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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结束后,蓝汐开始变的越来越忙了,因为下一届的小朋友已经开学有些时日了,她所在的n多社团同时开始了招新工作。那时候蓝汐是学生会核心部门的部长,几个其他校级社团的骨干,还是几个社团的最大的头头,还不算上艺术团等什么乱七八糟的组织。 蓝汐在和我在一起之前,把自己搞到忙到了自虐的程度,时常连饭都吃不上。而她在和我在一起以后,对自己似乎也并没有更好。可是我好心疼她,既然我来了,便不打算再让她受这样的委屈。那个时候我的生活里,只有蓝汐。我从来不喜欢去上课,也对社团活动没什么兴趣,大学对我来说除了期末考之外是比较闲散与自由的,我有蛮多的时间可以给她,我唯一在意的只有她。

蓝汐有时间的时候会陪我吃饭,没时间的时候我就变着花样的去学校外面给她买吃的,因为蓝汐嘴有些挑,不太喜欢吃食堂。我会时常突然出现在她工作的地方,给她打电话叫她出来拿食物。有时她正在面试小朋友什么的,我会不太好意思直接去,便扯上一个路过的学生帮忙把东西带给里面某个地方的那个美女姐姐,然后在两分钟后收到蓝汐甜蜜的短信。无论她去哪做什么,晚了我一定会去接她回来。甚至在很多例行事务上,我会直接载她去,在附近找个地方等她,再带她回来,并且保持这个习惯到后来的很久。

九月的A城还是烈日高照,全校社团招新的时候大家都会在广场上摆展报做宣传,蓝汐也少不得穿梭于她负责的n个社团中。我有时间的时候,便会打车去商业街的哈根达斯给她打包冰淇淋,来回一小时,因为蓝汐喜欢哈根,并且只喜欢香草味。每次我拎着那种装满干冰的袋子远远的看着她各种背影的时候,都会纠结一番要不要直接过去,可最终每每都还是会故技重施,拦下一个路过的看起来比较面善的学生,拜托她把东西捎给那个穿着什么什么衣服的女孩。

我很难说清楚那是一种什么心理,好像扮神秘渐渐变成了一件有趣的事情,我有些腼腆于当着很多不认识的人的面做一些事情,可是我能想像到她收到我的东西时那一瞬间的小惊喜的表情,就会觉得心里很幸福。因为给蓝汐献殷勤的人一向很多,可是每每我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她都会准确无误的猜到是我,就像后来的很多年里她常收到各种花,却总能分辨出哪些是我叫花店送的。我很享受这种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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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一年的总成绩出来时,我进了学院前几名,拿了国家奖学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心情是很复杂的——有惊喜,因为我没想到自己一年中只有两个期末那些天用功了的情况下能得到这种排名,而且第一次知道了原来考试是可以赚钱的;也有失落,因为如此轻易能得到的东西让我更加坚定了无论如何也不想在这个地方呆四年以上的想法。但是不管怎么说,钱总归是个好东西,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这笔钱不算小数目。我给老爸老妈老姐报了喜,臭屁了一番,后来偷偷给老妈办了张卡把一半的奖学金给了她(怕老爸会吃醋)。

蓝汐也拿了奖学金,只是没有我幸运,并不是她成绩不够好,她成绩其实非常好,但是她在非成绩那部分的打分上被做了手脚,这里面有她学院老师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她曾经视为朋友的同班同学,人为把她从更高额度的奖学金名额上拉了下来。蓝汐对此非常伤心,不是因为那点儿钱,是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之前关系不错她对之很好的那个女生要这样做。蓝汐是个不容易靠近的人,但是有人一旦成为她的朋友,她会很真心待之,但是那个女生,却因为这点事情,以这种不太体面的方式背叛了她的友情,并且未因此感到任何羞愧。蓝汐一直在问我,是不是她做错了什么事,这个内心深处其实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姑娘,让人很心疼。其实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很清楚这个事情的本质原因,一个集上帝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孩,在大学这个小社会里,很难被很多女生以平常心去对待。我想起了曾经跟蓝母的对话,抱着靠在我肩膀的蓝汐,百感交集。

