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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世事

古人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算命的师父也曾和我说过:“你是走中运,年龄越大运越好!”而时间切切实实地证明了,30岁之前的我一定要吃常人吃不下去的苦。

正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那年春天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了东城区人民法院的电话,说我和老妈住的老房子已经被变更业主,对方起诉我们家,要求我们30天内搬离!最后,法院通知我具体的日期、地点去开庭。我当时就懵了,完全不知所措,心想这肯定是诈骗电话。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和法官聊了具体情况,确定是真实的!法官很耐心,听我讲了一下我家房子的情况,让我写个材料,开庭的时候带过去,便于法院了解和存档。这场官司的主要问题就是,由于xxx巷要开发成为新的旅游景点,有钱人买通了房屋主管部门,在我们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从管理层面做了户主的变更。

记得那一年我28岁,开庭那天,我拿着房本孤身前往。对方来的是中介公司代理,他们自然也拿出了新的房产证。面对两份房产证,法官有些无措,因为这两个房本都是真实有效的。于是,先做调解,看能不能和平解决。我的对面坐着3个中介公司的社会油子,而我对房产中间的各种道道儿完全不懂,看着这些一脸可憎的痞子相混混儿,气愤之余,我只觉得胸口一阵阵的犯恶心。显然,我这个小白说不过他们,他们讲的头头是道,法官也是频频点头,而我完全不知道从何说起。最后,先抛开房屋产权证的有效性,就补偿问题开始讨论,我也不懂,更不知道该要什么条件。自然,当天的这场谈判无果而终,法官将继续给我们做调解。

当时我就有一个想法,我也要起诉,诉求是这个新业主的房屋产权证书无效!我咨询了学法律的校友,他们给我的建议是先申请这所房产的财产保全,再去起诉对方,诉求是撤销对方产权证书。我又通过朋友找到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法官给我的建议是:尽量和对方多接触,让对方给到最大限度的补偿,不要走法律判决这条路!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真是不经世事,天真到无邪,太弱鸡了。当我拿着起诉书到窗口去申请财产保全并且要立案的时候,被告知立不了案!工作人员说,要先结了现在的案子才可以重新立案。那一刻,我突然明白过来,一切都已经被安排好了,我一个平头小百姓如何跟他们斗!此时才后知后觉地明白法官和我说过的话,现实和社会又给了我狠狠的一记重拳,那种无力感,让我窒息。

随后,我只能听之任之成为对方的鱼肉,所谓的调解,无非就是法官告知对方我的诉求,对方的安置和赔偿条件再由法官转述给我,就这样,漫长的拉锯战开始了。从那年的4月一直拖到了11月,还是没有解决方案。后来通过律师朋友才知道,我们的法官觉得这个案子于情确实不公,可从法律角度又没有问题,因此法官刻意把这个案子压着延期,想帮我尽量多争取一些。

11月,我接到了法官的电话,他说实在不能再压着这个案子了,院长已经亲自来过问,所以他只能按照现有条件判决了。我表示充分理解,三天后再次开庭,当我拿到判决书,欲哭无泪.对方给我们置换了一个鸟不拉屎的郊区小平房,赔偿金只有5w!休庭后,我坐在位子上没有动,朗朗乾坤,如此巧取豪夺,天理何在!我默默消化着这一切,内心的绝望、愤怒、无奈、委屈统统混杂在一起,让我的五脏内腑不断翻涌,有种想吐的恶心感。对方拿着判决书趾高气扬的从我眼前走过,法官走过来和我说:“被告,我也觉得这个案子挺憋屈的,可是没办法。你如果不服,就上诉吧,到二中院去,这样的案子改判的机率还是很高的。话我只能说这么多了,祝你好运!”说完收拾好文件走了,我呆呆的继续坐了一会儿,深吸一口气,走出了法院。

