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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韩峰人还行,经过这个事情以后顶多就在msn的签名上加了一句“现在的孩子不可理喻”,没当我面提这事,我们之间在公司也不怎么说话,回家也很少会一起了。公司的运作情况不好,没多久韩峰就找了个工作辞职了,新公司跟刘丽的公司离的不远,一换工作就立马说搬家的事情。于是开始张罗转租房子的事情。

说来也巧,刚好这时候北京的房价一个劲儿的涨,我们租的这个房子,当初房东是17万买的,那时候已经卖50多万了,房东说这房子不租了,刚好也该交取暖费了,你们就搬走吧。

又得搬家了,经历了这么多,这回是死活不能跟人合租了,一定要自己住。

第七节 少年维特的烦恼

Vick说,这个东西越写越像是我的回忆录,还跑题了,其他人的内容超过了我们俩的。事实上,一开始我就是在写回忆录,两个人的生活虽有磕磕绊绊、趣事、乐事、烦心事,总体来说是很平淡的,没有太多夸张的情节。有追了这些文字很久的人说喜欢这种平平淡淡、真实的感觉,也有一些口味较重的人,觉得不够h、不够bh。

好吧,我承认这些文字写的比较松散,不够紧凑,但是至少我能保证是真实的。如果有机会和时间的话,我会回头把这些文字重新整理一遍,做成叙事散文的样子,篇幅会少很多,应该会更耐看一些。

我们日常的时候就是吃喝拉撒、柴米油盐,没有太多的曲折离奇,所以如果觉得这些文字涉及太多人而不太喜欢,那就关注Vick的微博吧。

接下来又得回忆一个小朋友。

前段时间吕丽萍反同言论出现之后,部分支持丫的人说同志是一种病,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无稽之谈,懒得再费口舌解释。前几天看到天涯社区“左岸文字”里面的一个帖子,提出一种新的说法,说同性恋是后天产生的,是基于对大众价值观的恐惧,从而选择一种边缘或者非主流得性爱模式,从而应对内心对社会的焦虑和恐惧,纯粹一种心理障碍。这一点我是坚决反对的。我觉得同志大多数都是天生的,我从很小,大约幼儿园的时候都喜欢把小男孩分成好看的和不好看的,虽然不会专挑好看的一起玩,但是遇到漂亮男孩会格外关注,甚至照顾他们。另外,同性恋不仅仅只有人,还有一些动物也会有,所以同性恋的产生更多的应该是基于动物性,也就是基因决定的。

所以我想说,我从小就是gay,但是我真正认真的喜欢一个人是遇到了他。

跟他认识是在高三的时候,那是他刚上高一。我们就叫他刘林吧。

2007年暑假,刘林来北京玩,跟我联系,我给他找了个住的地方。我去车站接他。他样子没怎么变,稍微高了一点点,还是那么清瘦,干干净净的,简单的T恤、牛仔裤、夹脚拖鞋。 那时候我跟Vick住在遥远的通州,还跟韩峰他们合租呢,就只好找了一个清华的同学,让刘林住他们宿舍。来到清华,一起吃了个饭,跟同学回到了宿舍,刘林说一路上累了,先睡一会儿,我也准备回家。他还是以前那种猴急的人,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扒个精光,钻被窝了。呵呵,看着那熟悉的身体,感慨啊……刘林没玩多久就回家了,中间也没怎么联系。

那年寒假前,刘林又跟我联系,说是学校给找了个实习的单位,在北京一个四星级的酒店,很辛苦的工作,也没有太多的工资拿,这些孩子完全是被骗过来的廉价劳动力。春节也没让他们休息,刘林就没回家,刚好我和Vick那年也打算在北京过春节,就让刘林过来一起过除夕。

简单做了几个菜,自己全手工包的饺子,本来说刘林过来了,可以放开喝一顿,想当年,刘林喝酒还是挺猛的。呵呵,他真的长大了,不再像以前那么冲动了,两瓶啤酒下肚就打住了,看看电视就睡觉了,第二天就走了。

