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
婆婆是那种宁可把委屈锁在肚子里,面上也要死撑的人。明显,她误会了,却只是自己兜着,并不准备来质问我,让我“难堪”。殊不知,这样一来,反倒让我因为不知道她为何生气,而错过及时解释的机会。
我很想能让她晚上到我住处来,在休闲的时间里好好聊聊,把心里的憋屈都交流一下。可是,她现在这样别扭着,没有一些铺垫,我连个邀请的切口都找不到。如果要像往常那样,叫上几个一起吃吃饭,或是逛逛公园逛逛街,融洽一下气氛,让彼此间的别扭感缓和了,接下来的邀请就自然而然了。可是,时间真的很不好腾挪出来。
在学校迎检导致工作量骤增、外公生病的同时,我又接到编辑部的通知,因为前期签了约的一份稿件,要限时整理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内容需要到一个很偏僻的小山村去实地采访。本来采访的任务是责任编辑做的,我只负责撰写,但这块内容比较重要,我也希望能够亲自实地探访,写的内容才会更有质感。于是,我还是挤出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背上笔记本电脑和相机出发了。
那个偏僻的小山村,在三十几公里外,很久以前去过,印象中,路很窄小,打车非常不便,考虑再三,我决定骑摩托车去。一来可以随时往返,二来那边山路窄小,大车开进去可能卡住,摩托车就没这顾虑了。
出发前,我是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去把车的刹车修了?安全帽前面的玻璃也有点儿花了,要不要换一片?刹车是失灵了近一个月了,安全帽是两周前被一小孩弄花了,我一直想去整一下,但一直没闲暇,想想摩托车也总是上下班才骑,路况好,路也熟,修不修影响不大,注意些就好。
可是,看一下时间,我就决定算了,不要整了。反正这么久,也骑得比较习惯。
接着,仗着艺高人胆大,我出发了。
骑出郊区,一路顺利,我奔着目标一路飞驰。这里不比城市里,车流量极少,好久没有开快车的我,骑得那是分外欢畅。
在一条公路和一条小路之间,我犹豫了几十秒:往哪条骑好?
我迅速比较了一下。
前者,优点:我认得路。缺点:是路程很远。
后者,优点:我十几年前曾跟亲戚走过一次,路程只有大路的一半多点儿。缺点:我不能保证不开错岔路。
这几十秒的时间里,我迅速思考着,最后决定走小路。时间啊!现在时间还早,如果能够早采访完,或许傍晚就能回家。不然就只能在小山村里过夜,第二天赶大早回去。
于是……
大约十分钟后,在一个万径人踪灭的山谷里,出现了一个目光茫然、眼神凄切的白衣女子,座下还有一只同样茫然的铁驴子。
那白衣女子伸长着脖子,努力地想从四周隐约的风景里找出一处房子或是人影。
两分钟过后,那白衣女子绝望地开始往回骑,再尝试另一条岔道。此处略去可能导致该女子撞墙自杀的迷路描述若干字,直接切到下一场景——
那白衣女子终于在某个看起来很荒芜的山脚下,看到一座简易木棚,木棚前面系着一条大黄狗,黄狗前面有个养鸭塘。那女子揣着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激动心情,泪流满面地奔到木棚前面去,连那条狗凶神恶煞作势欲扑的样子她都觉得别样亲切,她看到了从木棚里走出来的个大姐。
一看到这大姐的模样,白衣女子就知道有望了。每次出门办事遇到困难时,如果遇到美女,总能逢凶化吉一路绿灯,跟宿命似的。
一向好奇心极重的白衣女子此时一反常态地不去联想研究为何在这荒凉之处会有这样衣着清楚模样秀丽的女子隐居于此,匆匆问了路,知道原来要往那个看似绝路的地方一路骑上去,翻过一个山头,就可以到达目的地。
白衣女子千恩万谢地作别美女大姐,作别迎客态度很不主流的大黄狗,作别可爱的小鸭子们,再次跨上铁驴子,忽啦啦急驾而去。
翻过山头,是个大斜坡。
大斜坡也就算了,路上还不少沙子。
大斜坡加沙子也就算了,路旁还有座莫名其妙的巨大的电线塔。
电线塔也就算了,可是,此时居然有一抹很浓的投影投射到路上。
要知道,那白衣女子的座骑后腿刹车不灵and安全头盔的面罩玻璃弄花了很模糊。于是,她透过模糊的玻璃,看到的是阳光下那白得耀眼的地面上,突然出现了一根黑色的绳子,那绳子还像是拉在半空中的。
那瞬间,“血滴子”的半空割首功能在那白衣女子脑中忽地闪过,她以为前面是根黑色钢丝,如果照这个速度冲过去,那钢丝岂不是要切得人身首异处,一缕香魂返故乡了?
于是,自然的,紧急刹车,因为铁驴子后腿不灵,前刹也在瞬间被捏得死紧。(那女子还外带把头伏在驴头上的动作。)
大家都知道,骑摩托车,在后轮急转的时候,前轮被固定住是什么后果……
就这样,那白衣女子华丽丽地在这满是粗沙子的斜坡上摔了个人仰驴翻。幸好这白衣女子小时候淘气顽劣练就的童子功功底扎实,一个驴打滚迅速站起,清点身上零件无一缺员,心也安了,再扶起铁驴子,没摔太重,功能正常!这两大要项均没问题,她还是很乐观地继续一路向着目标进发,连刚才肇事的铁塔倒影也觉得那丫钢丝扮得还蛮像的,有趣。
直到到达目的地,她的膝盖才火辣辣地提醒:“这摔成这样了,你还当不当我是你的膝盖啊!一层真皮都没了啊!真皮啊!很贵的真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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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学校办公室。
我脚步略略有些颠簸地走向办公室,经过林雪明的位置时,周安倩正站在林雪明旁边,两人在交谈着。
“老大,你怎么看起来像残疾了?昨天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周安倩问。
“这个……唉,说来话长啊。”
林雪明赶紧给我腾让出位置来,让我坐下慢慢讲。
我摆出周星驰版韦小宝在万花楼门前说书的姿态开始描述起来——
“……你看,裤子没有擦破,只是表面略略显得糊了点儿,但是,隔着这么厚的裤子,我膝盖上的皮还是被生生磨去了一层,如果是皮肤跟地面直接摩擦,擦去一层皮,那种伤口倒容易好,抹点红药水很快就好了……可你知道吗,这是隔着厚裤子被活生生挤磨出来的伤口,看起来血不多,但是伤口会不断地渗出黄色的汁液,就像是被活活榨出来的人油一般……”
林雪明的脸上表情变得古怪起来,五官慢慢地往中间挤去,就要皱成一团。
“昨晚因为太晚了回不来,我就在小村子里过夜,因为时间宝贵,我都挤不出时间去问村医在哪里,就没做任何处理,一晚上火辣辣的疼啊,早上,创面竟然跟睡裤粘在一起了,活生生撕开……”
周安倩漂亮的大眼睛开始眯起来,嘴巴呈惊愕状,而后开始伸手掩上嘴。
“清晨赶回来,终于拿到了红药水,可因为不是直接的擦伤,这种油状液体比较多,红药水根本盖不住,很难处理的,创可贴贴上去,没一会儿就被渗出来的液体顶掉,粘不住……”
两人的眼里均流露出嫌弃的神情……
“等等,我还没讲完,要不要看一下?你们等等啊,先别走……”
真没同情心的家伙,不但没有贴心的慰问,还这样避之唯恐不及的。
还说是好朋友。
哼,骗子、硕鼠、无赖、谎话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