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大脑越来越兴奋,更加没有睡意,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床头的闹钟上第一个数字跳转到5,还睡吗?算了,起来洗澡上班吧。洗完澡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一看,16岁青春期的时候都没有起过青春痘的这张脸上一直引以为傲的皮肤已经因为长期的不规律生活变得越来越松弛,黑眼圈小细纹甚至是痘痘全都冒了出来,颧骨上还有几颗长期在电脑前工作辐射的色斑。
这些衰老的迹象就连护肤品也不能够补救,我试过在香港不计血本买回来一堆在我看来昂贵的护肤品,没用。我相信我们这种工作性质的女人的衰老都是源于内心,在爱无所爱,勾心斗角,巨大工作压力、寂寞和纵欲的多重作用下,一步一步地告别我们的青春。看着自己眼角的细纹,我无法抑制地为逝去的岁月叹一口气。
我才20多岁。
怎么感觉像是已经活了半辈子?
如果我有多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不会进入扒坟,但也只能是如果了。
我自从丢掉了曾美玉之后就相信冥冥之中皆有定数,就好像我和江婉仪,我第一次在扒坟实习时在公司大楼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她,后来在扒坟的面试上她又成为我的主考官之一,再到最后,我成为她的骡子,冥冥之中,皆有定数。
我是一个长情的人,起码在工作上是这样。
我初见江婉仪时,她还没有三字头,可能那时候她还谈着恋爱,工作顺风顺水,就像我现在这样。不,比我好得多,她刚工作那会儿正是金融界的好时光。
江婉仪,纯正海龟一只,而且是又大又老那种,在万恶的某国一水儿的读完了各种学位还拿了n+1个有分量的证书,其含金量之高令初进公司的我高山仰止,也是我心目中距离我最近的一偶像。美中不足的是,她是天蝎座,而且和曾美玉长得有点像。
和曾美玉有关的所有事物都是我的罩门。
我还记得我到公司面试时第一次走入公司大楼的忐忑不安,我看着如同电影《华尔街》里的工作环境手足无措,看着周围快步走过的被包裹在各式套装里的女人们感到惭愧,我不安地迈出第一步,完全忘记了自己当初的意气风发。我有点兴奋地伸手去按电梯上那个在脑海里背了无数次的数字按钮,有人抢先一步按了下去,我回头看去,这是一个有些沧桑但依然美丽的女人。
她就是江婉仪。
我还记得那一天她穿了一件蓝色细条纹的衬衫,她瘦得性感,手腕上腕表的皮带和裙子同色,她见我盯着她看,给我回了一个礼貌性的微笑,有点冷但不失客套。
我从那一天开始,就执着地相信,蓝色细条纹衬衫只有江婉仪才能穿出味道。
电梯停在了我要去的楼层,我和她一前一后地走出电梯,看着她快步走向前方的背影,我忽然想起,我曾经见过她的!
我一直认为我的人生中充满了巧合,真的,因为她竟然是我后来的头儿。
进了扒坟一段时间后我才彻头彻尾地相信,原来世界上真的有这么一种工作可以让人做到吐血,胃穿孔,脑溢血还舍不得放弃。在扒坟的大家庭中是没有周末这个概念的(至少对于那时候我这样的初级小虾米而言是这样的),1礼拜工作90小时算是赚到了,项目多的时候连轴转,忙起来几天几夜不休息,办公区的冷风从来不会停,办公楼里永远都是灯光大亮,就算外面台风登陆或者沙尘暴遮住太阳,对excel和word比亲爹亲妈还熟悉是最基本的,洗手间和江婉仪的办公室成了我在公司里最亲的地方,有一位我入职后不久就跳槽的革命前辈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进了扒坟这种公司能够重塑人的三观。我对此深信不疑。
我对扒坟最大的认识就是它总是能在最短的时间挖掘出人最大的潜能。拿我举例,我从刚开始的N小时做1个我现在都不愿意承认是我做的表格进化到后来边接电话边做表电话接完表做完的水平只用了X个月的时间,我曾经在1个晚上看完1本300多页的厚书,我可以在半小时之内做出来1份N多页的PPT(我做的算慢的,同组里的同事有PPT达人比我牛N倍),我可以……我可以……我的座右铭就是我可以。
都是被逼出来的!