时间果然可以冲淡一切啊……现在对他完全没有以前的那种强烈感觉了。

高三那年,学校开始扩大规模,那年的高一多收了两个班,宿舍楼还是原来那些,住宿问题就突然变得的很紧张。我高二没有住宿,导致高三开学的时候没分到宿舍。高三这么紧张,天天跑来跑去肯定不可能(高中时候早上5点半起床,5:40~6:30要上早操,一直上课到10:00左右)。姑姑认识当时的副校长,打了个招呼,给安排了一下,于是我被分到一个高一的宿舍,这个宿舍八个人是三个年级、7个班的。五个高一、一个高二、两个高三。

五个高一的小朋友中,有三个是同岁,两个年龄稍大,那三个同岁的人里面,一个人长得比较成熟,外号鸭子,不是我的菜。另外两个人,一个黑黑的,能说会道,外号白菜,竟然跟我三姨的儿子是同学,另一个白白净净瘦瘦的,就是刘林。

最初的两个月几个人关系一般般。有天晚上,白菜神秘兮兮的问我,为啥大家都叫你师哥啊?我名字跟师哥音近似,于是整个宿舍的人都叫我师哥。白菜和刘林属于比较乖、学习也不错,时不时的会问一些学习上的事情。其他一些人晚上回宿舍就瞎扯淡。荷尔蒙的关系吧,聊天的内容大部分也就是女人、性之类的,这种话题我不太参与。时不时还拿白菜和刘林开涮,这俩人比较瘦小,有时候他们几个还会动手,反正就是各种开玩笑。我不太参与,偶尔还会帮这俩人说话,所以白菜老说,我真是个大师哥,特有师哥的样子。

刘林家跟我家离很近,偶尔放学可以一起走。他们家开了个小吃店,生意挺好。在我们那个高中,很多男生进了高中才开始打篮球,所以高一的孩子一开始都狂热的喜欢篮球。我自己对篮球没有太大兴趣,不过身边最好的几个同学都很喜欢打篮球也都打的不错,他们人不够就会叫我去凑人数打球,时间久了就成为固定的配角,打篮球也成为学习之余的主要活动。有回刚要去跟同学打篮球,刘林问我干嘛去,知道后非要去,我就带他过去了,从那以后我们班人都知道我有一个高一的跟屁虫。连我妈都问我,那个小孩子怎么没事老找你啊。

刘林给人的感觉是情商比白菜低,死要面子,有时候在宿舍开玩笑,他偶尔还会翻脸,但是跟我熟了之后对我可好了,在宿舍有点啥好吃的总记得给我留一点。鸭子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夏天老师穿白衬衫,所以我不喜欢,哈哈哈,一点都不可爱。有天晚上,我回宿舍比较早,去水房洗漱,看见鸭子在洗他的白衬衣,看着他笨拙的样子,根本就洗不干净,就主动提出帮他洗。于是晚上他就在宿舍大肆宣传师哥帮他洗衬衣了,这帮小家伙都纷纷要求我以后也帮他们洗衣服。当然是玩笑话。不过他们只要开口让帮忙的,我从来没有拒绝过。

高中的宿舍,条件实在不敢恭维,比较潮湿,加上这些青少年们个人卫生不太到位,疏于打扫,经常会得一种叫疥疮的皮肤病,其实是一种寄生虫,一些私密部位最容易出现病灶。开始是有红点,然后很痒,接着就开始溃烂、结痂,忍不住挠,就会继续溃烂,治疗起来倒是简单,硫磺膏涂抹,两天后去洗澡就治好了。一个关系特好的同学,在读初中的时候得过这种寄生虫,看着自己的jj附近都溃烂了,内心那叫一个崩溃,奇痒无比,越抓越严重,一度以为是得性病了。最终终于鼓起勇气跟老爸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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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友同居生活的那些事![BL]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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