觉,大概是初夜就惯出了这毛病,那天她实在太累了,胡乱睡着,梦里我都能感知到她那小手,一动一动在我胸前,有时她做了恶梦,是开车吧?会突然使力,能把我捏醒咯……然而捏捏吧她又睡着了,汗!
第二天我笑话她,你原来有这怪癖呢,她大言不惭的说,就捏一晚上,我就喜欢,你是我媳妇,天津地义的!
要说,我这人的感情跟泥鳅似的滑不溜手,抓不牢,,,但被只一起待了一夜的她说,你是我老婆,忽然觉得十分踏实。
我本来,本来也立志对女人好的,除了前头那一坏女人,就是她了。转了二十五年,才遇到陶乐,转了二十五年,我都没有崩溃,坚信自己的心意,等到了陶乐,不容易哎。只差那么一点,我就不再是我了。
我当然是陶乐的奶宝,媳妇,乖球。
大概这就是我的宿命吧。我顺应天命,十分自在。
所以我这般情感复杂的人,,却是极端单纯的偏执狂一般爱着陶乐的,陶乐就是我的信仰,是我的一切,假如没有陶乐,哪有这个‘我’存在?
失去陶乐等于要了我的命,我绝对有可能为了这个原因再疯狂一次,摧毁现在拥有的一切也在所不惜。
女人不信仰爱情还信仰什么?要是能爱对人,再像武则天那般有手段,,有想法,也是完美的人生哈,可我这小民志向不大,我在这人世间,只求一女子永恒相伴。偶们甜甜蜜蜜恩恩爱爱,过小日子。
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在遇到陶乐以前,我深感这是句浪漫的话。我现在只觉得,放你娘的狗屁吧,这男人抛弃了发妻,天天跟漂亮的陆小曼你浓我浓,暗地里又还打着林徽音的主意,还灵魂的知己呢,有比这更操蛋的事不?
他倒成为近现代的情圣了,这是一句多么懦弱没骨气不思进取的话,得不得都听天命安排?
最好那女子主动来投怀送抱,为你披荆斩棘并背负后世的骂名,得到了,你就命好了?得之你幸,不得你也认了,命该如此么。
那要你自己干嘛呢,坐在家扮忧郁书生?难怪叫作家呢。
也就陆小曼这惯坏的千金大小姐没长眼跑上门倒贴看上他,这就一学识渊博的斯文败类典型。还说小曼不会过日子乱花钱,会过日子的那位干嘛又离了呢,养不起就别娶呗,娃都生了还离婚!败类!
小曼在自己家前夫家过得多奢华呢,她就一不长脑子的杯具,一辈子为志摩兄守了寡没有再嫁,死后也不得合葬,不能老公的书信日记,还赠给林徽音?这是多么高尚到离谱的情操啊!!唔,小曼才是真正的美女。人美心也美。
偶这不素批叛男性,志摩兄内样的,是个别现象嘛。当然,我不怎么愿意说女人不好,更喜欢将女性摆在本该得利的一方。
管不了别人,陶乐是我用力追求,使劲努力才得来的宝贝,不是坐家里等上门的,是吧。还是自己争取的好,爱情不能等,等等就错过了。
当然,有些个不是灵魂的知己也把人睡了,睡了又不想负责,大多数人不分男女都这样……挺好玩的吧,青春就是要挥霍,原则上偶也素支持年轻人要多阅力阅力……
可偶真正命好啊!被伤到心灰意冷,陶乐却收在怀里,珍之宝贝,这才是真正的生之荣幸,不感恩这深情,我还不如抱着我的小狗去流浪呢,呵呵,不配与人为伍。
所以,我从来不能懂得韩旻,不管她无头无脑的表白,还是委委曲曲的听话放弃,她眼睛长去后脑勺了吧,看上我哪点好呢?偶就一黑心老姑娘!
她要真是跳起脚来,跟姐纠缠几分,我倒能钦佩她的勇敢了。可是三言两语就被教育到放手,说她小,还真是小呢。姐这还没给人复杂的考查磨厉呢,不能坚持己见的人不值一提,根本不成熟。
若陶乐是韩旻的性情,耳根软没主见,早被家里人逼去结婚十几次了。。。是吧,陶乐千般好万般好,最实在的还是,她跟我一样意志坚定,相信爱情,也相信她自己。
我说韩旻是被一时被迷惑,完全看得一点没错的,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倒可怜了自己这样通透世故滴一个人,白白作了她青春的锦上添花,不甘心呢,是吧。
假如我给她机会,但我为什么要给她机会,我又没爱上她,不至于去扶植她勇敢,替她鼓气,为她加油,给她振作,再高呼,“你大胆的来泡我吧,姐愿意!”疯了不是。
动不动哭鼻子上脸的,确实可怕。我不怕人圆滑世故,就怕人脸嫩情浓。
我趴在陶乐怀里,只觉得自己这错犯得离谱,麻麻要是知道了,要骂我,要打我,任罚,该的!
只别离开我,不然,我横刀向脖颈,立死当场算了,哈哈,我绝对干得出来。
这是恐吓她呢,以命相挟的卑劣吧。切!为了爱情要什么脸面,爱人说要走,赶紧手抱大腿跪求不撒手吧,不逼着没机会的。放手给人幸福,那就是傻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天要亡我,也不能抢我的爱人。我做什么都可以,我不怕苦,我不怕累,我不怕声名的污辱,我不怕所有人的嘲笑,我就正正的立在人前,付什么样的代价都不退却,反正,我只要她,只要她。
韩旻若是敢小模小样的跑到陶乐面前,说几句破坏我们关系的是非之言,别说我跟她有过一两晚上的露水情缘,我就跟她睡过一百夜,都能大耳光子把她打出去,叫她见识下,什么叫给脸不要脸。对付阶级敌人坚决不手软。
如果不是祝福,那就只剩仇恨了,我是那种放着仇人上门还置之不理的人么?说神马做朋友,不虚伪么?不是表里不一存着他心,我还不信了。
早几年整我滴男生那些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有多下流恶毒就不提了,总之变了心意就是什么都没有,多说无益,再见都是伤害!是错我都不会认了,我就邪恶到底翻脸不认人,那又怎样。我再坏也坏不过山山他们吧。长没长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