江婉仪是我的头儿,我是她的虾兵,请允许我叫她蟹将,简称江蟹。
江蟹是我们扒坟公司的一枚绩优股,以后还可能会成为指标股,在和她同级的蟹将中她算得上年轻,海龟的教育背景、较为年轻的岁数和在海外数年的工作经历是她的优势。江婉仪的做风是快狠稳,如果从军事的角度来说,她最擅长打攻坚战和拉锯战,当然,她最漂亮的一仗可以算在防守反击范围内,这是后话,我不赘言。
那时候的江婉仪正是好年华,人也长得漂亮,女人漂亮也不是好事,因为难免就有这样那样的绯闻流传出来。什么AMD啦什么INTEL啦,等等等等,虽然我们这个行业男女比例有点失调,虽然我们这个行业工作压力巨大,但是无论怎样都无法阻挡人类八卦的欲望,所以鲁迅先生的话是对的,“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我将之借用一下——流言就像钱串子的腿。
我有时候觉得时间过得太快,有时候觉得时间过得太慢,觉得时间过得太快的情况通常发生在中午,觉得时间过得太慢的情况通常发生在晚上。刚进公司那会儿我会经常偷着在MSN上改一改签名档(应该是这么叫的吧?),发泄自己的怨气。后来被扒坟强奸习惯了,我就消停了。一年挣那么多银子呢,我要是不干这活,去哪赚这么多?做人得服软,要不总有一天被人拍到墙上抠都抠不下来。
所以我给自己取名钱清,除了钱清=欠情的含义外还顺便表示一下我对金钱的态度,这是反讽手法。
说到银子就不得不说习朴身,我真是不想说他,本想让他在下部自生自灭的,但念在我一直打着不装逼的旗号,我必须得给他个交代。
大学毕业后习朴身找了个很好的工作——在他看来很好。他的工作稳定,算是央企里的明星企业,薪水比较高(不能用扒坟的水平衡量),福利也很好,在和我工作的城市很近的一个省会城市。他很快乐,快乐得像一只草原野兔,还是灰色的那种。
因为我的工作性质和我们两地分居的现实状况,我们常常是几个礼拜不见面。刚工作的时候还好,那时候彼此都有点责任感,还能趁着放假的时候约会,后来时间长了感情越来越淡,也有可能是我越来越忙让他感到不被重视,或者是我在床上实在不给力,总之,他出轨了。
我发现他出轨的那一天是我进入扒坟后的事情,一个秋日。在我连轴转忙完一个项目后难得的一个休息日,我看到江婉仪发过来的通知后就赶快收拾东西从公司出来打车去他的城市,路过高速的时候因为阵雨还差点发生车祸,就是这样,我还是在天亮以前赶到了他家。我有他家的钥匙,但我从来没有用过,也许是我从心理上就不重视他。我敲门,好久,他才来开门,只穿着内裤。我没有觉得他异常,我连着两天两夜没有合眼了,实在太累,脱了鞋之后就走到卧室躺在床上不想动。
我迷迷糊糊地闭着眼睛,感觉他蹭了过来,我知道他想做什么,虽然我一直有些抗拒和他做爱,但是我总觉得我爱上曾美玉是对他的精神背叛,便听之任之,可能是那时的我在感情上过于颓废了。
他脱下我的衣服,和往常一样,我迷迷糊糊地对他说,“套套。”他打开抽屉,找了半天,自己自言自语,“怎么没了?”我一下子从半睡眠状态里清醒过来,他出轨了。我坐起来,眨几下眼睛,睁开,看着他的眼睛,“你做了什么?”自从曾美玉离开我,我变得越来越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