回家还得安慰老妈,她一个妇道人家,碰到这样的事已经慌了,也是正常。我作为家里的男人,就该去承担责任。只是,真的很烦,想有人帮忙分担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可是能找谁呢?朋友很苍白,亲戚很虚伪,每一张脸都让我憎恶。而若宁,不想让他跟着烦恼,他还小,也帮不上什么忙。如果父亲还在,我就不需要这么累了吧?如果父亲还在,我可能还没有长大,还是那个无忧无虑地孩子,会有别样的人生。父亲于我是大树,能挡风遮雨的大树,冬天燃烧给我取暖,夏天枝叶给我乘凉。可现实却需要我快速成为大树,成为像他一样的大树。我好累,好无助!

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台阶很高,在我了解了所谓的“法官自由量裁度”内容后,对改判的最大限度也有了预期。朋友们建议我找个律师,我拒绝了,律师代理这类案子起步价格就是1w,还不算标值。这个案子即使按照最好的判决结果,请律师也不是一个合算的事情。所以从上诉到立案再到出庭,都是我一个人,真有种孤胆英雄的感觉。很幸运,这次的法官很是果决,开了一次庭,直接命令对方按照我的要求重新提供房源让我挑选,限期30天,直到我满意为止!对方很诧异这样的开庭结果,但法官的语气不容置喙。

那天,法官坐在高台上,威严地说:“北京的房价你们比我要清楚,一天一个价的涨,你们已经赚了很多了,但这不是本案的内容。你们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给过户,是有问题的,所以我告诉你们,把原告安置好!如果30天内你们没有办到,我直接判决,没商量!关于补偿金,等你们商量好安置房再告诉我,这部分我会根据你们双方意愿再做调整!休庭!”说完直接走了,只留下书记员让我们双方签署记录。之前我想象的所有场景都没有发生,这开庭速度让我有点猝不及防,被告更是始料未及。

在随后的安置房问题上,我多次和被告去看房,被告方问过我,是不是认识二中院的人,我没有给正面答复。对于这些人,我至今还是避之不及,在旧社会就是被称为“拼缝儿的”。本是社会底层,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他们分到了社会发展的红利,反而成了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我不屑于这种赚钱方式,缺德!取之无道必非君子,这些人甚至懂得利用法律的缝隙去压榨盘剥百姓,巧取豪夺,无所不用其极。人性都是驱利的,错误的价值观输出,使得他们为了钱可以抛弃底线,我看到了人性最丑陋的一面。面对他们,我选择默然、无视,现在回想,对他们的脸和声音没有一丝一毫的印象。

我随他们看了很多房子,没有一处是像样的。在期限的最后几天,被法官催促的没有办法了,才心不甘情不愿地亮出了他们的底牌。在王府井附近的一处不错的院子里,有一间坐北朝南的北房,新装修好的,而且比我家之前的面积大了不少。我看完房子,站在院子里对他们说:“就是它吧,这一年真是受够了。”

他们说:“这是我们自留升值的房子,您跟二中院关系够硬的,我们真是没办法了才拿出来!”

我苦笑一下,扭头走出了院子。后续所有的手续我都没有参与,只提供了身份证给他们,几天后,房子过户完毕。此时,已经临近春节,我和他们协议春天搬家,他们欣然同意。

最后去二中院拿判决书的时候,我心情很差,突然发现,那个无忧无虑的我已经离开了。那个我,在一次一次的社会吊打中,已经死了。那天,若宁陪着我一起去,全程我俩没说什么话,中午吃好饭,就叫他回家了。我不想把坏情绪带给他,整个事件也没叫他参与,在潜意识里,他是需要我保护的,所以,痛苦和烦恼留给自己承受吧。

那一年,陪我走过来的是一部叫武林外传的电视剧,看了估计有上百遍,台词都已烂熟于心。此外,让我学会放下,学会看待世事无常的,多亏了一个人的点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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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你成疾药石无医----不惑[BL]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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