这件事情没有让蓝汐的心情低落太久,虽然后来成了她心里一个小小的疙瘩。蓝汐对我的表现还是很满意的,她开玩笑的说她看上的人智商不能跟她差太多,她很高兴我在她的可接受范围内,><。

我说我想送她一件礼物,以奖学金的名义,问她喜欢什么。她说想要一支竹笛,我们可以一起买两支。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骑车载她去了一条历史文化街。那个地方离学校并不近,但是蓝汐曾经说很喜欢我骑车载她出去逛的感觉,所以我还是决定放弃打车骑上单车带她去。我至今仍然清晰的记得那幅温暖的画面,微风轻轻的拂过脸庞,蓝汐用手环着我的腰,靠在我的后背,我们一路说笑,我心里满满的幸福,丝毫不会觉得累。我们在一家民族乐器店买了两支竹笛,又一起手拉手的去逛了文化街上的其它小店,逛完了还觉得不尽兴,我便带她去了市里的另一个景区,买了些好玩的小玩意儿。天色暗下来准备回去时,我才发现,我们已经离学校至少六七公里远了。蓝汐提意要打车回去,因为怕我太累,我执意要骑回去,她也只好依了我。回学校的路上去了一家烧烤店解决了晚餐,那家店后来成了我们最常去的餐厅之一。

回宿舍后,我才发现腿酸的要命。晚上赖在蓝汐的宿舍留宿。躺在床上,蓝汐心疼的帮我揉着腿,说我傻,可我还是很开心很开心,开心于我第一次可以不用父母的钱送她喜欢的东西,开心于我可以给她带来的快乐,甚至开心于她对我的心疼。

那会儿我跟蓝汐的室友们已经很熟,她们已经习惯了我经常在蓝汐那儿混吃混喝混宿,我也会用各种机会收买她们。虽然我自己也是女生,又是第一次谈恋爱,但是理论知识还是有的,我清楚的知道收买女友的闺蜜或室友有多么重要,并且利用性别优势成功的把自己变成了她们的一分子,让她们把我当成了自己人,以至于她们宿舍的集体活动或是谁过生日了什么的都会主动叫上我。于是我借机越来越多的睡在蓝汐那里,除了私心,还可以照顾她。比如说蓝汐来月事时肚子会特别痛,我可以半夜里给她换热水袋,抱着她,陪她。比如说天气热的时候,宿舍里会因为熄灯断电而没有风扇用,我就每晚拿把扇子手动的给她摇,甚至直到她睡着了,才会停下来自己睡。

十一长假回家的时候,我偷偷用剩下的奖学金的钱去买了只白金戒指。上次和蓝汐一起买的一对藏银戒她因为过敏不能戴的事情让我耿耿于怀,所以我一直想能再给她买只戒指,只是苦于没有借口,因为那时我们还没有在一起。现在我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送她戒指了,而且不再是尾戒,我是按照她中指的尺寸买的。

回去把戒指送给蓝汐的时候,她很开心,但她不是那种会一激动就跳起来搂着你脖子或者亲一口的小女生(更何况我觉得那个时候她好像从来都不会主动抱我或者亲我),所以你永远看不出来她具体的开心程度。

“这个应该不会过敏了,以后能经常戴着吗?”我问她。

“可是别人问我男朋友是谁我怎么说呢?”蓝汐笑着反问。

“戴到右手上吧,就说是你自己买的。就像,金海心的那首歌一样。”

“好。”

于是我美滋滋的把戒指套在了她的右手中指上,先拴几年吧,等我以后有能力可以买更好的再换掉。

后来蓝汐也送了我一只白金戒指,是她之前去香港时给自己买的,原来这姑娘真的曾经和

我一样,喜欢给自己买右手戒指。当然了,我是从来都舍不得把这戒指摘下来,连洗澡时都戴着,戴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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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最好年华里最动人的你[GL]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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